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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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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 税
  【综述】  1998年,地区国税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收工作这一主题,按照省国税局和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制定了组织收入、狠抓征管改革、强化依法治税、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方案,探索出一条新时期税收管理的路子,各项工作均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全年累计入库工商税9249万元,年均增长9.8%,为年计划的106.9%。在工作目标考核中被省国税局评为“优秀单位”,被地委、行署评为“超标单位”。
  一年来,地区国税局本着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一抓税收征管的基础建设,规范征管文书和档案;二抓税收征管工作的互相之间的有序运作,规范管理服务、纳税申报、税务稽查、政策法制4个系列的各项制度。全系统7个县(区)国税局全部完成了计算机局域网络建设,建成了几个办税服务厅(室),基本确定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综合调控”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和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按照税法规定,严厉打击偷税、骗税等不法行为;建立领导对基层执法工作的调研制度,地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经常深入林业局等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的同时,征求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意见或建议,规范税务工作人员执法行为。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爱祖国、爱税收、爱岗位、树立税收新形象的“三爱一树立”和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美环境,让社会满意“三优一满意”等活动,增强国税干部的群体意识和凝聚力。坚持抓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在部分局实行了股级干部“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的机制,给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刘焕有)
  【目标管理】  地区国税局为适应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按照逐级实施、条块结合、综合考评的原则,在全系统推行了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建立了量化、细化和时限的目标管理体系,将全年各项工作分解为5部分20个项目,并在年初全区国税工作会议上以签订责任状形式,分别下达到7个目标责任单位;二是加大检查考评的力度,地区局于6月中旬和12 月末先后两次组成工作组对工作目标推进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经过考评评出了3个优秀单位、3个良好单位、1 个平平单位,分别按责任状兑现了奖励。                      (亓兰忠)
  【征管服务“四到位”】  地区国税局征管服务实现了“四到位”。一是思想观念到位。从思想上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在工作部署向既部署工作,又为基层创造完成任务的条件转变;由重在会议、文件上指导,向既重指导又多深入并直接参与工作方面转变;由重在检查基层工作,向既检查又多为基层服务方面转变。二是机构设置到位。在设置县、区、局和基层分局所机构时,主要体现服务于基层和征管的原则。三是人员安排到位。围绕强化服务,将整体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做到数量和质量同步到位。四是改善条件到位。本着尽可能满足基层征管需要的原则,在公务员考核,先进人物评选,工资晋升,住房分配,子女就业,以及办公设施、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的添置等方面都优先考虑基层和征管。目前,全区22个基层分局全都有独立办公场所,都配备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而且征管机构全部配齐了微机,软件也得到了保证。                           (亓兰忠)
  【基层班子建设】  地区国税局从抓“三讲”教育入手,狠抓了县、区、局国税局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各县、区、局中心组每一位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季向地区局报送一篇学习心得,对学习质量不高的,除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外,还将学习情况作为年终对领导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二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时刻将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下发了《关于各县、区、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安排的通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增强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好班子整体效能。三是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采取内(所在单位)外(社会和纳税人)结合,上(领导)下(群众)结合的考查方式,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基层领导岗位。1998 年,先后任命了3 个县、区、局的一把手和正、副科级干部。各县、区、局领导班子平均年龄38.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8%,达到了年龄梯次、知识结构合理的目标,整体战斗力有了提高。           (亓兰忠)
  【精神文明建设】  地区国税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制定了“带好队,收好税”的工作思路,把两个文明建设牢牢地抓在手中,组织广大干部就创建文明单位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使全体干部达成共识:国税局工作的好与坏,不仅看完成任务的实绩,更要看国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以职业道德为重点,在广大干部中大力倡导和培养“热爱税收、依法治税、廉洁奉公、文明征收”的税务职业道德。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使全系统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登一个新台阶。1998年,全区国税系统1 个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1个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服务示范单位”;3个局通过了“地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验收;1名国税干部获全区最佳公务员提名奖;地区国税局连续4年被评为地区目标管理超标单位。                 (亓兰忠)
  【划转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调整的有关规定,地区国税局对全地区307户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共划转小规模纳税人79 户,占总户数的26%。
  在此项工作中采用征收管理机关对所辖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内部稽核与外部稽查相结合,地区局终结审批方法进行清理。一是各征收管理机关根据商业企业专项检查和一般纳税人年审情况,结合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各月申报情况,对连续负申报、零申报的商业企业进行重点稽核清理。二是结合稽核情况及时深入到有关商业企业进行稽查,对按规定达不到标准的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呈报地局审批划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三是对终审批准划转的小规模纳税人,对原有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和留抵税额1914万元一律按政策规定转入成本,同时收缴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书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从1998年7月1日起按规定执行4%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而且堵塞了漏洞,全年增加税收入库120 万元。                             (亓兰忠)
  【税收征管专项检查】  地区国税局相继开展了税收征管工作的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对漏征、漏管户的专项检查,全区共查出漏征漏管户340 个,查补税款12万元。二是开展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抽查的10户企业,发现项目填写不全、税率不写、无填票人签名等问题票39份。 三是开展了对铁路分局中央铁路运营收入营业税的专项检查,通过对8个站段及直属多经、集经分处共22户企业的检查,发现有问题8户,应补运营营业税35.9 万余元,资金占用费营业税26.7万余元。四是对民政福利及校办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福利企业13户,校办企业2户,复核应交增值税分别为121万元和1 万元。五是对松岭白酒厂、巴特罕啤酒厂进行了酒类行业消费税专项检查,共应征消费税43万元。同时,还对石油、电力、烟草行业及其它增值税企业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收到了整顿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提高纳税意识的效果。                       (亓兰忠)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地区国税局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建立工作汇报联系制度。二是深入到纳税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如针对企业在改组、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国税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论证,先后就资产重组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近百条,很多被企业采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认真执行税收政策,保证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1998年地区国税局在两次追加任务、收入吃紧的不利条件下,共为国有森工企业办理即征即退增值税1247.8万元,审批核销财产损失65.1万元,福利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109.7万元,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 (亓兰忠)
  【纪检监察】 1998年地区国税局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项是清理通讯工具,机关只保留手机一部,定额使用,其余作价处理给个人自费使用,全系统现有公费住宅电话9部,自费住宅电话437部。二项是严格控制会议工作,取消拟召开会议10次,合开会议4次,节省会议费、接待费13万多元。三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998年,各级部门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到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全年收到举报信访件6 件,受理省局交办信访案件1件,如期查结率100%。其中涉税2件,挽回流失税款1.4万余元,下达监察建议书2 次。抓好纠风工作,专门制发了《全区国税系统行风评议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收好税、带好队和优质服务,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和纠正部门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全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1998 年全系统行风评议进入优秀档次。         (李志兴)
  【行风评议】  全区国税系统每年的行风评议工作都获得了好的成绩。1998年,地区国税局和7个县、区国税局均被评为“优秀”以上等级。其主要做法:一是做到了“四不忘、三必须”,即布置工作不忘讲行风,检查工作不忘查行风,接触群众不忘问行风, 总结工作不忘谈行风,逢会必须讲行风,领导下基层必须抓行风,考评工作必须议行风。 二是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对行风工作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突出抓,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抓,上下左右,形成了抓行风建设的网络。三是突出重点,纠建并举。 把纠风的重点部位确定为基层的窗口单位,把纠风的主要内容明确为文明服务、树立形象、廉洁自律、整章建制等。   (刘咏春)
  【公务员考核奖励】  1998年地区国税局公务员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刘焕有亲自担任,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公务员考核等级和奖励办法。根据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了对基层局领导班子、全区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和全区一般公务员三个层次人员的考核方案,设计了具有l3项内容的考评表,采取了百分制考评办法,做到了量化和细化。实行了“内外结合,双向考评”的考核办法,在系统内查阅有关记录、资料,并通过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民意测验;在系统外到当地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和纳税人中征求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意见和看法。经过认真考核,评出优秀公务员70名,还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部分人员分别给予了“记三等功”和“嘉奖”奖励。
                                   (刘咏春)
  【清理通讯工具】  1998年,地区国税局把清理公费安装住宅电话、公费使用移动电话当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门召开全区国税系统监察室主任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地党政机关和纪检委的文件精神,并听取了各县、区国税局的汇报。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各县区国税局的公费安装电话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全系统共查出公费安装住宅电话18部,将其中10部改为自费,8部改为补贴使用。对移动电话清理采取“四个一律”的清查收缴办法:资金来源不清的一律收缴;他人赠送的一律收缴;企业购买的一律收缴;弄虚作假的一律收缴。照此规定,对持有手机者逐一进行了认定,收缴3部,清退3部。这一措施得到了省国税局的充分肯定,并将其经验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推荐。              (刘咏春)
  【建立税务稽查新体制】  地区国税局建立税务稽查新体制:一是调整稽查机构工作职责,充实稽查人员,完善稽查工作制度。二是建立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和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并明确其职责范围。三是切实发挥税务稽查的“拳头”作用。主要是对偷、逃税案件进行查处;对内部进行监控督促;对基层反映的“难管户”、“钉子户”进行稽查、协查;对基层局乃至企业户进行抽查,为目标管理考核提供依据。四是建立规范化的干部培训制度,全面提高稽查人员整体素质。五是切实运用和发挥计算机在税务稽查中的作用,全面提高稽查效率和稽查质量。六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七是创造性地探索和运用高效率、高质量的税务稽查方法,努力探索稽查新途径、新方法,促使税务稽查工作向稽查的深度、广度上迈进。                 (刘咏春)
  【经费固定资产专项检查】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费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地区国税局于1998年5 月份对各县区局1996年度和1997年度的税务经费收支情况和国有资产自查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7 点整改要求: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取得和使用原始凭证,已形成支出的不合法原始凭证坚决予以纠正;
  对以各种名义在外地为有关人员购建的房屋,
  要纳入“固定资产”帐进行管理;严禁违反现金管理条例超限额结算,以后若再发生超限额支付现金问题,将追究财务人员责任;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审批权限购建、调动、变卖、报废固定资产,不得越权行事;原则上不允许用税务局内部换票核销各项支出,确需换票的应附说明及收款人收款单据;要严格清理各业务股室账户,撤销多余户头,只保留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严格按照总局新出台的《国家税务局系统经费会计制度》使用暂存款、暂付款科目,对现有的各项暂存、暂付款在1998年底前清理完毕;各县区局与地区局往来结算关系仅限于计财科、办公室出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其它各科室不再与各县区局形成直接财务结算关系。各县区国税局按照要求积极整改,有效地提高了税务经费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   (刘咏春)
  【文化生活】  在1998年举办的大兴安岭地区直属机关首届艺术展暨征文比赛中,地区国税局获优秀组织奖,其黑板报获一等奖,另有11幅作品分获一、二、三等奖。
  该局领导对这项活动极为重视,纷纷拿出自己的作品,为广大税务干部作出了榜样,其他职工也踊跃参加,受到了组委会的好评。因该局平时注重抓好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坚持开展文体活动,如组织全体员工做早操,进行排球赛,开展书法、诗歌比赛等,活跃了机关生活,提高了职工的艺术修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刘咏春)
  【个体税收清查】  1998年,地区国税局对全区个体、私营业税收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清理检查,共清查个体、私营业3162户(其中私营企业17户、个体业者3145户)。发现有368户存在不同问题(其中,黑户72户、漏户196 户、其他100户)。查补税款12.6万余元,课征滞纳金,罚款近2.6万元,调整163家个体户的纳税定额,占检查户总数的5.15%。检查中发现,个体商业漏征漏管户达163户,占漏征漏管户总数的85.2%。其它如工业、修理修配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漏征漏管现象。针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强化个体税收管理。                       (刘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