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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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革
【综述】 1998年,改革与管理工作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强化改革与管理展开的。
为加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规范运作进程,集团公司成立了股份制改革办公室,将西林吉林业局、古莲河露天煤矿两户企业合并组建漠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其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兴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洪灾后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该组建方案搁浅。为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林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集团公司又决定由北奇神公司、林田开发建设总公司、农工商联合公司三户企业重组为北奇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案已上报国家林业局。按照国家林业局加快集团内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的要求组建了三个专业集团公司,其中兴安木业集团公司已经省批复完成组建任务,恒友家具集团公司、北奇神集团公司正在组建中。集团公司本着“精干主体、分离辅助”的原则,对各企业所属的辅助性服务单位实施了进一步剥离,压缩机关及非生产人员编制。年末,全区剥离单位89个,精简机构265个,压缩分流非生产人员13 900人,压缩各项费用支出7000多万元。
按照“抓大放小”的改革方针,把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切入点。针对小企业数量大、分布面广特点,采取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改制。全区林业444户小企业,有244户完成了改制,占总数55%,其中全区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18户。同时,对那些扭亏无望或资债相抵的小企业,面向社会公开出售、零价整体转移给社会法人及自然人,今年共有17户小企业实行了出售。全区实行委托经营的小企业,由1997年的38 户发展到65户。围绕小企业改革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小型企业出售优惠扶持政策》、《大兴安岭地区放开放活小企业若干政策》,为深化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
地委、行署、集团公司把1998年确定为“企业管理效益年”。制定出台《全区企业管理效益年活动方案》,围绕减员增效、节本增效、促销增效提出了7项具体目标。各企业都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制定增收节支、节本降耗和减员增效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按照“一建三有”的要求,完成了9户大型企业和8户中型企业的基础档案建立工作,强化了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开展“企业管理效益年”活动,实现了增收节支亿元的目标,全面完成“三包”任务。
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方案》、《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直属企业经营目标实施方案》。两个方案都强化了利润、上缴款和职工工资发放三项指标,集团公司还对三项指标进行月考核,并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公布考核结果,以加强对企业的舆论监督。实施资产经营和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单位,都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没有发生新的亏损。
(李冬梅)
【企业管理效益年活动】 企业管理效益年活动的开展,是按照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进行的。2月制定了活动方案,并以大署(1998)4号文件下发各单位。3月各企事业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效益年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展开。
效益年活动以实现木材生产成本比上年降低5元/立方米;木材平均售价比上年提高10元/ 立方米;杜绝新欠,完成14 405万元的清欠任务;公用经费比上年降低5%;全区企业亏损面下降20%;集团公司亏损额下降30%;全区企业实现增收节支亿元为目标。以深入开展“节约挖潜、增收节支”大讨论;开展企业基础管理整顿工作;加强成本、营销、资金、物资、能源管理;做好企业达产增效工作;加大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力度为主要活动内容。确定了实施步骤,成立了“企业管理效益年”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了对“效益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强化各项管理工作。 效益年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木材业务成本每立方米降低5元;木材平均售价提高了15.11元/ 立方米;实现了增收节支1亿元;节约公用经费1349万元;完成了18 267万元的清欠回款,林业集团公司同比减亏8062.5万元。 (徐廷国)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工作】 为切实抓好改革发展,强化各项管理工作,实现扭亏为盈,年初成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及扭亏增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经过一年的强力推进,收到很好效果。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林(地委常委、林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宝君(林管局副局长)
姜 明(行署副秘书长)
成 员:王利群(林管局财务处处长)
王连春(林管局企管处处长)
陆启荣(林管局审计处处长)
张树群(林管局清欠稽查办主任)
李彦平(林管局物资局局长)
杨 刚(林管局生产处副处长)
刘铁华(行署财政局局长)
刘长德(行署经贸委主任)
杨俊树(行署审计局局长)
张奕政(行署大检办主任)
邢晓琦(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卢 炜(地总工会副主席)
2.综合办公室
主 任:王连春 王利群 刘长德
综合办公室设在林管局企管处,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
建立了推进组成员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网络和与各企业对口单位的纵向联系网络。
形成了成员单位和各企业每10天将推进情况向推进综合办公室报告一次,综合办公室每月形成书面材料向地委推进办公室进行汇报的工作制度。
适时召开推进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落实推进任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整体推进,跟踪问效。
三、工作目标
1.抓好集团公司运行及所属公司的改革指导工作;
2.抓好“企业管理效益年”活动,全区力争达到增收节支1亿元;不再发生新的工资拖欠;公用经费下缩5%;完成13 995万元的综合回款任务;
3.逐步完善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4.督促企业完成1998年“三包”经济工作任务。
四、取得的成果
集团公司规范运作取得重大进展。制定了《林业集团试点工作方案》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章程》,经地委、林管局审查后报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完善了财务体制改革,明晰了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强化了集团公司的调控职能,提高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率。集团公司按市场经济和集团规范运作的要求,精简机关机构32.3%,精简机关人员40%。
经济效益大幅提高。通过开展“企业管理效益年”活动,实现了增收节支1亿元的目标。清欠回款完成18 26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6%。严格控制行政事业费和企业管理费支出,节约经费1349万元。全面完成了“三包”任务。林业集团公司同比减亏8062.5万元。当年职工工资基本不欠。 (徐廷国)
【经营目标责任制体系】 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根据不同的生产经营性质,分别确立了以森林资源和国有资产为连接纽带的《森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和《直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的目标体系,并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目标体系简单明了,重点突出、便于操作。简化了考核指标,只设立了利润、上缴款、职工工资发放三项考核指标。剔除了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16项指标。增加否定指标,在“三总量”、重大森林火灾、重大经济火灾、生产伤亡事故等仍为否定指标的基础上,把营林生产三项指标(造林面积、当年成活率、三年保存率)纳入了否定指标之内。《森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和《直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集团公司财务体制改革,明晰了集团内部母子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强化集团公司的宏观调控职能,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提高了经济效益。
(徐廷国)
【经营目标责任制考评兑现】 年内,林业集团公司对所属的森工企业实施了资产经营责任制,对所属的直属企业实施了经营目标责任制。并根据各企业的不同情况,确定了不同的经营指标,签订了责任状。按照《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森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方案》和《直属企业经营目标实施方案》的规定,对各企业的利润、上缴款、职工工资发放完成情况进行按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公布。两次派出工作组对各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按经营成果兑现了责任状。7月,兑现了上半年上缴款奖。西林吉、松岭、塔河、阿木尔、图强五个林业局和电力工业局按进度完成上缴任务,党政主要领导各得上缴奖3700元和2050元。呼中、十八站、新林3个林业局和林木产品经销公司,没有全部按月完成进度上缴任务,但完成了80%以上,分别得2800~1800元奖金。
实施资产经营和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单位都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没有发生新的亏损,林业集团公司对这些企业的党政主要领导分别给予29 181元至2042元不等的奖励。
(徐廷国)
【全区大中企业改革】 以大发[l998]3号印发《关于印发地委1998年主要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确定1998年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搞好企业资产重组,盘活资产存量,推动国有资本有效运营,加大各林业局及直属企业的剥离、断奶、消肿力度。在改革推进中,从地区到各县、区、局层层设立了“改革发展与扭亏增盈工作推进组”,按照十天一沟通,每月一总结汇报的方法,实施推进指导,取得了很好成效。
在各大中型企业1998年的改革中,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1)资产重组。加格达奇林业局与林产工业公司实行了重组合并,筑路工程局5 个驻外施工公司与工程公司实行了重组合并。两项重组活动,组合调整资产8343.2万元。筑路工程局已向国家林业局申报了破产分流申请。北奇神、林田公司、大杨树农工商联合公司三户企业重包装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重组后按股份有限公司改造上市。 全区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盘活资产21 187.8万元。(2)减员分流。全区共减员分流人员13 900人。主要分流的人员是企业非辅人员,其次是局场两级管理人员。通过减员分流,全区节约工资费用近千万元。(3)剥离断奶。全区剥离断奶机构147 个,剥离分流人员13 900人。通过剥离断奶减轻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担,也使被剥离单位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李玉岭)
【全区小企业改革工作会议】 7月15日召开全区小企业改革暨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议。这次会议以交流小型企业改革经验和各县、区、局及直属企业通报上半年各自运行情况为主要内容,同时兑现了上半年企业上缴款目标责任制奖惩,表彰奖励了招商引资的有功人员。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徐有芳到大兴安岭考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全省体改、农业开发等工作会议精神之后,十五名来自加格达奇区政府、松岭林业局等县、区、局的党政一把手及改制后小企业经理、厂长,先后介绍了各自全力推进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及做法,营造了一个与会人员互相取长补短的氛围。会上,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做了小企业改革情况汇报。
地委书记杜宇新、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杨喜军及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区局领导,4、企业经理(厂长)等共300多人参加会议。 (李玉岭)
【全区小企业基本现状】 全区共有小型企业726户,分别分布在全区63个单位。这些小型企业共有资产30.2亿元,共有负债21.8亿元。在岗职工4万多人,已下岗人员1.3万人,离退人员有9千多人。
为摸清全区小型企业底数,地委于1998年4 月23日召开会议,从地林直有关单位抽调30多人,组成15个小组,分别按大署办[1998]25号文件要求进行了国有小型企业统计调查。将调查统计的小型企业按7 个行业进行了归类汇总。这7 个行业是:工业、农业、建筑业、物资、粮食、交通、商饮服务业。
目前全区小型企业已完成改制448户,占全部小型企业总数的62%,余下278户小企业的改制任务也已分别落实到各单位,计划1999年全面完成小型企业改革工作。 (李玉岭)
【全区小企业改革】 制定下发了《小企业改革推进工作方案》,由经贸委、体改委及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改革推进组,对全区的小企业改革实施推进指导。年内完成小企业改革184户,盘活资产41 234.6万元,突破40%的预定推进目标。改革形式主要是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破产、兼并、剥离、委托、租赁、出售、国有民营九种形式。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改革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如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的加格达奇区;靠改革增活力,用新机制促发展的松岭区;推进改革不等靠的呼玛县;冲出“两危”走出贫困边缘的加格达奇林业局等。阿木尔、韩家园林业局的推进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他县区的进度也较快。地直机关建材局、贸易公司所属企业的改革任务也全部完成。这些典型经验对推动全区小企业改革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1998年已完成改革的小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的11户,股份合作制的19 户,破产的5户,兼并的14户,剥离的8户,国有民营的3户,委托的44户,租赁的42户,承包10户,出售的18户,其他改革形式10户。 (李玉岭)
【放开放活全区小企业若干政策】 为推动小企业改革深入开展,地区体改委参照大庆、佳木斯、牡丹江等地市的做法,拟定了《放开搞活小企业若干政策》初稿,分别向各县、区、局及地林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又分别送交各专员、副专员、局长、副局长等地区领导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历经10余次修改完善的《放开放活小企业若干政策》,在1998年初的行署专员局长常务会议上获通过,又在地委常委会议上得到通过。于1998年2月24 日正式印发全地区实行,并在1998年2月27 日《大兴安岭日报》第二版上全文刊登公告。
这项“政策”共有37条,分别就国有小企业转制的资产处置问题、人员安置问题、职工入股问题、减免税收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是大兴安岭地区企业改革中第一个综合性的改革扶持文件。 (李玉岭)
【组建股份公司】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为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募集资金,发展林木深加工产品,成立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革办公室,负责组建股份公司工作。经过大量的调研和论证,1998年7月,集团公司以大林集综[1998]11号文向国家林业局请示撤销西林吉林业局和古莲河露天煤矿,组建漠河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其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兴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上市发行A股股票。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杜宇新和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戴万春带领股改办人员赴京汇报,国家林业局原则同意此方案。后因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水灾,国务院决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此方案搁置。为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和林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集团公司决定由大兴安岭北奇神公司、林田开发建设总公司、农工商联合公司三户企业联合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北奇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成为上市公司。10月份,经过股改办大量调研和论证,又形成了三户企业资产重组方案和成立北奇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方案经集团公司批准,以大林集综[1998]25号文件上报国家林业局,得到国家林业局的肯定,正待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和上市指标。
(周锡智)
【机械筑路工程局实施破产分流】 大兴安岭机械筑路工程局,前称为林业部大兴安岭机械筑路总队,始建于1965年6月。根据林业部林基昭字[1965]13号文件批准组建。1976年末由林业部基本建设总局下放给大兴安岭特区领导。1968年撤销并分属各林业局。1973年根据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的需要恢复组建。虽几经变更,但财务一直隶属于国家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行政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管局。该企业有职工7124人,其中正式职工3234人,知青2773人,离退休职工1117人,死亡职工遗属318人。局下属8个路桥施工单位,有固定资产原值8994.4万元,净值5498.4万元,各类施工设备553台套。企业资产总额为16 686.1万元。截止1997年末,企业累计完成林区道路7 336.2混合公里,完成白色路面18公里,砼桥13 500延长米/172 座,完成投资90 275.8万元,企业累计实现利税1851.7万元。
随着大兴安岭开发建设接近尾声,施工任务不足,特别是前几年大力压缩基建规模和投资,从1990年起,企业逐步陷入资金、任务不足的“两危”境地,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每况愈下,连续多年出现亏损。截止1998年末,企业银行贷款3 835.8万元,欠缴利息2 037.5万元,历年累计未弥补亏损13 642.8万元,欠发职工工资2679万元,最高达47个月。企业资产总额16 862万元,负债总额25 160.6万元,负债率为150.8%,企业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
该企业于1998年向国家林业局提出了破产申请,并在林管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始分流部分职工。1998年初步分流职工1630人,其中向地区建筑总公司分流738人,向农林复合经营分流563人,向煤电企业分流151人,向木材深加工企业分流178人。目前,该企业已进入破产工作前期阶段,预计1999年将完成全部破产工作。 (夏文龙)
【全区改革与管理工作总结暨1999年工作思路研讨会】 1998年12月18日至20日,全区改革与管理工作总结暨1999年工作思路研讨会在塔河林业局召开。全区各县(区)体改办主任,林业局、直属企业企管科长参加了会议。地区体改委、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王连春、副主任徐晓军参加并主持了会议。行署专员、林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杨喜军亲自到会做重要指示。他指出:“在改革上要进一步解决企业机制不活,效益不高的问题。增强经营机制转换力度,包、租、股、卖并举。同时,加大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注重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培养,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在管理上要充分认识和体现管理这个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使之真正贯穿企业发展的全过程,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他要求全区体改和企管系统的工作人员要“实心实意抓改革,从严从细上管理”。
会上,各单位针对一年来改革与管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办法,取得的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交流,并着重研讨了1999年改革与管理工作思路。初步确定1999年改革和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路是:坚持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改革总方针,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公司制改革、集团化改造、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为主要内容,大胆探索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为契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资本结构,实行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构造市场配置资源的微观基础。靠管理挖掘潜力,继续强化成本、资源、营销、资金、物资、能源等项管理,促进企业面向市场,苦练内功,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明确1999年全区改革和管理工作,力争林业集团的规范运作要有新突破;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要有新突破;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有新突破;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要有新突破;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要有新突破;企业管理要有新突破。 (闵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