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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

民族工作



                 民 族 工 作
  【综述】  1998年,全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以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为中心,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地委、行署、林管局重视少数民族工作,调整了地区鄂伦春族产业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林管局副局长褚凤带领有关人员,深入民族乡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结构的调整。地区民族宗教局5次深入民族乡开展调查研究,为地委、行署和省民委决策提供依据。经过地区民族部门的努力,先后从省、地争取到221万元鄂族生产生活资金。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五年规划》,地区民族部门对全区少数民族干部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
  民族经济发展较快,少数民族经济观念有较大转变。鄂伦春族有了种植业、养殖业和手工业等,成为少数民族经济新的增长点。鄂伦春民族桦树皮工艺品,走出山林,闯入世界市场。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发展,在国家民委和省政府1998年11月24日联合召开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上,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被授予“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民族工作部门注重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在省民委开展的市地民委“争先创优”活动中,行署民族宗教局被评为优秀单位,在地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超标单位。   (涂彦君)
  【民族经济登上新台阶】  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鄂族村74户鄂族中已有67户从事农业生产,全村拥有农机具42 台(套),播种土地3900 亩,在遭受洪水灾害的情况下,粮食总产仍达377吨,农业总收入75万元,比1997年增加46万元。现有村办企业2个,户办企业2 个,牛22头,羊25只,猪22头,木耳段2万段,鄂族村总收入实现80万元,人均纯收入1600元,比上年增加400元。
  十八站鄂伦春族乡鄂族村新建了鄂族创丰农场,开荒1300亩,播种土地2840亩,因受水灾影响粮食总产90吨,农业收入14万元。在各级政府的扶持下,养殖业有了一定发展,饲养生猪4头,羊38只,家禽94只。全村有15户鄂族养植木耳段4.5万段。鄂族村桦皮工艺品加工厂为哈尔滨制药厂加工药品包装盒1300余个,为地区北奇神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茶盒100个,鄂族桦皮手工艺品已成为鄂族经济的增长点。全村总收入172万元,鄂族人均纯收入1837元,比上年增加64元。                               (涂彦君)
  【鄂族定居45周年庆祝活动】  1998年,鄂伦春族定居45周年。7月份,两个鄂伦春族乡政府分别举办了庆祝鄂伦春族定居45周年活动。地、县政府对庆祝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并拨付专项资金。省民委副主任关立卓在调研期间参加了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的定居庆祝活动,地县有关部门领导分别参加了两个乡的定居庆祝活动。两乡政府举办了庆祝大会、文艺演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和篝火舞会等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广大鄂伦春族同胞载歌载舞,尽情欢乐。庆祝活动达到了欢乐、文明、安全、祥和的目的。            (涂彦君)
  【民族干部培养】  在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五年规划》中,地委组织部、统战部和行署民族宗教局于10月份联合举办了全区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40 余名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讲授了十五大报告、邓小平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和干部政策等。省民委政法处处长包玉明专程来区,为学员讲授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培训期间,地委副书记张进运、组织部部长钟志山等看望了学员,并与学员进行座谈。   (涂彦君)
  【为少数民族办实事】  春节前夕,民族宗教局慰问组深入两个鄂族乡,将机关平时节省的5100元办公经费发放给51户鄂族特困户;完成全区280名大中专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审核工作;捐资1300元,资助5名少数民族特困生;集中人力和精力进行两个民族乡抗灾自救工作,经过协调,行署民政局为两乡各拨付3万元救灾款;为160名少数民族办理了民族证明,保障少数民族享用政策规定的待遇;协调林管局为白银纳鄂族村解决一套农机具,价值8万元;协调财务处,下拨鄂族护林员全年工资10万元。               (涂彦君)
  【增加民族资金投入】  1998年,省民委为地区鄂伦春族乡经济、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先后拨付鄂伦春族农业发展资金20万元,教育资金5万元,卫生医疗资金11万元,兴修桥涵和购买农机具资金85万元,总计121万元。行署为两个鄂族乡各拨付鄂族生产生活资金50万元。两个鄂族乡鄂族村各项经济指标均有增加。       (涂彦君)
  【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全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6月26 ~30日在牡丹江市举行。地区代表队由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朝鲜族、鄂温克族、汉族等23人组成,参加了摔跤、颈力、珍珠球3 个项目的比赛,夺得了珍珠球银牌,颈力铜牌,蒙古式摔跤铜牌,1名运动员获得优秀运动员称号,1名运动员获得优秀表演奖,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政府被大会授予“民族体育运动先进集体”称号。代表团启程和归来时,行署专员杨喜军、副专员褚凤、唐庭棣等亲切看望了运动员,并对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要求。                              (涂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