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
技 术 监 督
【综述】 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工作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计量标准化为基础”的工作方针,相继出台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服务实施意见》、《大兴安岭地区技术监督系统为企业开展咨询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技术监督部门开展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事前规范、优化服务上来。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 “质保”体系,开展提质、增效、降耗、减损活动。仅加强计量管理一项,年可节省油、煤、水、电、气1 万吨标准煤,效益可达1000万元。通过建立生态马铃薯标准化示范区,推广标准化种田及贯彻执行省、地统检计划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林区主导产品质量的提高。小麦、大豆标准化播种面积分别比1997年增加17.97万亩;全区原木、锯材综合合格率比1997年提高2%。1998年共为社会办理代码证书535本,开展检验325批次,完成计量器具检定、修理7201台(件),为企业制定标准76项。
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1998 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4 075批次,批次合格率较1997年提高3%。收缴假冒伪劣商品价值9.5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4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5万元。关于“原木”、“锯材”、“林业地衡管理现状”、“农用生产资料”4 个专项检查报告先后经行署、林管局同意批转全区贯彻执行。
加强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1998年建立了层级抓廉政纠风的领导责任制,按省局部署认真开展技术监督窗口单位行风整顿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地纪委组织的重点行业行风评议活动中,地区局被评为第三名。通过办学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班,全体职工的思想觉悟和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充实和提高。开展学习抗洪英雄事迹、发扬抗洪精神等系列活动,振奋了职工精神。组织职工向灾区捐款1.9万元;衣被397件套。1998年地区质检所被授予区级文明单位,先后有24人受到地区局和省局的表彰奖励。 (闫洪生)
【廉政建设】 大兴安岭技术监督局党组以国家、省技术监督局开展的基层窗口单位行风整顿为契机,加强管理,制定了《1998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行政案件审鉴工作规定》、《全区投诉监督案件行政审理规定》、《产品质量申诉处理规定》,修订了3 项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规章,实行政务量公开,将工作职能、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廉政规定等公开,其中行政管理、行政执法22项,服务承诺10项,并与“五公开、十不准”等上墙明示。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系统开展“揭、查、纠、改、回头看”活动,共查出4类17种不良表现。本着自查自纠、客观公正、严肃认真的原则,具体分析制定了分类限期整改措施。
纠建并举,注重实效。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聘请13名廉政监督员,印制1000张廉政监督卡,下发纠风调查表100份,并于 7月30 日召开纠风座谈会,由分管局长带队回访10家被处罚的单位,听取意见反馈。
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举办两场十五大专题报告会,学习了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宣讲了《全国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开办《行政处罚法》培训班,向78人颁发执法证件,对18人补考,将4人调离执法岗位。
廉政纠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质检所的做法在省纪检监察会上进行了交流。在1998 年全区重点部门纠风评议时,地区技术监督局名列第三。 (王志海)
【标准化管理】 建立国家级生态农业——生态马铃薯标准化示范区。1998年地区成立了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起草了生态马铃薯质量、检验、生产、贮藏等技术标准。以地区马铃薯检测中心为龙头,初步建立了马铃薯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推动了全区生态农业的发展。
消灭无标准生产县工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经地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了由主管专员为组长,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消灭无标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消灭无标生产工作开始全面启动。加格达奇区、塔河县初步达到了消灭无标生产考核验收要求,并通过了地区消灭无标生产领导小组初步考核验收。加格达奇区、塔河县标准覆盖率已分别达到了95%和98%。
企业标准备案审查工作。1998年共受理企业标准备案77项。其中,协助管局劳动定额站制定劳动定额标准70项;帮助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地区种薯有限公司制定马铃薯系列标准6项,受理一户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项。
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将十八站古驿木业有限公司列入采标单位,通过帮助,该企业完善了标准的检测体系,达到了采标验收条件。 (徐立新)
【计量监督】 按照国家和省局计量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地区实际,1998年加大了计量监督工作力度。 全区产(商)品计量监督检查1230 批次,比1997年提高了2.5%。查处产(商)品总价值150余万元、比1997年增加20万元。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92.5%。
开展农用物资计量监督检查。全区重点检查了塔河、呼玛、加格达奇、十八站等县区局和大子杨山农业开发区。检查的项目包括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和石油成品,以及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和零售商品。在检查的61户农用物资经销单位中,有国营企业35 户、私营和集体企业26 户。检查中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出售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共检查经销定量包装零售商品企业196 户1230批次,有188 户的1140批次商品合格,合格率92.6% ,计量器具合格率94%.1998年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零售商品合格率分别比1997年提高了2 个百分点和8 个百分点。 (唐伟新)
【质量监督】 按照1998年全区工业产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地区技术监督局先后在全区开展了原木、锯材监督检验工作。
共检查贮木生产企业3 2家,原木质量综合合格率为95.6%;检查锯材及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42 家,产品质量综合合格率为88.5%。本着既扶持帮助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又严肃执法的原则,经受检企业申请减免,依法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收缴违法收入5.63 万元, 针对原木、锯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向行署呈送了专题报告,并经行署批转有关部门执行。
对企业开展质量咨询服务工作。先后对恒友木业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在生产工艺、原材料质量控制、产品检验、售后服务、市场调研、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为企业提出20余项整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受到企业职工欢迎。 (詹秋波)
【汽柴油抽查】 1998年7 月,地区技术监督局对全区加油站点经销企业所售的汽油、柴油质量进行了抽样监督检查。共抽取标样24 个,其中汽油样品15 个,合格4 个,合格率为26.7%;柴油样品9个,合格2个,合格率为22.2%。11家经销不合格油品的单位受到了经济处罚,收缴罚没款4.4万元。
1998年油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汽油合格率分别低于全省统检的46.2%和24.7%。一是由于没能及时开展汽、柴油检验;二是油品混装卸现象严重; 三是多数经销企业在检查时提供不出油品随车质量检查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四是管理体制不顺,进货渠道混乱。 (沈长才)【农贸市场专项治理】 地区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3月20日至5月11日组织了全区农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和“打假”活动。 重点检查了加区、呼玛、塔河、十八站4 个县、区、局及地区大子杨山岭南农业开发区。 重点检查农药、化肥、种子、农用地膜、运输车、汽柴油及润滑油等10大类农资商品。共检查农资经销企业56家。其中国营10家,集体和个体企业46家;检查商品540批次、商品总标值300万元;处罚违法企业30家,收缴罚没款1.5万元;查封不合格商品标值50万元,端掉农机黑加工点3个。
1998年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商品质量有明显提高,化肥连续两年合格率为100%,农药、种子合格率分别提高7至8个百分点。但农资市场商品质量总体水平仍然很低,尤其是农机及农机配件质量问题还十分突出。 (沈长才)
【无证产品查处】 按照黑龙江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要求,1998年全区地县(区)两级技术监督部门,加大了对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准产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4月份,对农药、化肥、农用水泵、柴油机、农机配件经销企业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销售企业48家,检查商品401批次,综合有证率为60.8%。对水泥、螺纹钢、电焊条、铝型材、家用电器,低压电器、微机、液化气调压阀等商品进行监督检查,先后检查商品510批次,有证率80%,其中,水泥、螺纹钢、家电、微机有证率1000。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检查,检查经销单位27家,检查化妆品420个品种,总标值54万元;查出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等质量有问题商品21个品种,标值2000多元。开展了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等商品检查,检查县级以上医院13家,门诊部5家,个体诊所和药店24家,收缴不合格一次性使用输液器200支。
在中秋节前夕,对加区境内生产、经销月饼的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检查企业20家,抽检样品24个品牌,合格14个品牌,合格率为58%。哈市老鼎丰食品厂生产的老字号月饼合格率为100%,并通过《大兴安岭日报》刊发了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公告,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沈长才)
【建筑装饰材料检查】 按照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l998]93号文件要求,地区技术监督局会同加区技术监督局于10月份对加格达奇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商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抽查经销企业20家,其中建筑装潢商店11 家,油漆专营商店4家,锅炉水暖配件商店5家。查出超期、失效、无中文标识,证件不全、无生产许可证等有质量问题商品7大类63 种,商品总标值2.2万元。涉及的商品主要有各种油漆、乳胶、球型门锁、管道水泵、电线、电缆等。6家严重违纪企业受到经济处罚,对一户质量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检查加区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有:销售超期产品现象较普遍。在被检查的11家油漆和装潢商店里,均不同程度存在销售超期商品,占不合格商品的50%; 证件不全及无证商品比较多,锅炉水暖配件无厂名、厂址,无有效期合格证件的商品约占不合格商品的 30%;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检查出无证产品占不合格商品总标值的20%。 另外,查出其它不合格商品也占有相当的比例。 (沈长才)
【商品质量稽查】 1998年,地区技术监督局本着“打假治劣、规范市场、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工作方针,以省局1998年工作要点和“大兴安岭地区1998 年商品质量监督检查(验)计划”为依据,加大了对市场流通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1998年共检查经销生产企业251家,检查商品3464批次。其中,日常商品监督检查1624批次,是年计划的232%;生产许可证商品检查1600批次,是年计划的160%;准产证产(商)品检查240批次,是年计划的170%。对10 家糕点、饲料、酱油生产企业进行考核验收,发放产品生产准产证;接待处理商品质量问题投诉、举报案件13起,为消费者和用户挽回经济损失103.9 万元;通过新闻单位刊播商品质量监督公告和宣传稿件17 篇,促进了商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1998年对46户违纪企业依法进行了经济处罚,查出较大案件10起,查出不合格商品总标值52.8万元,假冒伪劣商品2.077万元,收缴罚没款3.9万元。通过有效地市场监督,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用户的合法权益。 (沈长才)
【电线电缆专项检查】 根据黑技监计发[1998]163号文件要求,于1998年10月7日至10月25日对全区电线电缆市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32 个单位,234个批次,检查合格率仅占14%。查处产品的总价值达2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罚款1.6万元。检查发现,哈尔滨电缆厂生产的电线在全区覆盖面较大,抽查了线径为4平方毫米、6平方毫米、2.5平方毫米三种规格产品全部不合格,且短量严重,长为200m的短量在20~50m之间,长度为1OOm的短量在10~30m之间。南京电线厂生产的电线是这次抽查中发现的合格率最高的产品,其合格率为86%。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曝光,收效良好。
(吴爱英)
【改革开放20年技术监督】 全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伴随着林区的开发而产生发展,经历了一段峥嵘岁月。
1974年3月,大兴安岭行署,为满足日益繁荣的商贸需要,组建了标准计量处(正科级建制),归地区科委领导,配4名职工,在加区开展衡器修理等项工作。
1978 年,随着全省标准计量管理机构升格,行署组建了大兴安岭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为副处级单位,定编42 人,归口地区科委管理。当时全区除呼玛县设有标准计量管理局外,其他县、区、林业地区均无工作机构,许多工作直接对各企业和用户,管理效率低,工作十分困难。
1985年,国家《计量法》颁布,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工作纳入企业升级规范之中。 为适应这一需要,各县、区、林业地区相继组建标准计量局,至1988 年,全区技术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形成,管理效率极大提高。
1989年,根据省政府要求,地委、行署撤销全区各级标准计量机构,并入经委质量管理职能,组建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技术监督局,为一级局、列入政府序列。同时,加挂林管局技术监督处牌子,地方、林业两块编制。由地方财政、林业财务两个资金渠道支撑,实行政企合署办公。
截至1998年末,全区技术监督系统有职工182人,年度经费364.14万元,固定资产283万元,经费比1978年增加10倍,固定资产增加20倍。技术保障机构由原来的两个计量所,发展成9个所、站; 由单一的衡器计量检定、修理,发展成热力、电等5类19种计量器具检定修理,林木产品、粮油产品、食品、建材产品4大类178种产品的质量检验。地区技术监督情报所可提供37 588种标准的情报资料服务。
20年来的发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为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创省优产品10项、部优产品1 个、省免检产品3 个、用户满意产品10个;原木产品合格率由76% 提高到98% ,锯材合格率由67% 提高到90% ;制定实施的3 项原木标准,每年为林业企业创效益400 余万元,计量管理每年可节省油、煤、水、电、气约1 万吨标准煤,效益可达1000 万元。1996年以来,在流通领域进行2.4 万批次的质量、计量检查,打掉地下黑加工点32个,收缴假冒伪劣商品标值29.8万元,处理消费者投诉298 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5 万元。 (王兆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