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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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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 产
  【综述】  1998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地区各级水产渔业领导管理部门的职能也发生了根本性重大改革。由过去下达指令性计划的直接领导、组织、管理的部门,改革为制定本地区渔业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及指导性计划的间接领导、组织、管理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农业、大粮食的观念,把渔业作为农业中的一个大产业,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和省政府关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象重视耕地一样重视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象重视粮食生产一样重视水产业的生产,把水产业作为农业强省的支柱产业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的指示精神。行署、林管局首次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加快渔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首次用地方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快速发展大兴安岭地区渔业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和重要的产业政策。在渔政管理工作上,努力克服经费奇缺,人员编制及执法检查车、艇少等困难,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利用电视播放“禁渔期”通告20次,报纸刊登“禁渔期”通告3周,散发《中、俄两江议定书》520张,张贴江河《水污染防治法))450张,散发“禁渔期”通告25 000张,张贴省下发通告200张,全面广泛的宣传渔业法规、条例及细则,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及绝大多数渔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大幅度提高。全年共查处违规案件58件,其中越境捕鱼2件,私捕滥捞56件; 没收捕捞船2只,没收渔网具603片(趟),全部销毁; 处罚金额1.12万元。共检渔业捕捞许可证383本,检验各种捕捞渔船186 只,销毁不合格渔船2只。 在渔业生产方面,全区共发展各种养鱼面积8500亩(受灾面积4100亩),比上年增长54%;渔业总产量完成795吨,比上年增长22.9%,其中:养殖产量275吨,捕捞产量520吨;渔业总产值完成954万元,比上年增长—3%。从内蒙引进大银鱼卵70多万粒,投放到地区鱼种试验场水库中进行移植试验。 在省内还引进优质品种的彭泽鲫、杂交鲶鱼各30多万尾进行试验养殖,初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李宪明)
  【渔业优惠政策】  行署、林管局在大署[1997]115号文件中,规定“对新开发的水面从事养鱼生产的,从开发之年起,三年免收管理费和承包费,五年免征特产税;对承包经营农村集体所有水面从事养殖渔业生产的,免收土地管理费和承包费;对从事苗种生产的企业和个人,经县(区)财政部门批准,免收特产税”等优惠政策,为1998年实现全区快速发展渔业经济创造了优越条件和政策保证。                       (李宪明)
  【渔政联合大检查】  在行署、林管局、农委的直接领导组织下,由农业系统党委、大兴安岭军分区、地区边防局、地区水产局、地区公安局、大兴安岭日报社等部门共同参与下,于1998年6月14日,对全区700多公里的界江进行了11天的联合大检查。检查了沿岸6个乡镇和20多个村屯的个体打鱼人员,出动快艇突击检查30多次,查获违规违法人员16 名,没收各种渔具320多片(趟),柴油机动船一只,木船一只,处罚2人,有效地教育了捕鱼人员。
                                   (李宪明)
  【渔业服务体系】  根据行署规定,“水产苗种的引进、鱼用药品的生产销售、鱼用饲料的加工、配制要由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准参与经销与调配”。大兴安岭地区发展渔业经济的服务体系,由大兴安岭地区水产总站(水产局)及各县、区级水产站承担。水产总站及各县、区级水产站有水产工程师及水产技术员,1998年为全区各类鱼池设计与施工、水产养殖与饵料加工、新品种引进等全方位地进行了各项优良服务。   (李宪明)
  【省水产会议在加召开】  1998年10月7 日,由省水产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王金玉,亲自领导组织省水产局、地市水产局局长及水产专家,首次在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召开“全省加快发展渔业经济与抗灾自救”的省级水产工作会议。 会议期间,听取了地区水产局长王天才,对大兴安岭地区十分丰富的水产渔业自然资源及大兴安岭地区渔业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的简介。行署褚凤副专员、地委张赋秘书长和与会的各位水产专家,共同探讨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快速把大兴安岭地区的渔业经济发展起来。 与会的省、地、市水产行业的主要领导及水产专家认真地提出许多十分宝贵的意见和措施。 着重指明了必须加大对水产渔业自然资源人、财、物投入和保护力度;必须加大水产渔业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把大兴安岭地区水产渔业经济快速发展起来。                          (李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