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
人事管理
人 事 管 理
【综述】 1998年,地区的人事工作以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为指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积极稳妥,分步进行,短期入轨,逐步到位”的工作方针,全区7个县区和74 个地林直机关已完成人员过渡工作,共4328人具有了国家公务员身份。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授予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经省批准,林业集团公司机关比照公务员管理也都同步到位,新的人事制度已基本建立,并开始运行。
公务员管理基本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全区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体系初步建立。《大兴安岭地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办法》出台后,公务员考核、奖励、职位轮换、回避、辞职辞退等项制度运行良好。1998年,已对全区7 个县区和56个地林直单位1997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地县乡国家公务员应参评10 465人,实际参评9578人,基本保持在当年应考核人数的98% 以上,其中优秀等次1245人,称职7887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评16 263人,实际参评16 022人,评出优秀等次2370人,依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辞退了5 名公务员,为19人办理了辞职。
按照年初地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地区人事局认真参与了各大中型企业开展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工作,主要指导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人员的“双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内评内聘”工作。根据1997年制定的《大兴安岭地区国有企业聘用、聘任制干部管理实施细则》,4—6月,两位局长先后带队,分别深入塔河县、新林区、松岭区、十八站、韩家园、阿木尔、图强、加格达奇林业局和电力工业局、技术监督局进行“双聘”工作调研,并对中层骨干择优选聘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以探索适应企业改革需要的人事制度新途径。 (王中石)
【机构改革】 1998年机构改革是在1996 年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首先,在林业集团公司机关机构设置上,合并了8个部门,仍与行署相应部门合署办公的6个部门,暂不变动8 个处室,机关4个部门和4个事业单位成建制转为企业。经过改革,林业集团公司机关设1 办12部,设立12个专业公司,改造13个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两个参控股公司,砍并12个事业单位。其次,在人员精简上,按1996年编制的40%精简,核定编制478名,减编318名。第三,机关重新调整各部门的行政职能,确立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和精简比例,采取竞争办法和人员分流方案。事业单位进行“十定”,主要是规定各单位的法定名称、社会职责、管理体制、机构规格、法人资格、经营形式、经费渠道、内设机构、编制结构、附属单位等。编制员额按15%左右核减。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分类设档,实行聘任聘用、合同化、编制化管理。企业进行“五定”,即定产品结构、经营方向、效益指标、内设机构、机关编制。第四,在分流人员的去向上,打破了传统的单一管理方式,实行多渠道分流,诸如双向选择、整体转移、辞职辞退、退职退休、派往基层、入学深造、自谋职业等渠道。同时对机关的以工代干人员一并进行清理。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修定了《地区编委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坚持编办一个部门承办、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委一家行文的“三个一”原则;制止了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的机构编制的干预,防止了反弹。 (王中石)
【目标责任制】 地区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省下达给全区1998年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标,组织编制了《1998年度大兴安岭地区目标责任制方案》,并对各项目标责任制指标进行了分解和落实。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杨喜军专员同各县区和部分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签订了《1998年目标责任状》。之后,地区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对机关82个部门和20 个事业单位制定的年度目标方案进行了审核后予以批复,对目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按月公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实现进度。在与有关部门配合下,对1997年度的目标责任制单位及负责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同时确定等次。经地区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全区县级单位超标3个,达标3个,未达标1个;地林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超标39个,达标62个,未达标5个,已全部按考核等次兑现了奖惩,共审批1997年度目标奖金270万元,收缴目标罚款2000元。地委领导对个别县区没有达标的原因分析后,决定承担责任的主要领导,集体自罚。 (王中石)
【奖励】 建立了以奖励为主的激励机制。为迎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5周年,全区进行了最佳公务员公开评选活动。经过地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群众公开投票等三轮筛选,在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的全程监督下,在7104名人选中,评选出10名大兴安岭地区最佳国家公务员;10名大兴安岭地区最佳国家公务员提名奖;1998年,人事部表彰一等功1名;国家级战线先进个人2名,先进集体1个;省级战线先进个人5名,先进集体4个。 (王中石)
【招考】 按照公务员录用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打破了地域、身份界限,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先后共录用公务员177人。同时,积极配合地委组织部,在全区范围内试行了“双推双考”制度,公开向社会选拔领导干部,2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脱颖而出。 (王中石)
【养老保险】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养老保险已在全区3县1区和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运转。收缴保险基金520 万元,积累资金740万元,失业保险已在全区开展起来。 (王中石)
【工资】 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为5503人调整了工资标准,为5042人晋升了工资档次,为1691人连续5年称职和连续3年优秀的国家公务员晋升了一档级别工资,为1180人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工资滚动拆平台、晋升一档职务(职等)工资,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审计人员、公安、纪检办案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和专职老干部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王中石)
【转业干部安置】 地区历年对安置部队转业干部极为重视,尽心尽力达到“三满意”,即:部队、个人、接收单位。面临机关精简,林业集团公司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减人增效,军转安置工作难度很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发[1998]7号及省委、省政府黑发[l998]8号文件规定,6月22日地委常委会议决定,全区军转安置继续实行指令性安置。1998年全区接收安置11名,现已全部到位。 (王中石)
【毕业生分配】 1998年,回地区的大中专毕业生是开发以来人数最多的一年,统分、单录、合同、定向、委培等,加上往年滚存,达1800余人。为此,行署5月28日常务会议决定,在1997年11月21日人员编制冻结的基础上,网开一面,对持有省人事厅颁发的《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考试考核,补充机关淘汰人员空编;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空编的一半可以补充毕业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空编可全部由毕业生补充,必要时经批准可超编进人。行署于6月10日批转了人事局等5个部门《关于做好199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大署[1998]65号,共14条)。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地委、行署提出所有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3年内,不准在社会招录工作人员,不足部分从国家计划内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择优考录补充。 (王中石)
【人才交流】 地区人才市场于5月25日正式挂牌开张,对外营业。上市人员主要是机关辞职辞退和尾数淘汰的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等取得学历的人员、离退休干部和其他社会富闲干部等。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引智办,核定了编制,配备了人员。通过引智渠道,聘请两位日本专家到加区讲授农业技术。意大利政府援建的地区急救中心项目,开始正式启动,意方专家现正进行设备选型国际竞标和人员培训。全区人才总量虽然达到了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要求的指标,但适应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和层次不尽合理,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特别是直接从事或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工程、农业、科研等专业人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为此,必须根据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总体需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为经济发展和人才扶贫办实事。
(王中石)
【职称】 职称工作由突击评定转为日常管理。6月初,先后召开两次会议,推广省级评聘公开试点单位——地区医院的经验,确定林管局科研所和阿木尔林业局为1998年的试点单位。职称工作贯彻“放开企业、控制事业、限制机关”的原则,强调实现“四化”,即岗位设置编制化——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各单位的“十定”方案,以岗定编,以编设职,按职聘用,评聘分开;考风考纪规范化——整顿考风,严肃考纪,用端正专业干部的职称考风带动公务员招录、转干、聘干、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风;评审过程公开化——实行“135工程”(一次投放晋升指标;公布申报者的专业条件,展示技术成果,张榜公布结果三公开;抓好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检验,评委评议,上级批准5个环节);管理工作制度化——职称考试考核、评议审查、投档取档、评聘手续、年检验证等规范运作。1998年,全区申报高级职称135人,破格23人,均经过省评审。 (王中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