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



                  烟 草 专 卖
  【综述】  1998年,全区烟草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地区“两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按照朱镕基总理对烟草行业提出的“垂直领导、行业管理、专营专卖”的十二字方针,深化企业改革,提高服务质量,拓宽经营领域,坚持“内管外打”原则,巩固烟草制品“专营专卖”地位,将严厉打击卷烟走私、贩私、贩假活动和整顿卷烟市场秩序作为全局工作中的重点,卷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卷烟经营呈现良好势头。
  按“垂直领导,行业管理,专营专卖”的要求,争得省局(公司)、地区行署支持理顺了塔河、漠河、呼玛三县烟草行业管理体制,规范了全区烟草专卖管理。在全国卷烟销售下滑的严峻形势下,深入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讲活动,塑造了烟草企业形象,向社会公开承诺:“凡在本公司及所属批发部购买的卷烟一律无假货,如发现有假货,买一罚十”。并对卷烟实行标准化管理,得到了卷烟消费者的认可与好评,被省消费者协会命名为省级“3·15”诚信单位。到年末,实现卷烟销售3624.8 万元,比1997年同期2317.5万元增加1307.3万元;毛利率9.13,比1997年同期8.75上升0.38;费用率6.47%,比1997年同期7.8%下降1.33%;实现利润90万元,比1997 年同期20万元增加70万元。             (刘少东)
  【卷烟经营】  1998年,在全国卷烟销售不景气的情况下,分局(分公司)从抓好职工教育入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按照省局(公司)卷烟销售目标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卷烟经营纪律,对全区卷烟市场状况开展调查研究,“引导消费,培育市场,专销结合”,调整购销、价格、商品投放策略,强化服务意识,改变以往粗放型管理,采取高、中、低档卷烟合理分配的原则,以“多进样,少进量”的方法,减少费用,加快资金周转,全年购进各类卷烟11 434箱,金额达3936万元,比1997年同期增加2519箱1041万元。其中地产烟购进7309 箱1820万元,比1997年同期增加1140箱,394万元;省外烟购进4125箱2166万元,比1997年同期增加1379箱647 万元。在抓货源管理的同时,与省内厂家联合开展了地产卷烟的宣传促销活动,增进了厂商之间的友谊,扩大了地产卷烟的知明度。全年共销售各类卷烟10 301箱3624.8万元,比1997年同期多销2457箱913.8万元,年末库存1060箱。         (刘少东)
  【专卖管理】  加强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是维护卷烟市场秩序落实国家烟草专卖政策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于1998年3月4日成立了由行署公安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11个单位组成的“大兴安岭烟草专卖领导小组”。烟草专卖分局专卖人员由过去的6人增至13人,并为专卖办配备了必要的交通和通讯设备。
  按照黑烟专字[1997]44 号文件要求,组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执法水平。
  为使广大消费者对烟草行业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消费者广泛宣传国家烟草专卖政策,在《实施条例》发布实施宣传纪念活动中,出板报4期,印刷宣传单11 000份,出动宣传车30余次,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8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国家烟草专卖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并结合打假、打私工作的开展,与技术监督局、工商局联合在市区设立了真假卷烟鉴别咨询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分局在抓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和大力开展国家烟草专卖政策宣传活动的同时,加大了对卷烟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建立了联查网络,重点对卷烟走私、贩私、贩假活动进行严厉打击。1998年共查获走私、贩私、贩假案件7起,罚没各类卷烟9516条,其中经技术监督局鉴定的假烟7762条全部焚烧,对经多次教育仍继续违纪经营的零售商店吊销许可证10家。           (刘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