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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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 女 工 作
【综述】 1998年,各级妇联积极组织各族各界妇女有计划、分层次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和“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教育。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八大”精神。通过学理论、学科学、学技能、忆传统、话改革、讲政治,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妇女群众加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克服悲观情绪,增强心理承受能力,以崭新的精神风貌积极参与改革和建设。全区建妇女活动阵地138处,妇女学习中心户1242处,举办妇女理论培训班188期,培训妇女骨干6828人。
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积极配合政府,引导教育下岗女工“下岗不落志”,转变择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形势需要,尽快实现再就业。地区妇联成立“实施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妇联组织积极参与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意见》,提出“众姐妹手拉手,创业路上一起走”的口号。全区帮助377名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加大扶贫力度,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全区结成292个帮扶对子,已有217名妇女摆脱贫困。漠河县妇联建立了扶贫档案,对17名特困妇女进行重点帮扶。加区妇联通过项目扶贫、技术扶贫、帮带扶贫等,为百名贫困妇女结对子,年末有90名妇女基本脱贫。
各级妇联加大贯彻实施《大兴安岭妇女发展规划》和《大兴安岭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规划》的力度。年初,调整地区妇女儿童工作协调组织,修订完善妇儿委及各联络组织的职责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两个《规划》的实施进行中期评估。积极组织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宣传《妇女法》、《婚姻法》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增强有关方面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全区建立优秀妇女人才档案263个。开展创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文明窗口活动,实行目标管理。领导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和处理案件。全区妇联系统受理上访案件134起,结案率100%。地区妇联被省妇联和地区信访办评为优胜单位。
各地在机构改革中加大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呼玛、漠河两县及时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改选换届。呼玛县超职数配备一名妇联副主席;呼中、加格达奇、新林三区和塔河县调整后的班子达到“四化”要求。在非国有经济、个体经济领域建立妇委会45个,拓宽妇女工作领域。为调动基层妇女组织和广大专兼职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在妇联系统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三八”节期间,会同行署人事局对24个先进妇联组织和38名优秀妇女干部进行表彰。 (郭秀梅)
【典型宣传】 为宣传广大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三八”节期间,集中宣传了一批先进典型。地区妇联在地区广播电台开设了“巾帼风采”专栏,以人物专访的形式,利用5877广角镜节目,播出“兴安女十杰”的先进事迹。3月6日,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设专版:“展巾帼风姿,创兴安伟业”,以图文并茂形式,重点报道各条战线妇女典型事迹。各县区妇联牵头拍摄受地级以上领导机关表彰的优秀妇女典型专题片,“三八”节期间在大兴安岭电视台开设的“兴安女十杰”专栏连续播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郭秀梅)
【环境保护教育】 地区妇联会同环保部门利用《大兴安岭日报》开辟“妇女·家园·环境”宣传专栏,举办有奖征文活动。收到作品18篇,其中14篇分获一、二、三等奖。向省推荐的2篇论文,1篇获三等奖,1篇获佳作奖。各县区妇联分别以各种形式,向广大妇女进行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加区妇联举办“环保知识宣传日”活动,举办板报展,发放宣传单、手册,举办了“环保杯”知识竞赛等。新林区妇联开展征文活动。地区妇联向省推荐的3名“妇女环保十佳”候选人,有2名获全省“妇女环保十佳”荣誉称号。 (郭秀梅)
【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全区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参与林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开展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为核心的“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1月份,地区妇联下发《关于开展“尊老爱幼”活动的通知》,各级妇联把“尊老爱幼”活动作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新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孤寡老人,特困户等,把活动推向高潮。各基层组织也通过“向孤寡老人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地区妇联同行署广播电视局开设的“爱在这里闪光”栏目,集中宣传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典型事迹。年内各级妇联普遍进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挂牌活动,全区评选县(区)级“五好文明家庭”4892户。 (郭秀梅)
【抗洪救灾】 夏秋洪水泛滥之际,地区妇联不等不靠,积极行动,发出《关于组织动员全区妇女积极参加防汛抗洪保家园献爱心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为抗洪一线人员送温暖、献爱心。全区妇女捐款4.01万元,捐被褥1050套,衣物3099件,布料105米,鞋69双,帽子13顶。漠河县妇联退休干部王英荃年逾花甲,主动回到妇联帮助收集捐物、打包,还自愿捐献一套崭新的被褥。呼玛县妇联组织妇女参加护坝抢险,疏散转移受灾群众,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在黑龙江第三次洪峰到来之前,为抢运国储粮,三卡乡妇女积极赶制粮袋,为抢运国家储备粮做出贡献。 (郭秀梅)
【深化“两项”活动】 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两项活动,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将“学文化、学技术”,延伸到“学科学、学管理”;将“比成绩、比贡献”,扩展到“比效益、比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对万名妇女进行10项新科技培训。选择体现大兴安岭地域和资源优势,适合妇女从事的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发展种植、养殖和小型加工业。各级妇联为从业妇女提供生产、加工、销售等项信息服务63项(次)。年初,地区妇联发出开辟木耳生产扶贫项目的号召,各县区都已形成木耳生产高潮,仅呼玛县就有9个乡镇、23个村屯4968名妇女从事木耳生产。各级妇联组织把帮助下岗女工再就业作为“巾帼建功”活动重要内容。地区妇联成立“实施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妇联组织参与实施“再就业工程”工作意见》,对下岗女工情况进行调查,为有关方面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在全区开展评选巾帼再就业名星、再就业示范点等活动。对2000名下岗女工进行技能培训,树立20个再就业示范点,建立了“双学双比”活动基地,宣传10名再就业明星的先进事迹。“三八”节期间,表彰60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40名“双学双比”先进科技女能手,同时授予以上100人为地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郭秀梅)
【开发桦树皮工艺制品】 地区妇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多方考察论证,确定塔河县十八站鄂族新村为基地,对鄂族传统桦树皮手工制品进行工艺改进,开发新产品。在十八站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依靠乡妇联,回收用于烧火的桦树皮和十八站古驿木业有限公司卫生筷子剩余桦树皮作原料,选定鄂族青年孟举荣为科技带头人,培训20余名鄂族妇女为生产骨干,对传统工艺进行改进和创新。由原来的缝制改成胶粘合,在手工砸花的基础上,尝试了烫花、印花、喷漆等获得成功,既加快了制作速度,又保留原有的风格,还使产品更加美观精致。经过地区妇联多方面联系找销路,最终同哈尔滨制药厂达成供货协议,首批生产的1300余件药品包装盒验收合格,鄂族村民获利近万元。生产的礼品盒也被地区北山宾馆收购,还同北奇神茶厂建立联系,扩大销路。 (郭秀梅)
【普及法律知识】 结合全民“三五”普法教育,下发《一九九八年全区妇联系统“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广大妇女中重点普及《妇女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与妇女儿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呼玛县妇联注重在农村妇女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经验,在黑龙江省妇联“三五”普法、依法维权经验交流会上交流。 (郭秀梅)
【信访工作】 全区妇联系统开展创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文明窗口活动,提高信访干部素质,呼玛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呼中区妇联被评为文明窗口达标单位。各地充分发挥三级信访网络作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34 起,结案率100%。地区妇联下发《关于开展征集人民建议活动的通知》,共征集人民建议28 条,向省地提供8条,被地区信访办及有关部门采用3条。提供信访信息7篇,被采用 2篇。地区妇联同加区、呼玛县妇联对部分城镇下岗女工及农村妇女基本状况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其中“关于农村在土地二次承包中应注意保护妇女权利”的建议,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郭秀梅)
【参加综合治理】 各级妇联组织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按照地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基层妇联建立和完善妇女群众自治组织,全区建立妇女巡逻队、看门望锁小组、民事调解小组等1694个。全区妇联组织向公安部门提供破案线索144件,调解民事纠纷案件340次,帮助劣迹妇女转化48 人,参与“扫黄打非”14次。 (郭秀梅) 【儿童少年工作】 1998年是《家庭教育“九五”计划》中期评估年,按照《黑龙江省家庭教育工作评估实施办法》,对全区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评估。全区开办新婚夫妇学校18个,参加学习7435人,占新婚总数的88.8%;孕妇学校12个,参加学习3352人,占孕妇总人数的62.5%。0—3岁儿童家长参加学习23 378人,占这部分儿童家长80.8%;全区开办中学家长学校30个,占中学总数的100%;小学开办家长学校103 个,占小学总数的93.5%;幼儿园家长学校67 个,占幼儿园总数85.1%;0—14儿童家长接受家教知识宣传的67 667人,占85.4%;全区评选优秀家长389名。各项指标均达到和超过“九五”家教规划中期指标。“六一”儿童节的庆祝活动本着“立足基层、面向全体儿童”的原则,呼吁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办好事实事。加格达奇、漠河、呼玛等地为儿童事业捐款捐物价值7400余元;驻十八站某部官兵在省军区发动的“爱心献给少数民族学生”的主题捐款活动中,将 1万元人民币捐给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中心校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地区妇联积极争取为加区4名特困女童搭起“春蕾桥”,使她们每年得到300元人民币的支助,直到小学毕业。 (郭秀梅)
【儿童少年活动中心】 大兴安岭地区儿童少年活动中心是地区妇联1995年创办的儿童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占地600平方米,由地区妇联派1名干部和招用4名工勤人员负责日常管理,采取自收自支方式开展工作。利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开设美术班3个,舞蹈班2个,英语班4个,学前班1个,共招学员3000多人次,各教学班均采用国家统编教材进行授课。年内举办儿童画展一次,有100多名小朋友的作品参展。其中部分作品参加了《河南画报》第二届全国少儿书画大赛暨日本第29届世界儿童画展,有2名获银奖、8名获铜奖、13 名获优秀奖,指导教师获组织辅导一等奖。舞蹈班编排的《好汉歌》大型歌舞在加格达奇第十四届中小幼文娱汇演中获优秀表演奖。在有关方面配合下,拍摄的专题片《正值雏燕待飞时》在大兴安岭电视台文艺节目中播放。总结出的《依托校外教育阵地,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为跨世纪培养优秀人才》的做法在地区教委召开的全区校外教育经验交流会上交流。1998 年,经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充分利用一切场所场地,创年收入18万元的历史最高记录,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郭秀梅)
【改革开放20年妇女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区各级妇联组织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林区特点的工作机制,组织和带领广大妇女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半边天作用。
20年来,各级妇联坚持开展“三八”红旗竞赛活动,涌现出大批富有时代特点的女性先进群体。在农村和林区家属妇女中广泛开展“双学双比”、“三八绿色工程”、“科普之冬”等项活动,广大妇女在农业生产、营造林以及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城镇广大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各行各业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收到良好效果。在城乡妇女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家庭美德建设,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地、县(区)、乡(镇)妇联组织健全,队伍建设实现“四化”要求,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同时,在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以及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建立了妇委会组织,不断拓宽妇女工作领域,使妇女工作辐射全区各个方面。
加大妇女参政,民主监督工作力度。先后有韩桂芝、褚凤、周玉环3名同志,走上地区领导行列;各县区党政、人大、政协班子中都有女领导干部;全区女处级干部已由1978年的8名增加到99名。
创办经济实体,开展“富系统,强自身”活动,是近些年妇女工作的重大突破,彻底改变了妇联组织开展活动完全靠政府拨款的状况。地区妇联率先于1995年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利用节假日开展中小学生的校外活动,举办少儿英语、绘画、书法、器乐、舞蹈等辅导班,既填补了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场所的空白,又增加了经济收入,壮大了妇联组织经济实力,补充办公经费和开展各项活动用款,同时每年还拿出一定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妇女儿童和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郭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