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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中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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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中区(林业局)【综述】 1997年,呼中区(局)本着“强区、兴企、富民”的总体思路,带领全区人民顽强拼搏,使经济滑坡趋势得到了初步遏制。
  全年完成53万立方米商品材生产任务,是年计划的100%,木材销售51.93万立方米,销售额20 003万元,完成计划的86.6%。国民生产总值实现31 597万元,比上年减少6.5%。固定资产投资2534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823万元。工农业总收入28 721.7 万元,完成年计划的84.2%,比上年减少5389.7万元;乡镇企业产值达219万元。新建集体、私营企业4家,安排就业人员107人。
  加大了改革力度。以林场改革为重点,本着抓大放小、扶优汰劣的原则,大力压缩非辅生产人员。先后对碧水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林机厂、板厂、建筑工程公司、筑路工程公司等单位实行了转产分流;对常年潜亏、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的呼中、呼源两家卫生筷子厂采取了搭船人海、参与集团化运作、委托经营等方式,降低了成本,提高r 经济效益;对企业的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配套改革,并日臻完善。
  大力发展个体经济,引导职工、群众走自我发展之路。宏伟镇(林场)扶持种养户9家,给种养户贷款10万元,当年收入达20万元,其中养殖业收入8万元,解决了蔬菜自给。
  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对扰乱木材流通秩序的各类违法行径进行围追堵截,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严格控制木材加工企业原料来源,实行“五统一”政策,强化了林木产品的管理与核算;根据市场价格、运输形势的变化及时出台了新政策,即林业局所属锯材加工企业的板方材加工一律暂停,人员转入木材生产一线;进一步改善了销售管理,及时调整了营销策略,实行了最低限价,杜绝了大额优惠,严厉打击了偷拉私运等各类破坏资源的违法违纪行为;强化领导,木材定价和资金调拨分别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增收节支,压缩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控制成本,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一个会”(月份资金安排会)一支笔(局长) 审批制度。
  科教兴区战略持续发展得到落实。在资金紧张的形势下,年投入30万元,完成科研、技术推广项目16项,科技贡献率达34.5%;教育成效明显,高考、中考541人升学,创历史较好水平。呼中区是全省素质教育18个试验县(区)之一,结合本区实际,出台了《呼中区实施素质教育方案》, 4年间,通过试点、普及、检查指导、评估、验收等步骤,全面完成素质教育的实施。在“双全”学校建设上,呼源中学、碧水中学通过了省级示范初中验收,全区中小学规范化学校的比例达到80%。
  计划生育率达99.81%;人口自然增长率实现6.3‰。职工、群众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意识不断增强,文化、体育、卫生等事业都取得了一定成绩。深入地开展了严打和各项专打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娄伯权 李清池)【区人大工作】 一年中,呼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及“两院”工作报告5项,依法做出决定1项。在五届二十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1996年经济情况汇报,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积极开辟第二战场,发展第三产业,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4条建议。区人大于1997年3月,召开了五届人大第21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林政资源管理和木材专项打击情况汇报,建议政府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的力度。
  1997年,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干部9名,依法免职4人。一年中,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区人大代表围绕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查、检查活动30余次,代表们提出了百条建议和意见,监督和帮助有关部门解决了一些重要问题,推动了各项事业发展。
  1997年11月25日至27日,召开了呼中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选出新的一届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两院”领导人,使地方政权建设得到加强。
                                 (李清池)【提高干部素质】 全区坚持各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完成了区人大、政协、“一府两院”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大力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全区标准化支部达到86个,占全区支部总数的40.3%。区委两次下发文件,刹住了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用公款吃喝玩乐等腐败风气。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8件,收缴违纪款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活动,干部素质有很大提高。
                                 (李清池)【民主与法制建设】 区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履行职权,在促进缓危解困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政法机关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作用,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各项预防措施。积极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全区“安全文明小区”覆盖面达51%。“110”报警服务台受到全区人民的赞誉。全年发生刑事案件90 起,查获各类刑事案件54人,打掉犯罪团伙3个,综合发案率有所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李清池)【区政协参政议政】 1997年4 月,区政协全体委员们根据林业企业危困的现实情况,提出关于加强局场两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加强木材销售组织领导的建议、打击木材流通领域经济犯罪强化资源管理的建议、刹住领导干部吃喝风的建议。在1997年11月,召开的五届一次区政协全体会议上,与会委员认真讨论了区委书记的讲话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林业企业改革步伐、营造速生丰产林、改善山场作业条件、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打击各种形式经济犯罪等5 个方面的建议。这些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林业局有关部门采纳实施。1997年,区政协共举行了5次常委会议,召开9次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例会12次,主席列席区委常委会议1次,副主席列席区人大常委会议3次,列席区局长办公会议9次,充分履行了协商监督职能。
                                   (李清池)【防火工作】 1997年,呼中区(林业局) 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共发生火警2起,过火面积1.5亩,低于0.5%的控制指标。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重点宣传野外用火的基本知识,春、秋防火期内共散发防火传单1万张,防火宣传车上街宣传700小时,张贴防火布告6000张,悬挂防火标语8幅,广播、电视天天有专题。 5月6日组织了大规模的反思活动,使全区人民受到深刻的防火教育。在两防期内,出动车辆40多台次,组织检查组深入全区(林业局)8个防火责任区,13个分场至作业组,处罚野外吸烟67人,处罚乱捕猎人员124人,收缴渔具枪支35件,清理不符合防火规定的野外作业点68个,制止上坟烧纸人员42人,严厉地打击了各种违犯防火规定的犯罪行为,有效地防止了人为火灾。详细制定了全区扑火方案和预案,发现火情,扑火指挥员及时调动兵力,投放车辆和机具,严格按预案配备落实。各责任区也制定了相应扑火预案。出资10多万元组建一支300 人的职工快速扑火队伍,边生产边待命。举办了“防火专业人员培训班”、“嘹望员培训班”。
                                   (李清池)【防汛工程建设和管理】 1997年,呼中区(林业局)投资145万元疏通河道,运送土方8.9万立方米,维修堤坝570米,使三镇堤坝均达到50年一遇的抗洪能力。全区共收缴、购买编织袋7万条,打备石料0.2 万立方米,分别储备在6镇,保障抗洪抢险物资供应。
                                  (李清池)【伐区调查设计】 1997年初,呼中林业局森林调查设计队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业务知识培训班”,举办了两期“业务骨干培训班”,提高了业务素质和爱岗敬业的精神。在区(局)经济危困,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情况下,年内完成商品材调查设计590 244立方米,占年计划的111.4%;抚育调查设计9094.5公顷,占年计划的106.5%;秋整地调查设计1489公顷,占年计划的102%;人促调查设计5603公顷,占年计划的101%。在林管局资源处的质量抽检中,蓄积、株数、面积精度分别达到96.4%、98.8%、99.0%。
                                 (李清池)【反腐倡廉】 1997年 7月,区委、区政府、林业局的领导分别召开了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民主生活会。会上,处级领导干部逐项进行自查、互评,提出整改意见。一名副书记有重点地参加6 个基层党政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民主生活会。基层党政班子领导干部按照上级规定经过白查自纠,形成书面材料,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认真查摆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全年有48名科级以上干部主动向纪委监察局报告个人的重大事项。10月,区委、区政府、林业局针对屡禁不止的“公款吃喝玩乐”现象,制定了《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并由监察局长带队会同公安局、电视台、记者站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50余家规模较大的饭店,30余家夜总会、歌舞厅进行4 次突击性检查,使全区公款吃喝玩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集中力量查处大要案,截止12月10日,共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收缴违纪款9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
  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资源、林政等部门,按照区政府、林业局制定的木材加工、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查出呼中经营所私自采伐、私设山中楞2000立方米和私自加工大径樟子松493立方米。对所主任处以15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降级处罚。3月,查出雄关林场违反林业局木材销售规定,采取以大径变小径、以长材变短材的弄虚作假手段私自截留木材销售差价款13万余元的严重违纪问题,对直接责任人场长和主管生产的副场长分别给予1500元和500元罚款,并给予场长行政降级处罚。从 7月14日至8月15日,由区纪委副书记带队查出科处级干部持有公费移动电话50部,一般干部 1部,将其全部收缴,每年可节约电话费10万余元。在开展行风评议中,对全区9个行业的行风进行评议。评出好的单位7个,一般单位2个。年内区纪委监察局购买10多部反腐倡廉电教片.在全区各场镇巡回播放,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受到深刻的反腐倡廉和党纪党风教育。利用党校教育阵地,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在入党积极分子班、科级后备干部班、党支部书记政治理论培训班宣讲党、政纪条规6次,宣讲邓小平有关反腐倡廉论述4次,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纪委班子充分发挥其核心作用,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年内区纪委监察局被省纠风办评为“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区纪委书记被省、地委分别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有2 人被提到重要领导岗位。
                                   (李清池)【公路养护】 1997年,依据林区公路管理条例,制定了局界线、干线、支线、岔线养护标准,按照各种标准衡量公路养护成果。此外对养路人员进行了每年一次的岗位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并召开会议,鼓励先进,促后进。全局现有公路在册1991.5 公里,其中干线226.9公里、岔线778.4公里,维修木桥72座798延长米,维修涵洞358道,至9月底完成全部计划,名列全管局第三名。
                                   (李清池)【职教工作】  呼中区(林业局)制定了1997年职工教育工作要点,召开2 次职教协调会议,落实了各阶段职教工作。全年共办木材生产采运班组长、木材检验员、机械修理工、拖拉机手、绞盘机手、油锯手、后备干部、高标准扫盲等各类学习班40期,培训2757人次。使全区职工队伍文化水平和技术素质明显提高。全区130余个采伐作业组有90%以上,在生产作业、伐区管理、资源管理、生活管理等8项指标的达标率为95%,林业局产品合格率、造材率及木材缴库率等指标均居全管局之首。
                                  (李清池)【保证伐区质量】 呼中区(林业局)加强伐区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为使全区清林跟上采伐,在班组建设上,每个木材生产作业组都配齐清林人员。各主伐单位进入伐区生产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采伐规程和伐区调查设计。每个林班、伐区小号坚持采伐到边,不留半截号、不越界采伐,应采的采净,应集的集净,伐根降到最低限度。做到拨一号采一号、清一号,验收合格一号再拨下一号。局生产科组织伐区踏查,配合资源部门搞好伐区拨交和回收。全局伐区作业质量一直保持全管局同行业的前列,连续17年达到林业部优秀标准,多次受到林业部、林管局、林业局的表彰奖励。
                                  (李清池)【资源管理】 严格执行采伐限额。首先对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实行自检、局检、管局抽检的三线验收的管理办法。1997年全局调查设计质量,经地区资源局抽检,其面积、蓄积、株数精度均达到质量验收标准。根据生产计划和进度,分批到地区资源局进行资料审批,签发采伐作业许可证。全年已拨交主伐生产蓄积615 861立方米,出材447 871立方米;抚育伐拨交面积8603.6公顷,蓄积183 305立方米,出材82 496立方米;合计拨交蓄积799 166立方米,出材530 367立方米,保证了木材生产顺利完成。坚持凭证制度,严把采伐限额关,各包片人员在伐区现场拨交过程中,随时跟踪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持生产联合验收制度。林业局成立了资源、营林、监督办组成的三年造林回收联合检查小组,对1995年造林地块逐块检查回收。经过地区资源局检查已全部通过回收。其回收面积1667 公顷,3 年株数保存率83.5%,完成林管局对林业局人工造林3年拨改贷工作。一年共查处林政案件7 起,没收木材124立方米,收缴木材变价款19 144元。对全区(林业局)所有加工厂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各加工厂点加工地拨材及剩余物必须手续齐全,基本杜绝了私自加工。认真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先后由资源林政科、森保科、森警大队组织联合大检查,共查获猎物28只、猎具夹子10个、套子50个。将省政府《关于两年内禁猎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发给全区各单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李清池)【减人增效】 1997年,呼中林业局建筑工程公司实现产值930万元,其中施工产值580万元,多种经营产值350万元,各项生产费用达到收支平衡。在天津大港区承揽了两幢6 984平方米的工程项目,抽调130 人的建筑队伍,于5月下旬开始,经3个多月完成大楼一期工程,两幢大楼主体全部封闭,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公司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对基层6 个施工连队进行了整编为天津两个施工队及一、二、三施工段,精简管理干部及非辅人员15名。公司管理干部由原来的157人,减少到97人,基层单位由原来的16个减少到9个。10月,将企业内部长期挂名不上岗的富余人员1423人拨到呼中林场,减轻了公司人员过多,任务不饱和的压力。年内共承担局内基建项目29项,其中新建工程3项,大修理工程26项,工程总面积8200 平方米,实现施工产值320万元。公司中有240人从事职工自营经济,经营范围有种、养、采、加、服等,年收入30余万元。
                                   (李清池)【呼中镇】 1997年,呼中镇积极引导企业走转换经营机制之路,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镇属企业共创产值44.10 万元,实现利税2万元。
  呼中镇继续实行了土地经营承包责任制,制定了菜田管理办法,对管理形式和土地承包价格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为减少农业开支,结合镇的实际,成立了“农业经营联合社”委派经济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管理。生产各类蔬菜1 196.25吨、薯类241.50吨,丰富了人民的菜篮子,平抑了市场价格。
  呼中镇加强了对畜牧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对镇内的兽医、兽药和检疫等进行了整顿。一年间共销毁病猪、痘猪11头,杜绝了病猪、痘猪流入市场。
  呼中镇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精干了环卫队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责任、实行分段包干、收费、清扫一条龙和百分达标考核制度。在中新大街种植紫丁香2000余株,镇内四旁绿化种杨树460棵、松树120 棵,树木成活率达到98%。清理障碍物和不规范牌匾80余块,制止违章建筑16户。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使呼中镇社会治安形势趋向稳定。
  镇内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23起,其中重大案件9起,按人口比例为0.7‰,一般案件14起,与去年同期的39起相比减少了25起,下降64%,没发生特大案件。全年共发生治安案件36 起,全部得到查处。及时调解、排查各类民间纠纷25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全年没有发生转刑案件。呼中镇被地区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镇。
  呼中镇进一步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了责任制,严格了奖惩措施,计划生育率达99.65%,长效节育率达93%,人口出生率达7.18‰,一孩计划生育率98.96%,均达到上级下达的指标。
  加强了防火工作。全年集中检查50次,整改270户,处罚16人(次)。与镇属厂队及居民委签订防火责任状37份,与居民签订防火责任状8000余份;疏通防火通道16 条590延长米,拆除板障子69户,清理恚子16车64立方米,通过整顿有效地减少了火灾的发生。
  继续加强了对民政优抚工作的管理。全年发放定期救济款43 000元、临时和不定期救济款6000多元,已发放37户54人,全部到位。
                                   (肖秀丽)【苍山镇(林场)】 1997年,苍山镇(林场),认真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项事业有新进展。狠抓各项管理工作。防火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年初早动手,早安排,早落实,林场领导包片、包单位、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家属包学生,分级签订防火责任状,全民齐抓共管,实现了全年无森林火灾和经济火灾;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成立了由林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从林场到作业组形成了“一条龙”的管理体系,全年没有发生伤亡事故;资源和林政管理,强化了作业质量的检查验收,实行分片包干,做到拨一号、采一号、清一号,保证了伐区质量,杜绝了各种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油脂和燃材料管理,执行主管场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有效地控制了生产材料费的支出;车辆管理,定单位、定人员、定消耗标准,对职工家庭的婚丧嫁娶等生活用车,一律按行驶里程收费;在财务管理上,严格场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先算后干,节约了生产费用;计划生育工作,镇(场)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挂帅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镇(场)、段两级领导责任制,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查验单》存档制度,实行了“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与现住地的计划生育信息双向交流”制度和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报告制度,使全镇(场)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独生子女两全保险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均达10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受教育面达到100%。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被评为地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级安全文明镇;教育卫生、全镇(场)适龄儿童入学率、义务教育率达100%,儿童计划免疫率达到100%。
  搞好木材、营林生产,扩大销售。木材生产完成了林业局下达的16 000立方米生产任务。营林生产完成成林抚育343公顷;幼林抚育530公顷,为下年整地80公顷,补植20公顷,郁闭前幼林抚育120公顷;病虫害防治面积300公顷,病虫害监测标准地13公顷。贮木场强调以质量求效益,利用转产时间举办检尺、卸车、选材、造材人员学习班 5期,提高工作质量,原条出材率达到91%,经济材比重达到86%,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1%。 木材销售完成25 792立方米,实现平均售价325.4元/立方米,装车载量平均每车66.65立方米,比计划提高 6.65立方米,节约车皮42节。松木杆销售1121立方米,售价261.93元/立方米;板方材销售6405立方米,售价562.99元/立方米,比计划售价提高12.99元/立方米;剩余物销售2107立方米,创收28.8 万元。全年上缴利润574万元。
  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1997年,福利厂完成削片590吨、食品棒18.5吨、木珠130吨、小材小料278立方米,总产值54.7万元;一年中为发展养殖业,林场为部分职工无息贷款2.1万元,使马车数量达39辆,投入原木生产,创产值56.7万元;全场职工家庭养猪79头、鸡280只、鸭鹅130只、兔47只,年累计创产值75.2 万元,纯收入44.2万元;林场鼓励职工利用可耕地种植土豆、白菜、大葱等,创产值3.1万元,纯收入2.8万元; 林场发动职工、家属采集山野果41 950公斤,创产值6.7元,纯收入5 万元;林场扶持一家以生产圆式卫生筷子厂和一家以废物为加工原料的单片厂,共创产值30万元。
  搞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镇(林场)党政领导为了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提高自身素质,为群众做榜样。在日常生活中,镇(林场)党总支注重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对职工群众进行思想教育,消除不理解和埋怨情绪。连续三年镇(林场)党政领导带领全镇(场)职工群众参加义务劳动,清除垃圾疏通街道,搞好环境建设。1997年投入8 万元,把主要街道铺上了沙石,安装了路灯,修建花池,统一规化板障子,社区达到美化、绿化、香化、净化。关心群众生活,1997年为职工群众发放了豆油10公斤,为一线人员送去猪肉、鱼、大米、豆腐和各种蔬菜1500公斤。春节期间为军人家属、困难户和70岁以上老人送烧柴,助残日为残疾人发放生活费和大米。
  苍山镇(林场)被评为地级“双文明样板林场”、“人均贡献十强林场”、“综合实力十强林场”。
                                   (肖秀丽)【呼源镇(林场)】 1997年,呼源镇(林场) 开展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等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进一步提高。镇场的13个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经复检合格率达100%。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多年来,呼源镇(林场)一直把教育事业放在重要位置上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使学生的思想、文化和身体素质得到提高。镇(场)三所学校一直居全区教育系统的排头兵位置,步入了“地级”和“省级”规范化学校行列。
  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逐年提高。镇卫生院步人省一级甲等医院行列。
  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日程。镇场始终坚持领导班子集体抓主管领导亲自抓,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1‰以下,多年保持地区计生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
  1997年,镇政府认真执行了人代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密切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系,广‘泛征询和吸纳了各方面对呼源镇发展的意见和建议。1997年,镇政府采纳落实人民代表建议8件,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0次。
  木材生产和营林生产。1997年完成商品材139 870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91.4%;代理业务装车量166 197立方米;小杆产量1430立方米;人工更新完成5700 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天然幼壮林抚育19 500亩,完成年度计划的76.3%;补植750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0%;为下年整地5250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0%。木材成本支出282.95万元,单位成本206.59元;代理业务装车成本支出110.96万元,单位成本8.60元,比年度计划9.00元,节支0.40元;包装物总成本支出77.68 万元,单位成本103.60 元,比年度计划110 元,每立方米节支6.40 元,总节支9152元。
  在护林防火上,镇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从法制教育人手,切实做到“五个懂得”,严肃执行“五个一律”,认真抓好“三落实”,做到领导有分工,组织有保障。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防火知识,全年共张贴防火标语350多条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防火专题925次,出动宣传车50台次,签订防火责任状和保证书1250份,配备各种扑火工具1430件。多年无大火灾的发生,有效地保护了国家森林资源。
                                  (李清池)【雄关镇(林场)】 1997年,雄关镇(林场)针对木材领域的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将成本指标层层分解,逐单位落到实处,形成人人身上有指标。全年共完成1.13万立方米商品材,外销木材1.44万立方米,载量平均每车达到65.65立方米,发运220车,节约车皮21个,完成综合平均售价324.86元/立方米,生产成本完成169.6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节余成本0.04元。全面完成天然林抚育计划200公顷,人工促进更新3750亩,秋整地1350亩。综合利用生产板方材5 000立方米,小杆生产1 000立方米,比上年增收节支18万元。自营经济采集业创收55.72万元。完成了林业局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雄关镇(林场)采取剥离经营承包的办法,对贮木场、采运段、营林队、养路队、综合加工厂5 个单位实行委托经营管理;对广播电视台、浴池、粮店、商店、托儿所、招待所6 个服务单位实行剥离经营,全部推向市场,使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减编、分流中,共分流了53人,非生产人员由38%降到25%。实行成本对全部资金一票否决制,凡降低成本部分,按10% 比例提取奖金给有关人员,超过目标成本的当月不得奖金。采取“两挂钩”的考核办法,把职工收入与职工负的责任大小挂钩;还与职工创出的效益多少挂钩。使职工收入差拉开档次。打破了干部、工人、青年的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聘任制。木材综合加工厂厂长、地板块厂副厂长、采运队副队长、生产队副队长均是青年人。
  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创收增效劳动竞赛”活动中,全场放假一个月,组织职工上山搞“小秋收”,林场帮助运输和销售,95%的职工参与创收,收入3000元以上的有150户,职工增加了收入,林场节省工资9万元,职工、青年共创收28.93万元。用畜力生产原木,节省成本18万元。
  1997年度,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李清池)【碧水镇(林场)】 1997年,碧水镇(林场),全面完成了年度经济建设各项指标,实现了销售收入2102.3万元,创利润313.7万元,上缴税金223万元。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营林技术各项指标。积极稳妥地完成了接收林产工业公司综合段、林机厂和板厂职工276 人,为区(局)机构改革做出了贡献。在“二次创业,加快发展”精神指导下,加快了地板块厂二期工程建设和雪糕板厂的促销,改善了企业生产结构,提高了木材的利用率。继续实行“工资补偿田”等优惠政策,调动了职工群众发展种、养、采集业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镇(场)年内种、养、采集业创产值114万元,实现利润17万元,基本上保证了本镇(场) 肉、禽、蛋的自给。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年内筹措20万元发展社会事业。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年内有3 个单位被授予地级文明单位、2个单位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标兵、7个单位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称号。师资素质、教学质量、办学条件有了提高,中学的中考升学率达到96.7%,比上年提高了6.7个百分点,名列全区第一位。碧水一小、二小和各分场的7 所小学校的及格率和毕业率均达到100%。计划生育率达到100%,人口出生率降到8.8‰,自然增长率降到4.60‰。 碧水镇(林场)被评为地级先进单位。
                                  (李清池)【宏伟镇(林场)】 1997年,宏伟镇(林场)在林业资源下降、分散,生产日趋困难的条件下,积极组织人员踏查伐区,采取工资、劳保等待遇向一线职工倾斜,关心职工疾苦等办法调动职工积极性,提前10天完成商品材4.13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的100%。完成主产品销售3874立方米,销售板方材7155立方米,小杆5 813立方米,平均售价346.67元/立方米。全年乡镇企业产值达219万元,新建集体和私营企业4 家,解决107人就业。发展养殖业,引导职工群众走自我发展之路,镇(场)扶持种养户9 家,给种养户贷款10万元,当年种养业收入达20万元,其中养殖业收入8万元,种植业收入12万元,实现了蔬菜自给。
                                   (李清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