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造林总公司

造林总公司



                 造林总公司
   【综述】  1998年9月20日,大兴安岭地委以大发[1998]22号文件批转《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构改革方案》,1998年10月6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以大林集综[1998]17 号文件下发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机构改革实施办法》,文件正式批准成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造林总公司。
  12月24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以大林集编[1998]24号文批复造林总公司组建方案。造林总公司主要任务是承担人工林的营造抚育任务,同时选择适宜大兴安岭生长的新树种试栽、试种,培育后备森林资源。
  造林总公司是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的一户直属专业公司,处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经费来源于所承担的营造林生产成本。
  造林总公司领导由地委任命,地委组织部管理;科级干部由经理聘任,集团公司人事处备案,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聘任,聘用制;其他劳务人员实行承包制或雇用制。机关党群工作暂归地直机关工委领导。
  公司机关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计划统计科、生产技术科、财务审计科、人事劳动科。公司机关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干部26名,工人4名。公司设置经理1职,副经理2职,科长(主任)5职,副科长(副主任)5职。公司所属3个自负盈亏单位:跃进苗圃、调查设计验收大队、前线生产指挥部。公司现任经理侯祥然,副经理李长河。             (刘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