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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信 访 工 作
  【综述】  1998年,全区信访部门圆满完成年初省政府下达的各项信访工作任务,取得连续两年无群众越级去省、进京集体上访的好成绩。
  全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861件(人)次,比上年12 092件(人)次下降26.27%,其中,地区信访办接待处理2955件(人)次,比上年2822件(人)次上升4.71%,占信访总量的33.35%。集体访180批6625人次,比上年150批9750人次,批次上升15.38%,人数下降31.77%。
  筛选和分析加工来自群众的重要意见、建议,为领导机关了解社情民意、制定政策、改进工作起到参考作用。
  引导上访群众按《信访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分级受理办法》依法上访。针对有的上访群众对信访规定知之不多,存有不告“御状”不解决问题的向上走访心理,以及靠人多势众给政府施压等倾向,地区确定把宣传信访法规作为普法内容,引导群众“共性问题”派代表上访,根据上访问题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责成有关部门接待处理,限时报结案报告。集体上访批次上升,而人次下降的主要原因就是派代表的集体上访比上年多。
  按照年初地委常委会议明确的“地区信访部门可以调群众上访较多的县区和县级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共同处理群众信访问题”,涉及多部门的信访事项多联系、多沟通、多配合,齐心协力做工作。改进工作方法,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全面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接访、值班和包案等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亲自处理急难和重要信访问题,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不推不拖,快速办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孙晓平)
  【解决群众集体访】  全区发生群众集体访180批6625人次,批次上升15.38%,并且行为超常,言词激烈,处理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按照地委、行署、管局“一定要加强对集体访的控制和稳定工作”的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亲自接待处理,使大量集体访稳定在本地区。塔河筑路工程局分流职工200多人,他们为了分流问题和拖欠工资问题来地区上访,情绪激烈,不听劝阻,两次去车站欲乘车进京集体上访,当时地区领导杜宇新、杨喜军都在外地,听到这一消息后,打电话指示在家的领导一定处理好此事。地区领导张振华、褚凤、李宝君、行署秘书长郑宝满、地委副秘书长王志义、行署副秘书长兼信访办主任宋文才等领导认真接待,做思想疏导工作,到车站劝阻,经过连续几昼夜的工作,使这起集体访控制稳定在本地区。为此,田凤山省长做了批示,赞扬大兴安岭领导的工作精神,王宗璋副省长做了“值得大家学习”的批示。                   (孙晓平)
  【集中处理上访老户问题】  6~9月,全区开展集中统一处理上访老户和控制不稳定人员工作会战,会战在地、县两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指导下及全区32名上访老户所在单位的共同努努力下,取得较好成绩。全区32名上访老户和不稳定人员中,11名信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上访人终止了上访;5名无理缠访人员得到控制和稳定;1名患有精神病的缠访老户送精神病院常年监护起来;6名上访人员,由于其提出的问题已事隔多年,又十分复杂,查清处理难度较大,有关单位和部门正在积极工作中,经过多方面耐心反复细致做工作,这6名上访人能够较好的配合,耐心等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答复;10名仍坚持过高要求的无理缠访户,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地县两级信访部门正在继续做其控制稳定和思想工作。            (孙晓平)
  【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  面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新特点和处理难度的加大,转变坐访、等访工作方式,把握做好信访工作的主动权。领导下访主动和群众沟通交流,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中找到问题的成因、症结和解决方案,帮助基层群众排解思想疑虑和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林产工业公司一职工因住房问题,几年来缠访于地委、行署、林管局机关,成为上访老户,为了彻底解决,使他不再上访,地区信访办领导几次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又多次找其单位协商,终于使问题得到解决。信访办领导深入基层20多次,化解许多基层群众的矛盾。                     (孙晓平)
  【信访信息】  各信访列检单位积极主动向地区信访办提供信访信息291条,地办采用65条,向省办提供50条,省办采用5条,报送的信访信息绝大多数都是围绕着机构改革、转岗分流、再次就业、土地二次承包等方面。对信息热点问题,召集有关部门领导一起商讨解决办法,逐案、逐人、逐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场办公。学生家长频频来信上访,一些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行署、林管局出台《中小学生收费标准手册》,规定收费标准,受到广大学生家长的肯定。                              (孙晓平)
  【征集人民建议】  利用报纸等新闻媒介向全区人民发出《人民建议征集信》,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人民群众为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献计献策,由于措施得当,工作主动,社会各界纷纷报送人民建议,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地区信访办收到人民建议196件,采用61件,整理上报28件,地区领导批示9件,被省办采用1件,其中,群众刘悦山来信建议“开发具有林区特色的林带式农业”、“企业领导不应频繁调动”得到地委书记杜宇新的批示。                           (孙晓平)
  【目标管理】  继续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对64个列检单位采取月分析、季通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方法,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年终通过总评,26个单位被评为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13个未达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孙晓平)
  【信访基础建设】  继续开展创建信访文明窗口活动,制作了各种有关信访工作的表册,并以图报的形式上墙,包括逐级上访须知、领导接待信访制度、加格达奇火车到发时刻表、文明接待公约等。接待上访群众实行文明礼貌用语,耐心宣传解释政策,认真答复上访人,负责处理到位。                             (孙晓平)
  【全区信访干部培训班】  行署、林管局8月11日在五大连池市举办全区信访干部培训班。各县区和企事业单位信访办主任及工作人员50人参加了为期一周的信访业务培训。行署秘书长郑宝满在培训班上讲了三个问题:信访工作的作用、重点和方法;信访工作形势和任务;努力探索处理新形势下各种信访问题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地区信访办主任宋文才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讲座,分析研究信访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对逐级上访中使用的簿、册、卡、单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信访干部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孙晓平)
  【改革开放20年信访工作】  1978年秋,地区信访接待室由原来的科级单位升格为正处级单位,并改名为大兴安岭地委、地革委信访局。地委组建了地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得到重视。
  接待处理“文化大革命”前的积案和“文革”中的冤、假、错案,使一批冤、假、错案得到平反,一大批历史积案得到正确处理,其中,解决了当时影响较大的十八站林业局庄玉才、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的郑永青及加格达奇的何明坤和徐英等十分棘手的大要案。这期间,地委共召开11次常委会议、8次信访工作会议、2次全区信访电话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的指示精神。建立信访人员岗位责任制,领导实行“三定一包”,“四落实”包案制度,工作效果显著。
  1983~1986年,按照中央关于“积极主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抓紧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指示精神,地区在信访办设立“下撤遗留办公室”,集中力量处理1961~1962年部分林业局撤销后,一些下放返乡老工人提出的晚年生活安置问题和60年代精简、退休职工所提的生活救济问题。经过细致的工作,有376人逐月发生活费,807人发一次性生活补偿费。接待处理判刑、劳教、拘留不服、知青要求转正、补发学历证明等信访问题851件次。
  1987~1991年,出台了《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全区信访工作开始步入目标化管理。1992年,信访目标考核被纳入全区经济目标考核和“双文明”考核中。各级领导重视,亲自过问处理信访问题,上访量有所下降,越级访明显减少,未发生集体越级访。1994~1995年,在实行目标考核中实行逐级上访制度,更加有效地遏制集体访势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结案率。
  1996年,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地委行署林管局信访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增设人民建议征集科,对外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牌子,专门征集、整理为全区经济建设发展献计献策的群众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几年来征集人民建议476条,其中,“加强对咖啡屋的管理”、“开发具有林区特色的林带式农业”、“企业领导不应频繁调动”等26条群众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
  信访基础建设得到加强,《信访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制度》、《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包案回访汇报制度》、《各级信访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大兴安岭地区信访信息规则》、《大兴安岭地区实施(黑龙江省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细则》等一些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信访事业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1997~1998年。经过全区各级党政组织领导干部和信访部门的共同努力,控制稳定了多起集体上访,其中,影响较大、人数也较多的塔河筑路工程局职工200多人来地区上访,经过做艰苦细致的工作,稳定在本地区,没有越级到省城。
  1997~1998年,地区信访办连续两年在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考评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在全区目标管理考评中被评为超标单位。                     (孙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