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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房改

房管房改



                 房 管 房 改
  【改革开放20年房管房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兴安岭地区的房产开发建设,同林区开发建设一起同步发展。特别是1989年地委常委第14次会议决定成立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房产管理局(林业管理局房产处)以后,各县、区、局也相继设立了房产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形成了网络,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到1994年全区已建立房产管理机构46 个、房产仲裁委员会6个、综合开发企业3家。全区房产战线职工已达3400多人。全区房产管理部门以解决林区职工住宅困难、改善林区人民居住条件为宗旨;统管全区的房产管理、经营和服务,进行政策上的指导;结合“房改”积极推进住宅建设;结合各地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安居工程”。在林区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地区还逐年增大住宅投资额,加速了房产开发建设工作。1991年投资8526.2万元,1992年投资8011.8万元,1993年投资11 215.2万元,三年合计投资近3亿元,相当于1964年至1990年间的总投资额。到1979年,全区累计建成职工住宅面积为422 388平方米;到1983年累计建成职工住宅面积2 525 517平方米;到1989年累计建成职工住宅面积为7 270 089平方米;到1994年全区已累计建职工住宅面积为8 460 043平方米,比1979 年增长19倍多。全区职工人均居住面积已达到5.6平方米。 在稳步推进综合开发建设住宅的同时,积极改造旧城区、棚户区。到1994年末,全区共改造危房区、旧城区、棚户区420 000多平方米,解危解困住宅占住宅总量的14%。 1995年深化城镇住宅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黑龙江省《深化城镇住房改革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到1996年末,全区出售公有住房153万平方米,占公房总量的40%。收回资金1.2亿元。制定了2000年以前租金改革的规划,本着迈小步勤迈步的原则,进行了三次租金调整,楼房每平方米租金已达1元,调租后原定的减、免、补政策不变,加快了集资建房步伐,到1996年集资建房开工面积达21万平方米,竣工11万平方米,解决了1964户职工住房。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归集力度。到1998年末,人均居住面积已增至7.6平方米。全区已建公积金人数达2.22万人,占应建公积金总人数的10.09%,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金额1938万元。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1998年,全区归集住房公积金达384万元,发放贷款200万元,贷款余额532万元。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广泛建立和推行,有力地推动了房改工作,提高了职工购建住房的承受能力,为加强和推动全区房改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尹立家)
                                  
  【住宅供暖】  水电科负责62栋住宅楼的供暖任务,供暖面积26万多平方米,有职工60 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工作人员57人,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95%,下设12个供暖站,共有锅炉设备36台(套),其中运转使用26台(套)。为了把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设立了咨询电话,听取住户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住户的监督;建立了科长、站长24小时轮流值班值宿制度,每天对各站进行温度、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责任落实。处同科、科同站签订了供暖责任状,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制订了奖励制度。将节煤、节水、节电、保证供暖温度等多项指标层层落实到人头,节约有奖,全年水、电、煤、大小修累计节约资金72.8万元;抓司炉工的聘用和考核。对聘用的临时工择优录用,对无证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为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1998年加区政府授予房产处“安全运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房产处第六、七、八、九供暖站为“安全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尹立家)
  【培训司炉工】  为保障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司炉工对供暖系统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操作技术和理论水平,1998年11月房产处在地区房管所举办了“司炉工岗位技术培训班”,学员50人,聘请了加区锅炉检验所安全运行监理胡伟成任授课教师,向司炉工讲授锅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术,经十五天的培训、考核,达到了预期目的。       (尹立家)
  【房改目标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房改工作的领导、激励各级房改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做好房改工作,确保房改目标顺利实施,地区房改委员会于1998年末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内容包括: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奖惩制度三部分。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各目标完成情况评定打分,分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全区通报,并处罚金。         (乔 健)
  【住宅修缮】  大兴安岭地区房管所是隶属于地区房产处的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共有人员23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工作人员20 人,负责地林直机关60栋,面积241 136.67 平方米住宅楼的设施保养、维修工作。1998年对5、6、36、37号楼进行了彻底改造和大修,更换管道500余米,对3、25、58号楼下水管道改换300余米,更换坐便、蹲便83个、洁具250 套、水箱20个、水咀50个,清理化粪池62个,清理管道400余米。土建维修班负责室内外粉刷、楼房盖大修及楼房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全年完成楼房室内粉刷13 412平方米,室外粉刷2800平方米,更换房盖2050 方米,节约资金3万元。电工班负责电器设备维修及线路更换。全年换空气开关50块,配电盘3个,小型开关及刀闸300余块,各种电线10 000 多延长米,清除了电隐患因素,确保了住户安全用电。                     (尹立家)
  【公积金征集】  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995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管理中心设在地区房产处,核定事业编制6人,中心下设三个部,即信贷部、会计部、业务部,职能是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1998 由主管副处长带队,深入到各县区宣传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帮助核算补缴住房公积金,指导各县、区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征集工作。对经营效益好的几个企事业单位,批准他们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交缴比率为5~7%。对逾期拖欠贷款的职工加大催贷工作力度。指派专人负责催收工作,对职工拖欠贷款的单位发出了《催缴贷款通知书》,重申了担保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敦促担保单位认真履行义务,做拖欠贷款职工工作,还清贷款,确保了公积金贷款的回收率 。到1998年末,全区已建公积金人数2.22万人,占应建公积金总人数10.09%,公积金累计归集金额1938 万元(其中地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累计归集为1413万元)。 1998年度,全区归集住房公积金384 万元,发放贷款200万元,收回贷款88万元,贷款余额532万元。             (乔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