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边防支队
大兴安岭边防支队
大兴安岭边防支队
【改革开放20年边警建设】 1980年,大兴安岭地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支队成立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党的十一大精神,进行党和军队优良传统教育。实施了“增强法纪观念、履行人民警察职责”教育,学习《邓小平文选》,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根据中纪委、省委“关于搞好党风建设”的指示,支队狠抓了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惩治腐败办好群众关心的九件事情的决定》。1989 年,针对北京动乱,部队官兵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部队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用江泽民“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的要求规范自身。深入学习邓小平经济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决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官兵政治素质。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认真贯彻落实总队《关于做好维护边防稳定和部队内部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大兴安岭公安边防支队维护稳定行动方案》。落实各级目标责任制、对边民进行《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格把住界江作业人员政审关,船只管理实行严格审查登记制度。1980年以来,边民在黑龙江捕鱼人员连年递增。到目前,下江作业人员由1980年500余人增加到1200余人,下江小型渔船也由200余只,发展到600余只。在开展打击边境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中,广泛开展缉私、缉毒斗争。收缴各类枪支322支,黄金12 184 克,铲除毒品植物罂粟415 937株,鸦片245克,杜冷丁42支。发生刑事案件4493 起,破3737起。治安案件立案6440起,查处6440起。支队积极参加地方“急、难、险、重”等工程。1985年黑龙江冰凌,1987年“5·6”大火,l991年塔河县特大洪水灾害,1998年抗洪抢险救灾中,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带领官兵深入救灾一线。全支队出动兵力300余人次,车辆百余台次、解救危困群众10 973人,抢救国家和个人财产40 000余件,折合人民币百万余元。广大官兵用自己辛勤汗水和血肉身躯保住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万亩粮田。
1980年以来,部队3个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19个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8人荣记个人二等功,108人荣记个人三等功。 (姚 彬)
【综述】 1998年,支队党委一切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深入扎实地贯彻落实省总队《关于做好维护边境稳定和部队内部安全的通知》精神,修订完善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相应制订了《大兴安岭公安边防处置措施》。广泛宣传《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边民教育228场次,组织查边400余次,出动警力1300余人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37场次20多小时。出动宣传车150余台次;张贴标语249幅,出版报104期,界江作业人员受教育面达100%。严把界江作业人员政审关。船只实行严格审查登记管理。全年批准下江作业人员399名,船242只,确定看船点27 处。圆满完成了“三节”(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九届政协二次会议和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及“六四”政治敏感期的安全保卫工作。政治敏感期出动警力212组,1800人次,车辆136台次。 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中,广泛开展缉枪、缉毒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斗争。投入警力4000余人次,收缴各类枪101支,铲除毒品植物罂粟402 000株,收缴鸦片40克,杜冷丁42支。全年辖区共发生刑事案件62起,破54起(其中一般刑事案件34起,破29起;重大案件19起,破17起;特大案件9起,破8 起)破案率87%,发案数与1997年相比略有下降。治安案件立案98起,查处97起,查处率98.9%,检查出入境车辆15 327台次,受检人员85 610人次。
加强党委、支部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用江总书记“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要求规范自身。支、大队党委中心组先后组织学习了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军队建设有关论述;深入学习邓小平经济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决定》。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堡垒作用。年内涌现出6名优秀党员,4个先进党支部。
部队在开展“双争”(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双学”(学东莱,学杨光)和抗洪抢险活动中, 1人荣立二等功,16人荣立三等功,71人受到通令嘉奖。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大力开展以爱国奉献为核心的“四个教育”(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教育)。重点强化干部在职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倡干部立足本职,树立爱岗敬业和自我奉献意识。年内,23名干部晋升了职务,16人晋升了警衔。向各级新闻单位投稿600余篇,采用247篇。在洪灾中,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带领官兵奋战抗洪抢险和抢运粮食第一线,广大官兵用辛勤汗水和血肉身躯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和万亩粮田。支队官兵向灾区捐款25 586元,捐物398件。加强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聘请了党内廉政建设监督员。学习贯彻新条令,强化部队管理教育。制定学习贯彻新条令具体方案和措施,开展学习“新条令”活动,广大官兵条令意识和执行新条令自觉性有明显增强。全支队纯学习教育、训练时间平均240小时。开展班长骨干培训和新兵基础训练工作,在总队考核验收中,新兵所训科目均取得优秀成绩。强化安防工作。支队下发了《预防火灾事故的通知》、《枪支弹药管理通知》和《夏季安全防事故工作通知》,强化枪支、车辆管理措施,落实各级责任制。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后勤管理条例》为依据,部队后勤管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支队财务管理审批制度。3月份,支队举办一期给养员和司务长培训班。 (姚 彬)
【政治建设】 年初,支队党委着重抓了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入手,支队党委例会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部队全面建设能力的具体措施。根据党委有关各项规定,建立完善了“党委例会”、“党委联系”、“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民主生活会”等10余项党委工作制度。根据党委制度建设要求,支、大队分别召开两次党委民主生活会。在支部建设中,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了民主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年内,支队对基层党支部进行考评,充实15个基层党支部,14个基层领导班子。4个党支部被总队评为先进党支部; 4名警官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官兵被评为优秀党员; 一个团支部被总队评为先进团支部,5名警官分别被评为优秀团务工作者和优秀团员。全支队发展党员38名,团员34名。部队在警民共建、拥政爱民和抗洪抢险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1人荣立二等功,16人荣立三等功,71人受到通令嘉奖,34名战士被评为优秀士兵;2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2名警官被中共大兴安岭地委评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1个单位被评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姚 彬)
【界江管理】 今年越界捕鱼引发的涉外事件较往年增多,业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强化界江管理,遏制因越界生产引发的涉外事件上升势头。采取超常方法,对下江作业人员及船只进行清理整顿。在禁渔期和敏感期加大检查力度。从重从快打击违边涉外分子,取缔无证和外来人员界江生产作业,同时加大检查密度,对不易控制区段增派警力驻点执勤、死看死守。严格执行年检审批制度,逐人逐船严格审查登记。共批准下江作业人员399名,船242 只。落实船只集中停泊点27处,并与27名看船人员签订包防责任书。支、大队和派出所组织查边400余次,出动警力1300余人次。 查处违边涉外案件6起15人,罚款46 700元,拘留1人,没收网具3000余延长米;没收船10只。对造成涉外案件影响较大的当事人进行公开处理,对加强界江管理,净化生产作业队伍起到了震慑作用。 (姚 彬)
【军事训练】 新兵来队之前,对班长骨干进行为期20天培训。年内训练新兵70人,完成纯训练时间648小时。经上级考核验收,新兵所训练科目均取得优秀成绩。部队年度训练搞得早、抓得实。各级党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亲临训练场,与战士一起摸爬滚打,处处以身作则,激发了全体官兵的训练热情。各站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推动了部队军事训练工作全面开展。7月份,呼玛大队两站官兵向前来边境视察工作的省委书记徐有芳和总队领导做了汇报表演,受到各级领导称赞。全年,支、大队机关、派出所军事训练时间为120小时,参训率75%以上,工作站、检查站完成训练时间560小时。贯彻落实总队《1998年度新兵教育训练计划》内容,按照江泽民主席提出“五句话”总要求,部队积极开展“四个教育”,广大官兵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治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姚彬)
【缉枪缉毒】 根据边防斗争形势,针对部分县、区私枪泛滥等实际,开展了三次缉枪行动。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车辆30台次。克服各种阻力和困难,通过多次内查外调,共收缴各类枪101支(其中有半自动步枪2支,7.62步枪4支,小口径枪12支,德国产小口径枪1支,猎枪68支),子弹200余发。重点在塔河县十八站鄂族、依西肯两乡进行种植毒品植物查缉工作。利用情报线索铲除罂粟402 000株,收缴鸦片40余克,盐酸替啶(杜冷丁)42支(毒资2300元),抓获贩毒分子1名。 (姚 彬)
【后勤保障】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层后勤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支队财务管理审批制度,确定经费使用重点。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实行填写《修车通知单》和《油料使用登记表》。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审计面100%。3月份,举办了给养员和司务长培训班。部队农副业生产有长足发展,有兵单位种植养殖业发展势头良好,自产蔬菜自给自足,冬储菜自给率100%。加强被装管理工作。完成春秋两季服装发放工作,官兵服装合体率95%以上。年内补充更新短波电台6部,安装车载台1部,微机1台。4月份,举办一期通信报务员培训班,通过办班培训,学员进一步掌握龙边密语、通信联络代密表使用方法和数码翻译。机要工作逐步规范。今年抗洪抢险期间,机要人员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恪尽职守,克服困难,圆满完成抗洪抢险期间机要通信联络任务,受到总队通令嘉奖。 (姚 彬)
【树新风】 开展树立“公安边防新风”和“双争”“双学”活动,部队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积极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广大官兵爱民、助民,热情为驻地群众服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好评。部队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中,积极参加地方“急、难、险、重”等工程。呼玛、塔河两大队领导,带领官兵深入抗洪抢险第一线,与官兵一起扛沙袋,加固大堤,抢运粮食。抗洪期间,全支队出动兵力450人次,车17 台次,运土方220立方米,抢修堤坝720米,抢运牲畜5000头,抢运粮食510吨;解救危困群众165人,向灾区捐款25 586元,捐物398件;建立治安防范组织19个,设临时执勤岗卡9个,破获刑事案件2 起5人,查处治安案件8起14人。广大官兵用汗水和血肉身躯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万亩粮田。 (姚 彬)
【见义勇为】 1998年7月23日,呼玛大队兴隆公安边防派出所指导员王志刚到二道盘查村进行外来人口清查工作。这天呼玛第二小学校学生张岩和张也兄弟俩也随母亲到这里卖菜。下午4时左右,兄弟俩到河边采金船采过的深坑中洗手。由于坑边很陡,几岁的张也不小心滑入10多米深坑中。张岩见弟弟落水,急忙伸手去拉,由于用力过猛失去平衡,不但没把弟弟拉上来,自己也落入水中。惊慌失措的兄弟俩一边呼喊,一边挣扎,在这危急时刻,听到呼救的王志刚从50米外地方飞奔过来,见张家兄弟眼看要被坑水吞没,顾不上脱衣服就纵入水中。穿衣服游阻力大,有生命危险。 他只有一个念头——“救出孩子”!在浑浊水中一次又一次地潜入水底,反复寻找,当把一个孩子送到岸边时,几乎耗尽了全身力气,但他全然不顾,冒着生命危险再次返回水中,把第二个孩子托出了水面。两个孩子终于得救了,王志刚见义勇为的英雄壮举受到驻地人民群众赞誉,总队党委给他荣记二等功。 (姚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