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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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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林区(林业局)【综述】 1997年,新林区委、区政府、林业局,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牢牢把握大局,为实现具有全局意义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做了大量工作,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国民经济运行平稳。全区国民生产总值实现30 21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2.5%,比上年下降0.2%;工农业总产值实现29 86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8%,比上年下降0.1%。完成税收2321.7万元。
  其他经济指标实现正常,物价涨幅明显回落。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64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现14 915万元,比上年下降2.5%;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02.2%,比上年下降5.4个百分点;居民储蓄存款总额34 439.18万元,比上年下降6.6%;居民人均收入3137.3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比上年增长9.2%。
  农业开发继续保持较好势头。全年新开垦荒地20 557亩,完成年计划的102.7%,粮豆薯总产量达534.8万公斤,比上年增长7.8倍。
  1997年,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为契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区委把统一全区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全区学习十五大精神规划和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轮训、巡回演讲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共培训理论学习骨干385名,组织巡回演讲8次,直接听众达12 000人。通过学习宣传,从强化思想建设人手,开展以“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以《党章》为镜子,以《准则》为尺子,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从强化组织建设入手,努力加强和改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了基层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以“一把手工程”为核心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有明显提高。从强化作风建设入手,积极组织向吴金印、孔繁森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加大反腐败的监督力度和查处力度。
  以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努力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区委、区政府、林业局对稳定工作,采取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办法,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广泛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形势任务教育,使广大群众正确认清形势,增强理解,消除误解,化解矛盾,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林区建设和发展上去;进一步抓工作作风的转变,让领导干部到群众中去体察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妥善加以解决;重视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采取新提职科级干部到信访办挂职锻炼,实行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开设区长热线电话等措施强化了信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击各种犯罪,清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惩治腐败,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
  全局加大改革力度,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通过以分块经营为重点,实行一场两制,初步理顺了林场内部管理体制和局场两级关系。以采运阶段放开经营为突破口,实行采运设备有偿转让,使木材生产运输向职工个人转移,推进了林场经营机制的转变。通过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加大了资产重组力度,组建了卫生筷子总公司实行集团化经营,使全区卫生筷子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箱。在全区推行委托经营和剥离经营,对以林场为主的13家基层生产单位实行整体委托经营,部分企事业单位实行剥离经营。抓住主要环节,强化管理,使企业管理日趋规范。进一步加强了“三总量”管理工作,狠抓伐区作业质量,深入开展木材“专打”活动,使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了较大改观。抓住影响效益的关键环节,狠抓了销售管理,区委、区政府、林业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调运纪律加强销售管理的补充规定》,在销售上实行高度集中。加强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林业局初步组建了企业内部银行,改报账制为存贷制,资金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了计划外支出。加强了成本和费用管理,有效地控制消耗,减少了流失。全区紧紧抓住成本管理,减少了物资能源的跑冒滴漏现象。完善了工资联审制度,对工资联合认证,严格把关,清理了工资支付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全局通过压缩管理费用,开展封车节油,清理内部资金等,使各项支出大幅度降低。抓好扭亏增盈工作,实施减员增效,全面落实了扭亏责任制,落实扭亏措施,亏损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扭亏。全区实行严格定岗定编分流富余人员,大大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减轻了企业负担,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高树宝)【转变经营机制】 随着全区可采资源的匮乏,大面积机械作业的方式不适应木材生产的需求,为保证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全局各林场对运输车辆、采伐设备实行承包、租赁等,把设备的使用权转让给个人。1997 年全局共转让各种采运设备120台(套),占全局采运设备总数的60%,改变了多年来林场一直沿用的大规模、高消耗的经营机制,给职工更多的经营参与权,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降低了生产消耗和成本。
  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加大资产重组力度。1997年林业局对新综厂、木珠公司、建安公司、筑路工程处进行了分立重组,本着优势互补、分块搞活的原则,重新调整了这些企业的组织结构,对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促进了企业经营状况的好转。利用原木珠公司3000平方米的闲置厂房,扩建了年产20万箱的卫生筷子厂,并将分散在全区各地的几家筷子厂联合起来,组建了新宝卫生筷子总公司,实施集团化经营,使全局卫生筷子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箱,同时增强了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加快了全区林产工业发展步伐。
                                  (刘厚根)【“三管一要”】  1997年,区(局)出台了《新林区(局)对基层生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实行整体委托经营和剥离经营方案》,对以林为主的十三家基层生产单位实行整体委托经营,推行“三管一要”机制,林业局对被委托单位只管行政领导的任免,管“三总量”,管资产的保值增值,要利润和资产占用费,实行经营者风险抵押和年薪制,把经营管理权全部下放给基层,特别对生产单位的经营班子在选任上充分放权,由受托人自行聘任。同时,对依附于林业局的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实行剥离经营,通过费用包干逐年递减,最终实行费用自理,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刘厚根)【强化财务管理】 林业局加强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财务管理,组建了企业内部银行,改报账制为存贷制,资金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杜绝了计划外支出。同时,在结清木材欠款方面,对职工个人欠款进行清理,对各种非经营性支出从严控制,实行责任人清欠制度。全局共封存了68辆小汽车,作价拍卖给个人。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重新核定,一律压缩15%。在成本管理方面,认证严格把关,落实责任,避免了各基层单位在工资支付中弄虚作假、套取工资的现象,共节约支出240.3万元。全区劳动工资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刘厚根)【城镇消防工作】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从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 在资金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区(局)拨款3.7 万元,用于改善消防设施和设备。春防期间,各镇、场、企事业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春防组织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1997年全区共向各级新闻单位投防火新闻稿件9篇,出动防火宣传车180 多台次,设防火宣传点16个,张贴防火标语214 幅,播放录像22场次,下发宣传材料36 800份,举办各类防火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245人。春防期间,全区共清理“恚子城”2100立方米,打通消防通道78条,拆除违章建筑8 座、板障子264延长米。1997年共发生火灾3起,均为一般性火灾,直接损失329 244元,实现了杜绝特大恶性火灾的工作目标。
                                   (刘厚根)【新林镇】 1997年,新林镇双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精神文明建设。镇党委、政府下发了《新林镇城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则》。深入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了区情、镇情教育。借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召开机遇对全镇人民进行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群众认清形势,正确认识所面临的困难,增强了克服困难的信心。镇党委、政府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上做到了“三结合”:把精神文明建设同保持稳定结合起来;把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大兴安岭精神、新林精神同兴区富民结合起来;把文明小区建设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加大了精神建设投入和管理力度。在财力不足的形势下,镇领导带领全镇干部职工,经过16天的劳动,清运排水沟内污物583车,清运街内垃圾1679立方米,养护沙石路7.5公里,维修了花坛和南山公园栅栏,栽种了花草,警民植树280 余株;制定《新林镇镇容镇貌管理办法》,制止违章搭建7处,拆除违章占道板房43户,清理违章占道业主12户,治理乱张贴告示200余处,行政处罚8份,整改牌匾100多家,取缔带有封建色彩牌匾3家。
  物质文明建设。随着林区林木资源的逐年减少,新林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种养业及自营经济。到1997年底全镇种养户达到1842户。全镇完成播种面积885亩,其中种植马铃薯350亩、春夏菜100亩、秋菜350 亩、小麦80亩、饲草5亩,种植业共创产值65万元;养殖业创历史最高水平,大牲畜存栏122头,猪出栏2320头,存栏2580 头,羊出栏360只,鸡出栏15 000只,存栏4000只,产蛋70 000公斤,养殖业共创产值430万元。镇内个体工商户301家,经营项目繁多,创产值605万元。1997年全镇共实现社会总产值1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
                                   (李晓军)【塔源镇(林场)】 1997年塔源镇(林场) 按照“兴场富民”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改革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全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3116万元,生产商品材7.1万立方米,完成上缴利润2196万元。
  在采运生产阶段,按照市场机制,对采运机械设备64混合台实行了租赁和有偿使用,改变了原来的生产作业方式,按照资源状况和伐区条件,采取人、机、畜相结合的办法,灵活地组织山上木材生产,实现劳动优化组合。
  强化了贮木场销售管理,把原来营林大队、多种经营、综合厂三家单位的楞场,全部收回划归贮木场统一管理,统一销售。
  按照林业局制定的《关于企业办公司实施方案的要求》,撤销了多种经营分公司和综合厂两个单位,组建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招聘了公司经理、副经理。建立了资产登记账目,完善了财务核算办法,建立了公司员工名册。为公司逐步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运行轨道奠定了基础。
  狠抓了机构改革和减人增效工作。在上年机关机构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干主体、剥离辅助。机关工作人员精简到37人,剥离服务人员127人,压缩辅助生产人员251人。对托儿所实行剥离经营,对环卫队、街道、文化站、医院、机关、后勤等单位实行费用包干,取消了编外开支。减员增效工作取得成效。
  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两个工厂实行老厂新机制,采取委托和租赁承包的方式实行国有民营,效果较好,盘活了国有固定资产。
  职工自营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制定了《塔源镇发展种养业的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进行多方面的扶持,有5户31人在岭南大子扬山从事农业开发。全镇已有400余户从事种植、养殖、饮食、服务、加工、运输,年创经济效益300万元。
  各项社会事业同步发展。计划生育,全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0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66‰,实现计划生育率100%,一孩领证率95.6%,节育率93. 3%,完成了与上级签订的各项指标。职工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有线电视台达到15个频道。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小学升学率为100%,初中毕业生合格率比上年略有提高,升入重点中学1人、技校16人、普通高中11人、各类中专20人。
  进一步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了文明平安小区创建活动,以及“文明家庭”和“十星级家庭”评选活动,制定了公民文明公约。加强了环境建设,制定了《场容镇貌治理方案》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五月份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全镇义务献工达6700多个,整修巷道42条,义务垫沙石9000立方米,挖排水沟4200延长米,四旁绿化植树2000株,使镇容镇貌有了很大改观。
  党的建设得到加强。从抓党的思想建设入手,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1997年又有9 人加入党组织,党的建设为发展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林场党委被新林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有17名党员受到新林区委的表彰。
                                   (胡佳祥)【碧洲镇(林场)】 1997年,碧洲镇(林场)突出主体,多业发展,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收到明显效果。全年完成木材生产65 000立方米,营林生产完成更新造林480 公顷,补值10公顷,为下年整地80公顷,育苗1公顷,母树林培育66公顷,人工幼林抚育816公顷,病虫害防治700公顷。四旁绿化1000株,义务植树1500株,郁闭前幼林抚育300公顷。
  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1997 年共创产值143.5万元。其中种植业20万元、养殖业40万元、采集业16万元、饮食业19.7万元、旅店业25万元、服务业13.8万元、运输业9万元、零售点11.5 万元、市场商贩10万元。
  城镇建设投入资金2.5万元,维修巷道5000延长米,绿化植树1500余株,种植花草5000延长米,维修深水井5眼。建立完善了离退休干部职工活动室,规划修建了封闭式农贸市场,为长期商贩制做摊床30 个。镇政府还与区邮电局协议解决电话150 部,电视台购进前端三路接收机3台,有线电视频道由原来的8个增至11个,镇内基础设施完备、环境清洁舒适。
  深化改革,增创效益。成立了碧洲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由新星木材加工厂、东方木材加工厂、兴林加工厂、桥西加工厂、贮木加工厂、多种经营加工厂6个生产单位组成),各工厂实行独立核算,在用工和报酬上打破干部、职工、青年界限,劳动关系是契约形式的合同制。
  林场20台“J-50”以8000元/台委托费实行一次性委托,14台运材车以2000元/台年租金实行租赁承包,设备委托租赁经营后,机械设备检修由服务型转向经营型,检修收入以质论价,原来的汽车队改为检修所,实行剥离经营,工资支出比上年降低41万元。
  1997年,企业实现总产值3356万元,上缴利润2123.3万元。计划生产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成功地引进了西伯利亚红松,被林管局定为科技示范林场。
                                  (任艳霞)【自营经济】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自营经济,林场成立了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场领导分工负责,工、青、妇及居民委具体抓。
  形势教育。教育下岗职工树立新的择业观念。认清形势,靠自己努力,走发展私营经济致富的新路子。
  积极扶持。林场扶持小组对帮扶户实行跟踪调查,每次例会各帮扶领导都要汇报帮扶情况,并形成制度,从政策和物资上给予相应的扶持。
  统一管理。林场将过去盲目自发的生产改为有计划、有组织、有扶持的生产,将过去无人过问改为设专人进行管理。在起步、发展、提高等各个阶段给予指导。对蔬菜种植专业户,林场统一和他们签订了“保证蔬菜自给合同”。避免了蔬菜的外购和资金外流。
  到1997年末,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由原来的160余人,发展到400余人。其中养殖、种植专业户发展到60余户、120余人。其他饭店、旅店、食杂店、豆腐房、个体营运等从业人员300余人。林场被区委、区政府、林业局授予发展自营经济标兵单位称号。
                                   (任艳霞)【扶贫】 碧洲林场把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和生活门路,月收入在65元以下的特困户和困难职工21户作为扶贫对象,党政班子成员与他们结成“一帮一”对子,采取定期走访的形式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寻求致富之路。每月召开两次班子成员会议,第一项议程就是分头汇报帮扶情况。一年间,累计解决困难300余件,其中赊销粮食2500 公斤,资助或预借生活费2000余元,给予28名特困人员每月困难补助100 元。春节前夕林场走访月平均生活费85元以下。有子女上学、公私伤、体弱多病、下岗职工等贫困户239 户,发放困难补助25 000元,面粉20袋。年内林场通过安置就业,利用政策扶持自营经济等办法,有4户困难户脱贫。
                                   (任艳霞)【再就业工程】 碧洲林场在册职工2134 人, 在岗职工853人。1997年,林场针对经济效益滑坡,包袱沉重的实际,实行减员增效,陆续分流富余人员1281人,分流幅度为60%。没有将下岗职工推向社会不管,想方设法实施再就业工程,先后使1135人重新就业。
  兴办经济实体。通过实行委托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合作、扩大生产规模等形式,扩大就业门路。由下岗职工领办的筷子厂安排302人,股份制的食品棒厂、细木加工厂各安排80余人。
  鼓励自谋职业。采取提供致富信息、现场技术指导、预借生产资金、解决有关物资、安置经营场所、适当减免收费等措施,引导和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先后有383 人自愿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实体,另有339人闯入外地市场自谋出路。
  保障基本生活。林场建立干部每月两次深入基层走访下岗职工群众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详细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一年间,给予28 名特困人员每月补助100元,赊销粮食2 500公斤,资助或预借生活费20 000余元。春节前夕,走访困难户239户,资助困难补助2.5万元。下岗职工感受到组织上的关怀和温暖, 增强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任艳霞)【翠岗镇(林场)】 1997年,全场以转换经营机制、强化企业管理、凋整产品结构、发展替代产业为重点,壮大企业经济实力,克服资金紧张、木材市场疲软困难,使各项工作有新的发展。完成木材生产128 000立方米,木材销售128 000立方米,锯材加工3 000立方米;更新造林336公顷、成林抚育3000公顷、育苗2公顷,合格率分别为97%、90%、92.5%。在资源管理上严格控制“三总量”,完备了采、运、销各环节的手续制度,基本上控制了偷拉私运和滥砍盗伐。
  加大发展自营经济力度,扶持农业开发。播种面积2040亩,其中新开荒地400 亩,建立了富乐干校基地。全镇(场)养猪1340头、大牲畜250头、禽10 000只。个体工商户350户,从业人员836人,产值90万元。 林场全年实现总产值5870万元,上缴利润4346万元。林业人员人均收入3100 元。
  1997年,机关管理机构由23个股(办)、精简到8个;管理人员由138人,压缩到51人;后勤服务人员由107人压缩到15人。 推行一企多制,把服务性附属单位剥离经营,单独核算,分流非生产人员170人,充实到第三产业。 非生产组织依据产权所有与经济能力,分别实行利润上缴承包、经费包干、创收分成、租赁股份制等形式的经营。在企业管理上学习“邯钢”经验,建立采购、保管、出库、盘点等责任制,堵塞跑、冒、滴、漏,全年节资近20万元。对适销对路的规格成材、地板块等产品,增加品种,加大生产比重,提高林木产品附加值。
  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都完成各项指标。林场被地委、行署授予“双文明样板林场”、“综合经济实力十强林场”、“人均贡献十强林场”称号。
                                   (刘振国)【塔尔根镇(林场)】 1997年,完成商品材生产40 000立方米,林木产品销售60 849 立方米,上缴利润1 099万元,完成林业局计划的100%。森林抚育完成800公顷,人工更新完成49公顷,人工促进更新完成40 公顷,均完成计划的100%。森林防火和城镇销防全年无火灾。
  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机关管理机构由22个股(办)精简到8个,管理人员由108人压缩到38人;对电视台实行独立核算,工作人员工资由收视费支付;招待所、托儿所实行半剥离经营,林场支付工资的60%,不足部分由创收弥补。三项改革全年节约费用10 万元。木材生产畜力(马套子)和机械相结合。机械设备实行租赁制,机械完好率和使用率达到80%和100%。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外资60万元,建成了工具把厂和马甲厂各一处,年产值分别为200万元和180万元。安排就业56人。
  自营经济发展迅速。全镇(林场)有个体经营者72家,从事职业种类达25种,从业人员186人,年产值达260万元。其中养殖大户1家,种植大户1家,年纯收入在2 万元以上。
  精神文明建设保持了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小区建设,被区(局)评为先进集体。
                                   (田书凯)【新林林场】 1997年,新林林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林业局下达的各项政治、经济任务。
  全年实现总产值4651.54万元,其中木材采运总产值3594.41万元;林产工业总产值199.36万元;多种经营总产值691万元;营林生产总产值166.77万元。实现利润3 136.4万元;上交税金18.16万元;木材生产单位成本每立方米129.85元,比1996年增加2.39元;新增固定资产356.64万元。
  完成木材生产105 000立方米;剩余物44 300立方米;工具把10 206立方米,小材小料512立方米。营林生产完成造林面积11公顷;迹地更新660公顷,其中人工更新110公顷;幼林抚育1113公顷;成林抚育3150公顷。
  深化内部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林场机关由163人减为40人,压缩了75.5%;林场股室由原来的25个减为11个;基层机关人员由328人减为190人,下岗人员并入综合队发展第三产业。
  积极稳妥地进行了经营机制的改革,对木材采运阶段实行了放开经营,机械设备实行了租赁、委托经营,盘活了资产,发挥了机械设备运用效率,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9 个后勤及服务性单位,实行了承包、租赁、剥离,使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精干了主体,减轻了林场负担。
  林场实行分块经营,改革了现行管理体制,成立了经贸公司。公司下设单位采用委托、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多种经营方式,分流了富余人员。
  党的建设方面,采取以“双学”、“百题竞答”、“十五大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把领导干部引入竞争机制,实行聘任制,提高了党员、干部素质。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在职工群众中开展了大兴安岭精神和新林精神教育活动,树立了自强不息、乐于奉献的时代风尚。1997年,林场被地区评为“综合实力十强林场”、“人均贡献十强林场”。
                                   (邵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