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销售 石 化 销 售
【综述】 大兴安岭石油公司始建于1974 年,先后隶属物资局、商业局,1984年2月8日经商业局决定成立大兴安岭地区石油公司。1984年石油购入总量7275吨,销售总量7275吨。20年来,随着工农林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石油购入量由1984年7275吨提高到1998年26 682吨,为3.67倍,销售总量由7275吨提高到23 464吨,是1984年的3.23倍。
1987年前全区只有2座油库,储油容积只有3100立方米,到1998年达到4房10站7340立方米,为2.37倍,全区石油销售网点遍布城乡,促进了大兴安岭工农林业生产的飞跃发展。
1998年,紧紧围绕地区经济会议精神,落实省石油成品油流通工作会议任务,地县两级公司重新调整了石油成品油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向用户发出了《用油单位、用油大户一封公开信》;呼玛县主管县长、为贯彻省石油成品油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发表了电视讲话。签发了呼玛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的布告》在全县范围张贴,凡通往矿区、各主要交通路口设稽查死看死守设立举报箱等加大石油成品油整顿力度。一年来,全区没有发生偷拉私运倒卖石油案件。在整顿石油市场,强化对直供户的监督中增强竞争意识,扩大营销,实现了“三保”、“三提高”(保工资、保资产增值保值、保职工相应福利;提高企业经济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总体目标。成品油购入量完成40 617吨,销售总量34 100吨,实现销售总额7964万元,上缴利税总额274 万元,超额完成省公司下达销售任务和60万元经济指标。 (吉哲)
1984~1998年石油公司进销量
【体制上划】 国家为规范石油市场、发挥石油公司的主渠道作用。保两大集团为国家创汇100个亿的实现,资源统一配置、统一调运组织、价格统一规定、结算统一管理,石油公司整体上划。按照这一改革精神,省石化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佟长青、行署、林管局石尚志副局长于1998年7月13日在北山宾馆举行接交签字仪式。 (吉 哲)
【企业管理】 为控制各种费用支出过大,出台了《购置物料等用品的规定》、《关于下发招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职工工作秩序的补充规定》端正了职工工作作风,约束了自我行为,提高了企业管理素质。 (吉 哲)
【清欠责任制】 本着先易后难,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定指标、定人员、定时间、定奖罚”四定责任制,效果显著,对天津宝坻欠地区分公司80万元进行诉讼回款60万元;以煤还款60万元;以木还款80万元,在各林业企业又清回200余万元。 (吉 哲)
【安全工作】 分、支两级公司,认真贯彻执行省石化总公司和地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舍得投入,更换和维修消防器材支出达10 余万元,消除各种隐患,促进经济工作。
(吉 哲)
【为灾区捐款】 省委发出向灾区捐款号召后,8月2日,全体职工积极响应,分公司机关捐款1175元,衣物64件,含团总支捐款240 元,衣物11件。支公司捐款5200余元,10月15日又捐4080元。 (吉 哲)
【野外建点】 一线职工在经理和主任带领下去塔河筑路总队物资科野外建点,方便了施工,扩大销售汽油86吨,柴油244吨。 (吉 哲)
【精简机构】 根据省石化总公司减员增效工作方案,将财务科与审计科合并,指定专人负责审计,将油库与润滑油公司并为一个整体参与经营,第三产业与石化市场、配件商店合并经营,共清退临时工22人,提前内退6人,正常退休1人,分流固定职工1人。 (吉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