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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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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商 管 理
  【综述】  1998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地委、行署和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加大服务和执法力度,全面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
  全区个体工商户1998年各项指标以20%的速度增长。户数比1997年增长20.06%,达到21 223户;人数增长42.29%,达到37 501人;总产值增长28.03%,达到15 886 万元;销售总额增长22.86%,达到74 381万元。
  私营企业超额完成了计划指标的20%,实现了数量、质量、规模及效益的同步提高。户数比1997年增长21.69%,达到1O1户;从业人数增长72.49%,达到1549人;总产值增长47.08%,达到2265万元;销售总额增长57.6%,达到2509万元。
  为实施再就业工程提建议20条,新开办解困市场3处,建立早晚市场6处,组织举办美容、烹饪、家电维修培训班32期,使1000多名下岗职工练就一技之长。全年共引导安置下岗职工达12 600人。
  到1998年底,全区共有各类市场62处,商品交易成交额实现50 249万元,比1997年增长10%。贯彻国务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开展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参与检查人员达868人次,清理粮食批发市场5个、批发企业13个、加工企业26个、零售户211个、注销营业执照14户。
  全区共有工商企业2613户,其中法人企业1357户,营业单位1256户。各局坚持为企业服务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4 次组织工作组对376 户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违章违法行为87起。全年注销企业600 余户,其中有党政机关及公检法等部门办企业117户。
  在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共检查企业及业户30.16户,集贸市场44处。捣毁黑加工点8处,查获假冒伪劣商品84个品种,价值10万余元。
  全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4起,总价值23万元。贯彻中央和省通知精神,取缔了一度盛行的商品传销活动。
  全区已有1 名地市局长和县区23名科级干部完成了国家“红盾人才计划”知识更新培训任务。各局都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廉政建设组织机构,完善了办事公开化制度。全系统共制做各类图牌150块,公开32项规程,72 条标准,设立举报电话19部,发出征求意见函近万封,受到省委、省纪委纠风检查组的好评。                   (甘文秀)
  【企业管理】  开展新法规学习活动 。工商系统企业登记人员, 认真学习了新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改革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加区工商局举办企业法人、负责人学习班,有170余人免费参加学习培训。
  做好国企改革服务工作。通过现场办公、调查走访、法规咨询等方式,先后为身处低谷的原大兴安岭啤酒厂、水泥厂、建材厂及加格达奇林业局等国有企业,在改组、改制及兼并、租赁经营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开业、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
  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共检查企业2100 户,对违章违法业户下达整改通知书80 份,行政处罚52户,限期整改5户。
  坚持对新开办企业的定期回访制度。地区工商局对新开办的37户企业全部进行了定期回访。
  按期完成年检。召开了专项会议部署年检工作。通过媒体发出通知和公告,并直接对企业发出《督促年检通知单》近千份。全区共年检各类企业2276户,占应年检企业的95.3%,比1997年提高1个百分点。
  对“三无”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对无资金、无场地、无人员的空壳企业及有照不业、多年不参加年检的企业,按照法律程序实施一次性行政处罚,对439户企业吊销了营业执照。
                                   (甘文秀)
  【市场监督】  根据省工商局的部署,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成立了粮食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设立举报电话12台,聘请义务监督员168名,成立巡查队24 个,将粮食市场管理纳入实施“一把手工程”。全区举办管理粮食市场人员培训班11次,参加培训人员205人。为检查粮食市场,出动检查人员868人(次),清理粮食批发市场5处,粮食批发企业13 户,粮食加工企业26户,粮食零售个体工商户211 户,为13户经营粮食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了重新登记或变更登记,注销不符合新规定的粮食收购、批发、零售营业执照14个,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推进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按照国家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房屋租赁经营主体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管理进行了规范,制定下发了《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开展。
  遵照《黑龙江省工商局建设大市场工作推进落实方案》的要求,积极发展培育各类市场。截至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市场62处,登记注册58处。其中消费品市场55处,比1997年增加6处,生产资料市场1 处,生产要素市场1处,文化市场1处。全年商品交易市场成交额50 751万元,比1997年增长7%。其中,消费品市场成交额为49 249万元,比1997年增长10%,生产资料市场中机动车交易成交额1502万元。                     (刘锦堂)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根据省工商局和地委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为县、区出台了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漠河县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一栋三层楼房作为个体户和私营业者的经营场所,免收管理费,减免摊位费,简化办照手续。加格达奇区工商局为在整顿城市火灾隐患时,有1000多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房被拆除,而多次开会研究,帮助解决经营场所,并在收费变更登记方面给予重点照顾。
  为遏制关、卡、压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发生,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个体工商户登记办照(证)联合办公工作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个体工商户统一收费工作方案》,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截至年末,全区有个体工商户21 223户,从业人员37 501 人,分别比1997年增长20.O6%和42.29%;实现产值15 886万元,销售总额74 381万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28.03%和22.86%。私营企业发展到101户,雇工人数1549人,分别比1997年增长21.69%和72.49%;实现了产值2265万元,销售总额2509万元,分别比1997 年增长47.08%和57.6%。
                                   (刘锦堂)
  【广告管理】  1998年2月1日是《广告法》颁布实施3 周年纪念日,地区工商局组织召开了《广告法》座谈会,回顾总结了几年来广告经营管理情况,交流了经验做法。 截至年末,全区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8户,从业人员90人,广告经营额118万元。设置霓虹灯广告132件,路牌广告24件,公交车载体广告3件。
  为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于9月29 日召开了大兴安岭地区广告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地区广告协会第二届理事会。10月份组织人员对全区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广告档案管理不规范的4 户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两户未经登记核准,擅自从事广告经营的单位给予了经济处罚。截至年末,全区共查处违法违章案件6 件,收缴罚没款4300元。                              (刘锦堂)
  【商标监督管理】  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的部署要求,加大了商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商标法》实施15周年宣传活动。在北奇神保健品有限公司召开纪念《商标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林产工业、农委、经贸委、恒友木业有限公司等14个部门的经理、厂长参加会议并发言。
  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发挥商标监督管理职能,帮助、支持、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呼中林业局在转换机制中,需要进行产品更新换代,商标注册遇到了困难。地区工商局经过多次帮助指导,使生产的胶合板、纤维板、地板条产品,得到了“卡玛兰”商标的审定,受到了企业好评。深入到大兴安岭种薯有限公司、山野果科技开发公司、林田公司,帮助解决在商标注册中遇到的困难。经过帮助指导,使种薯有限公司的“兴佳”牌商标得到了审定。
  实施商标战略,提高了全民商标法律意识,使全区有效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品的数量有较快增长。截至年末,全区有效注册商标134件,比1997年增长28.88%,未注册商标85件,比1997年增长44.06%。                             (刘锦堂)
  【经济合同管理】  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的部署,加强了经济合同的监管力度,全区共检查工商企业108户,占企业法人总数的9%;检查各类经济合同95份,金额21 225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8.7万元,维护了企业的经济利益,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依照《担保法》规定,开展了抵押物担保合同登记管理,全区共办理抵押物担保合同20份,抵押物金额11 066万元,主债权金额7898万元,抵押物担保合同登记比1997年增加了19份,抵押物金额比1997年增加了11 000万元。
  积极开展经济合同鉴证工作,共鉴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56份,鉴证金额达4332万元,鉴证合格率达100%;鉴证委托拍卖合同4 份,成交额10.71万元。
  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实施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通知》规定,全区共发放木材、工矿产品、农副产品、商业柜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137本。
  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标准的通知》规定,组织企业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评比活动,经过企业自愿申报,主管部门同意,所在地工商局初审,经行署“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选委员会考核,有35户企业被评为1997—1998年度地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7 户企业参加全省评比,其中5 户企业被省工商局授予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刘锦堂)
  【打假扫劣活动】  根据黑龙江省工商局的部署,认真开展了打假扫劣活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322人(次),出动宣传检查车190辆(次),检查工商企业322户,个体工商户2724户,集贸市场44处。通过检查捣毁黑加工点8处,处罚违法违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50户,停业整顿18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84个品种,价值10万余元,收缴罚没款3.6万元。塔河县工商局查处没收假冒清老白酒929箱。地区工商局查获假古井贡酒160瓶,假五粮液酒8瓶,假龙滨手雷酒64瓶。
  在整治农贸市场打假扫劣活动中,共出动检查人员187人(次),出动检查车辆37台(次),检查经营农资商品的企业141户,处罚12户,责令停业整顿4户。封存并监督销毁过期农药1300瓶,责令送检农药3400瓶,没收个人倒卖化肥13吨,查处非法经营化肥150 吨,扣押、没收不合格农资商品27种。
  按照国家工商局《关于对碘制品和饮品、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碘制品、饮品、食品进行了专项打假扫劣活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20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40台(次),检查碘制品、饮品、食品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635户,检查饮品、食品生产加工厂家264 户。检查收缴过期变质饮品500 瓶,食品383 公斤,收缴仿冒商标标识20万张。通过打假扫劣活动净化了碘制品、饮品和食品市场。                     (刘锦堂)
  【“3·15”行动】  1998年,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区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依照《方案》 与新闻部门密切合作,制作了大兴安岭“3·15”活动情况综合节目,在大兴安岭电视台“兴安有线30分”和广角镜节目中连续播放。在报纸上发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文章16 篇。 在电台、电视台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宣传播出“3 ·15”在行动36 次,送省电台、电视台播出6 次。发布公益广告12 条。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林区职工和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在“3·15”活动月期间,地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组成检查组先后对地区生资公司、种子公司经营的化肥、农药、种子和加格达奇区内经营农业机械及农机配件的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地区生资公司经营8种农药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组深入到加格达奇区白桦乡、加北乡。在白桦乡双合屯一家小卖店查出山西假酒2瓶。在加北乡一食杂店查获山西假酒24箱,对查获的假酒给予了没收销毁处理。
  全区各级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3·15”行动中, 共检查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842 户,收缴山西假酒486瓶,假古井贡、五粮液酒15箱,假商标标识120件,劣质低压电器150 个(件),重耙间管20个,过期变质农药26箱,查处非法经营化肥l2吨,共18大类50多个品种,价值13万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99 件,解决178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1万元。  
                                   (刘锦堂)
  【私营企业发展】  1998年,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已有半数企业从个人经营、几人合伙小规模经营转向开办公司,实现现代企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户数已占私营企业总数的54%。注册资本也大幅度增加,每户注册资本额都在30——5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566万元。其中大兴安岭钰军实业有限公司一户注册资本就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行业逐步拓宽。已由过去的主要从事商业零售批发、餐饮服务,发展到经营农林牧渔、制造、建筑、仓储及交通运输等诸多门类。超额完成了全年增长20% 的计划发展指标。
  全区私营企业者主动为国分忧,在赞助“希望工程”、扶助特困学生及抗洪救灾等项公益活动中,做出了贡献。先后吸纳再就业职工达338人,仅漠河县马子玉一家私营企业就安置下岗职工108人,有7户私营企业以租赁、购买及委托经营等方式向国企投资314万元,盘活国有资产1584万元。                             (甘文秀)
  【“四项”教育】  1998年,大兴安岭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以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加强会员自我管理为目标,组织开展了党的十五大精神、专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4项宣传教育活动。
  年初,各县区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十五大精神活动,使会员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坚定了干个体私营经济的信念,促进了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较快发展。全年个体私营经济各项发展指标都完成了20% 的增长速度,并安置就业者达1.2万余人。
  以专业法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骨干培训班14期,培训骨干456 人次,以会代训27场次,参加者4600人次,印发试卷7400张,使90% 以上会员受到了法制教育。制定了《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规范》发给会员人手一册,组织会员学习,并在各市场网点制作职业道德规范宣传板,使会员自我约束并接受群众监督。以落实《规范》为内容,开展了“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及“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创光彩之星”等检查评比活动,年末有300 余人被授予省、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结合赈灾活动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动员会员为国分忧,向灾区人民献爱心,全区共捐款捐物合人民币17.3万多元。呼玛县会员积极参加修筑黑龙江江堤,出动个体车辆80 台次,运输砂石近万立方米。全区有10人被评为省级个体私营业者抗洪救灾先进个人。  (甘文秀)
  【再就业工程】  为使下岗职工重新上岗工作,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全区为下岗职工新开办解困市场3处,内设摊位320 个,建立早晚市场6处。漠河县的解困市场安排下岗职工500 名,呼玛县开辟解困一条街,为下岗职工提供了再就业经营场所。地区工商局为大兴安岭天龙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派驻1 名兼职副厂长,帮助解决生产用工问题,吸纳安置大兴安岭制酒厂下岗职工20人。漠河县筑路机修厂被一家私营企业购买,工商部门积极参与转制及注册登记,使200名下岗职工重新返厂工作。
  全区各级个体协会,私营协会积极组织举办美容、烹饪、家电维修培训班32 期,使1100 名下岗职工学到了一技之长,为从事个体经营打下了基础。截止到年末,全区共引导安置下岗职工212 600人。                           (刘锦堂)
  【私营企业协会成立】 1998年3月10日,经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批准,大兴安岭地区私营企业协会正式成立。
  3月19日,私营企业协会在加格达奇召开了全区第一届代表大会。大会明确了私营企业协会的性质、作用、任务与宗旨。宗旨是:团结、教育私企劳动者,为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开展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主要任务是:对私企劳动者进行思想、法制及职业道德教育;帮助私企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私营企业开展文体活动和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由17人组成的私营企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并对全区私企劳动者发出倡议,号召私企业者增强荣誉感和使命感,为振兴林区经济再做新贡献。     (甘文秀)
  【体制改革】  1998年11月24日,国务院下发了《批转国家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41号)、《通知》中决定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改革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行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垂直领导,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实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地(市)和县(市)工商局为上级工商局的直属机构(市辖区工商局仍为市工商局直接管理的分局);工商所为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的派出机构,按经济区域设置。在编制管理方面,地、市、县工商局的编制及领导职数、由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会同省级工商局统一核定和管理。在干部管理方面,地、市、县工商局正、副局长经征求地方党委意见后,由上一级工商局作出决定,并办理任免手续。在党组设置上,地、市、县工商局党组的设置,由所在地方党委审批,其党组正、副书记和成员,以及纪检组长,征求地方党委意见后,由上一级工商局党组审批任免。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党的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在财务经费管理方面,省以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统一由省级工商局汇缴省级财政或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纳入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统一核定和拨付,切实予以保障。截至年末,大兴安岭地区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10个,其中,地区工商局1 个,内设机构10个,专业管理所3个;县级工商局7个,内设机构40个,工商所31个,专业管理所16个,经济检查队2个。有编制在职人员473人,其中,地区工商局66人,县级工商局407人。                     (刘锦堂)
  【法制教育】  各局把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纳入正常工作形成制度,完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及《公司法》等20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重点选讲。在法制学习宣传教育中,共举办学习班8期,局长、业务骨干讲课20人次,答卷352份,以案说法7次。全区300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学习培训。经资格审查,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年检,全系统做到了全员持证上岗。
  全年,采取以法制科协调、专业口负责等形式,广泛开展了社会法制宣传。在地、县、区、局深入企业现场办公中,进行了《公司法》、《商标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的宣传和咨询。企业科、股利用年检及回访检查,为1760户工商企业进行法规宣传与咨询。36处市场利用广播对场内经营者坚持常年法制宣传。在“3.15”活动中,突出“农村消费者”的主题,开展了送政策法规上山下乡、送咨询服务上山下乡、送展览假劣农资商品上山下乡、送健康文艺节目上山下乡,扩大了社会法制宣传教育面。                (甘文秀)
  【廉政建设】  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建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一把手亲自抓,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继续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共制各类公开办事图板150块,公开32项规程,72 条标准,设举报电话19部,发征求意见函约万封。在行风测评中,省委、省纪委纠风检查组,通过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看记录材料等方式,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风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过测评在50位评委中,满意票为33 票,基本满意票为17票,得到省委、省纪委检查组的好评。                               (刘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