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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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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安
  【综述】  1998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维护政治安定与社会稳定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深化公安各项改革为动力,狠抓队伍建设、法制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不断强化治安管理工作,积极为全区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创造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针对有的单位因拖欠职工工资和分流就业等引发的群众性上访增多的实际,深入重点单位调查、摸底,抓好信息的收集、反馈,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并充实、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耐心教育、正确疏导,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确保了全区没有发生带有政治色彩的群众性事件和其它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保持进攻态势,开展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及杀人、抢劫、盗窃和经济犯罪。全年共立案1312起,破获 1080起,破案率达82.3%,其中,重特大刑事案件673起,破获530起,破案绝对数比上年多破1起。立经济案件28起,破获26起,破案率达92.8%。查破涉毒案件5起,比上年多查破2起。以侵财为主要目的的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赢得群众的广泛赞誉和省公安厅、地委、行署领导的充分肯定。
  依法行使公安职能,严格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年内共查处治安案件l025起,处理违法人员1697名。通过开展枪支和民用爆炸物品的专项治理整顿,收回超范围配枪 108支、党政领导配枪20支,收缴“黑枪”88支,收缴炸药116.5公斤。严格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检查和整顿,查禁卖淫嫖娼108起、赌博44起,处理违法人员429名。加强保卫队伍力量,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物防的“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作用,增强了企业领导和群众安全感。全区“110”报警服务台按照“四有四必”的要求,做到及时出警,妥善处置,年内共接警2974次,破获刑事案件37起,查处治安案件 190起,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交通、消防部门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狠抓交通整治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减少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各项指标均低于省、地安委会规定指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公安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广泛开展“两学两创”活动,大力弘扬“东莱”精神,积极改革用人制度,不断完善队伍管理机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明显提高。通过集中教育整顿,广大公安民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区政治安定和社会治安稳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做出了重要贡献。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郭文柱)
  【维护政治稳定】  坚持把维护政治稳定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做好预防和处置人民内部问题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在宗教管理上,本着“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抵制渗透”的方针,对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依法取缔了邪教组织“自由传教人”。针对群体上访增多的实际,政、内保等部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情报信息网络,并经常深入到列管单位内部,开展对职工思想动态摸底和内部治安状况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大量内幕性、预警性信息,对不安定因素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年内发生群众上访180起6650 人次,由于超前预警,并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没有酿成政治事端。     (郭文柱)
  【侦破刑事案件】  破获刑事案件1080起,其中破获重大案件530起。发生杀人案件42 起,破34起,破案率为80.9%;发生严重暴力案件9起,破8起,破案率为89%。打掉犯罪团伙10个,抓获团伙成员37名。捕获逃犯20 名,其中省定重点逃犯2名。查破经济案件26 起,挽回经济损失3060余万元,占涉案总金额的79.6%。新林区“98·1·14”特大爆炸杀人案、呼玛县“98·2·28”持枪杀人抢劫信用社巨额库存现金案等一批影响大、危害严重的现行暴力杀人抢劫案件得到及进侦破,受到省公安厅的通令嘉奖。             (郭文柱)
  【侵财专打斗争】  按全省统一部署,从4月1日至6月底,在全区开展打击侵财专项斗争。破获各类侵财案件399起,比上年同期多破61起,其中破获重特大侵财案件147起,比上年同期多破21起。抓获在册重大逃犯l8 名,其中地区定重点逃犯6 名,省定重点逃犯2名。被省政法委评为人犯处理先进地区。                     (郭文柱)
  【打击毒品犯罪】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春季禁种罂粟的紧急通知》。6月中旬,地区禁毒办带领民警对全区罂粟种植地进行航测,发现种植地7块,面积9亩左右,就地毁掉。组织了规模较大的“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并在加格达奇区开设“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展,宣传党和政府禁毒决心、毒品危害以及全区的禁毒成果。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和6600余名学生、群众参观展览并从中受到教育。年内共查破涉毒案件5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6名。地区禁毒办被评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郭文柱)
  【枪支爆炸物品管理】  结合换发新版持枪证,对政法系统使用的公务用枪重新进行统计登记并录入微机,对党政领导和保卫系统配发的128支枪全部收回集中保管,使多年存在的超范围配枪问题得到解决。按照对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对全区237个涉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3份,取缔了非法销售、使用、储存、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对“四大员”普遍进行培训,消除了隐患,堵塞了漏洞。               (郭文柱)
  【整治行业场所】  通过开展危险品收缴、清查公共娱乐场所、打击赌博和卖淫嫖娼、打击非法出版物等专项斗争,收缴非法枪支88支,炸药116.5公斤,雷管1347枚,导火索412 米;查处赌博案件44起,卖淫嫖娼案件108 起,处理违法人员429名;查处违反淫秽物品管理规定案件102起,收缴淫秽录像带和影碟23盘;清查机动车修理业253家,取缔22家,消除隐患26处。                                (郭文柱)
  【建立大刑侦格局】  按全省刑侦体制改革会议要求并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下发《关于改革和加强刑侦工作的决定》,坚持优化组合,面向全局挑选刑警。刑警总数占总警力的25%以上,足以承担案件的侦破工作。组建责任区刑警队34个,专业中队25个,责任区刑警队覆盖率为100%。地、县、区和林业地区公安局全部实行刑侦大队建制,并完成侦审一体化,为在打击犯罪中更好发挥整体作战功能提供组织保证。               (郭文柱)
  【金融系统专项检查】  11月18日至12月6日,地区公安局、人民银行会同专业银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38个金融单位和76个营业网点的金库守卫、运钞车改装、枪支管理以及技防、物防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领导比较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对职工进行教育,把安全防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安全防范设施上舍得投入,营业网点安装防弹玻璃的达70.1%,营业场所风险等级达标的占86.3%,运钞车改装率达88.6%,与110联网报警达93.8%;各项制度比较健全,保卫队伍坚强有力,对值班值宿和更夫门卫经常检查。检查中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责成责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郭文柱)
  【预审监管】  预审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3起17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84起132 人;提请逮捕156人,批准逮捕148人,批准率为95%;审结案件132起153人,审结率为86.2%,其中重大案件78起96人,均在时限内审结,重大案件审结率为100%。
  全区看守所收押刑事犯罪嫌疑人1158 名,其中外地羁押101名。刑事拘留780名,其中转捕410名,撤案释放113名,转外地22 名,转下年度33名,其它处理202名。   (郭文柱)
  【出租房屋管理】  对出租房屋开展专项整顿清查。共有出租房屋2172户,在企业闲置车间、厂房居住的209户,城乡结合部的301户,其它205户。在2172户出租房屋中,外来人租用的有1976处,占出租房屋总数的90.9%。(郭文柱)
  【重点人口管理】  按公安部[98]37号文件精神,重新划定重点人口列管范围,并对重点人口档案重新清理,该列管的重新列管,该撤管的及时撤管。         (郭文柱)
  【公安法制建设】  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法》、《刑事诉讼法》为重点,以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为目标,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活动,不断推进公安法制建设。结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开展执法大检查,查阅案卷1075册,其中行政案卷987册,刑事案卷88册。发现办理行政案件不合格的39起,错案11起;办理刑事案件不合格的6起;强制措施使用不准确的5起。全部进行纠正。             (郭文柱)
  【刑事技术工作】  围绕刑事技术为侦察提供线索和证据为中心,强化现场勘查、物证检验、法检和技术队伍建设等项工作。全区发生各类刑事案件1312起,勘查现场926起,勘查率为70.6%。提取痕迹物证810起884件,提取率为87.4%。利用726件,利用率为82.1%。技术手段直接破案或起关键作用的112 起。出具鉴定书及检验报告115份,无一差错。 (郭文柱)
  【重点工作目标管理】  年内在12个县、区、林业地区公安局开展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六个方面四十二项任务,按千分制进行考核评比,分出超标、达标、未达标三个档次。年初,制定下发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与考评细则,年终,派出联合检查组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依据所得分数并经局党委审定,呼中区公安局、呼玛县公安局、塔河县公安局为1998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超标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主要领导颁发奖金。     (郭文柱)
  【“两学两创”活动】  年初,各级公安机关成立领导小组,规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逐级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和奖罚办法。7月下旬,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学创活动专题经验交流会,有11个不同警种的先进典型介绍了经验。通过检查评比,并经各级领导机关审批,呼中区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和全省优秀公安局;地局办公室会计李淑贞、塔河站前派出所民警郭春树、加格达奇林业地区公安局森保科科长李子鹤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加格达奇公安局局长李更文被评为全省优秀领导干部;加格达奇区光明派出所、塔河县建设派出所、漠河县站前派出所、呼中区呼源派出所、新林区新林镇派出所、阿木尔林业地区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松岭区劲松镇派出所为全省人民满意派出所;呼玛县刑警大队、图强林业地区公安局巡警大队、漠河县巡警大队、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刑警一中队、行署公安局装备科为全省人民满意科所队;加格达奇林业地区公安局森保科长李子鹤、新林区新林镇派出所民警张永胜、塔河县站前派出所民警郭春树、图强林业地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乔新、十八站林业地区公安局跃进派出所民警卢国珍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呼中区公安局、呼玛县公安局、塔河县公安局为全区优秀公安局。                             (郭文柱)
  【出入境管理】  受理审批出境人员165名,其中探亲49人、访友23人、考察3人、商务4 人、留学6人、学术交流1人、定居28人、旅游51人。前往国家与地区是:日本50人、澳大利亚11人、俄罗斯60人、新西兰6人、柬埔塞6 人、西班牙4人、美国5人、新加坡3人、香港3人、瑞典2人、苏里南2人、博茨瓦纳2人、英国2人、也门2人、尼泊尔1人、巴基斯坦l 人、韩国1人、泰国1人、朝鲜1人、蒙古1人、加拿大1人。接待外国和香港、台湾临时来华、来大陆67人,其中俄罗斯28人、意大利14 人、日本8人、荷兰5人、加拿大2人、韩国4 人、美国1人、芬兰1人、肯尼亚1人、香港1 人、台湾2人。发《居留证》3人,《居留证》签延期4人。  
                                   (郭文柱)
  【保护森林资源】  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森林法》和国务院[1998]8号文件及两部、两院、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通知》精神。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禁非法采伐、加工、收购、经销的场点,全面堵塞木材流失“黑洞”。适时开展“专打”斗争,有效遏制滥砍盗伐、盗窃林木、非法运输、非法猎杀、倒买走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毁林开荒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各类森林案件222 起,其中林业刑事案件11起、森林治安案件16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95起。打击处理违法违纪人员319名,其中逮捕4人、刑事拘留12人、林业行政处罚282人、治安罚款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郭文柱)
  【集中教育整顿】  按照中央、省、地政法委关于在政法队伍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指示精神,3月30日—10月30日,全区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按照教育发动、执法检查、查处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整顿中,全区公安机关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形式,进行调查摸底,找准存在的问题;开展职业道德、宗旨、法制、纪律作风四个专题讲座,对民警进行思想教育;采取自查、抽查、联查方式,对1997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执法检查;对收费罚没、经商办企业、超期羁押、公安干警参与餐饮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进行清理。查出、整改有问题案件126件,清理纠正罚没、收费款1.4万元,清理公安机关办企业5个,清理公安环节超期羁押21人,清理公安干警参与经营餐饮娱乐场所26人,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0起13人,培训不适应公安工作人员59人。                   (高 岩)
  【派出所长竞聘上岗】  年初,经地委组织部、地委政法委同意,下发《全区公安机关公开竞聘派出所所长工作方案》,规定了竞聘范围、资格条件、操作程序及受聘所长的职级待遇。竞聘工作从1月15日开始,3月末结束。126 名民警报名竞聘76个派出所长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规定条件112名。通过竞聘,76名民警被聘任。新聘所长中有一般民警14名,股级干部15名,原任所长47名。新任所长聘期定为3年,享受副科级待遇。竞聘后,所长的平均年龄34.5岁,最小的28岁,最大的44岁;大专文化的32人,中专或高中文化的44人,杜绝了初中文化所长;党员由竞聘前的46人增加到65人。                   (郭文柱)
  【新林“98·1·14”特大爆炸杀人案】  1998 年1月14日22时55分,新林区翠岗镇个体长虹旅店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当场炸死2 人、炸伤5人(其中2人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案发后,新林区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抽调43名警力投入侦破工作。行署公安局也随即派侦技人员指导侦破工作。
  经现场勘查调查,专案组确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报复杀人案。决定围绕当场被炸死的臧杰展开工作。
  15日凌晨4时许,当警方对嫌疑对象任忠胜(男,33岁,翠岗镇居民)开展调查时,发现任午夜后下落不明,遂对其开展重点调查。经对其家秘密搜查,在任换下的工作服上提取了与爆炸现场“黑天棚”上新旧程度和形态一致的锯末;在其家仓房内提取了两根导火索,其中一根30厘米长导火索有新剪断的痕迹。专案组于是将任忠胜列为重点嫌疑人,严密查缉。
  1月28曰晚,韩家园林业地区公安局根据获得的重要线索将犯罪嫌疑人任忠胜抓获。
  经审讯,任交待了因怀疑盗伐林木被公安机关查处是臧杰举报的,加之任的叔丈盛桂芳因经济问题被检察机关逮捕,传言也是臧杰举报的,遂怀恨在心,图谋报复,并将自制的一个炸药包(炸药40管)放在臧杰住的旅店8号房间天棚上实施爆炸的全部犯罪事实。   (鄂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