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土 地 管 理
【综述】 1998年全区土地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土地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地产收益实现385.5万元。土地出让面积34.1亩。
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按照国务院1990年55号令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年共出让土地46宗,收缴土地出让金206.99万元。推行土地年租制。除《划拨目录》以外的新增设项目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分期缴纳。对原划拨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旅游、娱乐、金融等用地。对划拨土地转让、出租、抵押补交出让金有困难的采取年度租金制。收取年度土地租金169.3万元,收缴补交土地租金9.25 万元。
加强地价管理。在地价管理中,及时完成了入市宗地的地价评估工作,全年共评估土地49宗,评估土地面积2076亩;土地证书年度确认14 397宗,截止10月31目全国统一时点的土地变更面积76 706.8亩。
全区审批建设用地154件,面积79.4亩,其中,国家建设用地113件,面积59.4亩;农村个人建房用地41件,面积20亩。
土地资源开发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全年开发土地资源105 000 亩,其中,耕地90 000亩,开发耕地计划指标82 500亩超额9%,非耕地15 000亩。
土地执法监察不断加强,按照黑土法[1998]24号文件要求,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8 件,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 件,结案率、执行率达100%。全区共收到群众关于土地纠纷的来访信18件,接待来访23人次,调处土地纠纷14起。
计划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在土地管理收费指标加大的情况下,全年各项收费完成263 万元(不含出让金),超额完成了省局下达的收费指标。
土地管理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区现有土地管理人员120 人,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12人,科级以上干部25人。1998年度地区土地局仇登太局长受到地委表彰奖励,全区有20名科级以下人员受到行署人事局表彰奖励。地区土地管理局被行署评为1998年度土地管理超标单位。
(毕维芝)
【编制土地总体规划】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1997]46 号)精神,按照黑土规[1998]第134号文件要求,三县四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行署和各县(区)政府都相应地成立了以专员及县(区)长为组长,以土地、农业、林业、城建、计委、水利、交通、牧畜、矿产、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行署和各县(区)在土地局设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办公室和课题小组,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并以政府名义下发各有关单位。因规划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地局和各县(区)局先后多次派专业人员到省参加业务培训。
规划编修工作的准备阶段,主要完成了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落实经费,组成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选定研究的专题,以及业务培训等项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分析阶段,主要完成了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本区域的自然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工作;编制规划阶段,主要完成了在资料分析和专题研究基础上,进行用地分区,拟定用地指标,把各项规划内容综合成为规划方案(初稿)和总体规划图,当地政府对规划进行审议等项工作;规划审批和实施阶段,完成了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和组织各县(区)政府实施工作。
7个县(区)、46个乡(镇),规划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县(区)、乡(镇)级总体规划图,城市用地规模图,以及其它有关图、表和专题报告等附件,文字材料近21万字,成书7册,形成规划图。县(区)级28套、乡(镇)级184套,均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和当地政府的确认,符合国家《技术规程》要求。
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为有效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加强全区耕地与天然林的保护,保证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杨晓琦)【年度计划管理】 根据省政府下达给大兴岭地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省局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全区1998年土地利用计划工作,在各级土地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全区非农业建设用地面积计划600亩,实际完成52.75亩,占计划的8.79%,其中,国家建设用地面积计划420亩,实际完成48.37 亩,占计划的11.59%;集体建设用地未发生;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计划90亩,实际完成4.1 亩,占计划的4.53%。
全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用地计划75亩,实际完成31.97亩(其中旧城区改造30.0亩),占计划的42.62%。
全区农业建设用地计划105亩,实际完成28.5亩,占计划的27.14%。
全区开发耕地计划82 500亩,实际完成43 443亩,完成年计划的52.66%。 (杨晓琦)
【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审批坚持执行冻结非农业项目占用耕地决定,严格遵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总量控制和对建设用地实行预报和审批备案制度,积极开展旧城区的控潜改造,控制村、镇处延占地,节约合理使用土地,今年未发生占用耕地现象。
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经验,杜绝农村居民建房擅自向村外扩展,乱占耕地的行为。行署土地局按照省土地管理局工作部署,选择漠河县漠河村为试点单位。试点工作依据方案,及时完成了宣传教育;制定方案;编制规划;制定制度,总结经验四个阶段的任务,于9月底结束。取得《漠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漠河县漠河村农村宅基地五年规划;绘制土地现状图、规划图;《文本说明》等成果。
通过对漠河村宅基地现状调查,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宅基地超占十分严重,漠河村有宅基地450户,面积590 080平方米,平均每户超占1341平方米,超占户占总户数的98%;村界逐年外延,无村屯规划,是宅基地随意扩大任其向外扩展的主要原因;无节制地占用好地,村民建房时,宽打宽用久而久之形成了“空心村”。按照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对历史遗留形成的宅基地超占部分,可暂时视作责任田,村镇规划需要时,用地户无条件退出;对历史形成不符合村镇规划的宅基地,逐步进行调整改造;新建房一律在规划的住宅小区内进行,杜绝超占。 (顾洪岚)
【地籍管理】 土地变更调查。全年全区土地变更总面积76 706.8亩,其中,一类土地变更65 355亩,其它土地变更11 351.8亩,主要是迹地造林。
1998年10月31日全区地类构成:耕地:1 072 882.9亩;林地:107 201 569.2亩;牧草地:262 021.2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65 496.4亩;交通用地:270 735.6亩;水域:1 065 618.3亩;未利用土地:13 924 252.2亩。
土地增减变化表
水毁地调查。 按照国家要求,年内对农村土地进行了水毁地调查。灾毁土地集中在塔河县依西肯乡和开库康乡及加格达奇区加北乡和白桦乡。水毁耕地2060.06亩,其中,可复垦地146.4亩,难复垦地1913.6亩。水毁后地类分别为裸地427.6亩,沙地1297.84亩,裸岩石砾地12.75亩,滩涂321.87亩。
1998年全区重点开展城镇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用地的土地证确认,共确认14 397宗地,占已发证总数的20.3%。 (蔡铁生)
【土地管理宣传】 按着“三五”土地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宣传方案的安排。于“6.25”土地日前,地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日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部署土地管理普法宣传工作。围绕第八个全国土地日“土地与未来——集约用地,造福后代”的宣传主题,以耕地保护,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加强执法监察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普法宣传力度。行署副专员魏文彦发表了《加强土地管理,实现林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电视讲话;召开了由地林直30多个有关部门参加的“土地日”座谈会;在大兴安岭日报举办“土地与未来”有奖征文活动;地区电视台播放《生命家园》、《我的土地我的家》。“土地日”期间,为地区六大班子领导及地林直各部门发送《中国土地报》(专刊);在中小学里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与育才小学联合举办“土地管理知识书法、绘画展”;散发宣传单3000余张。12月份,开展了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宣传周活动,印发《土地管理法》1000余册、传单4000余张,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刊登《土地管理法》基本知识问答十二期,召开了由30多个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实施《土地管理法》座谈会”。 (薄其诚)
【土地执法监察】 在执法检查中,全区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问题36件,面积8900平方米,其中,非法占地6件,面积990平方米;非法转让、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30件,面积7912平方米。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加格达奇区立案查处3件,面积600平方米;漠河县补办出让手续1件,面积3602平方米,补办用地手续1件,面积180 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收回土地2宗,面积150平方米;塔河县查处非法转让、出租划拨土地10件,面积2300平方米;呼中区查处非法出租土地16件,面积1280平方米;呼玛县补办用地手续2件,面积500平方米。
在查处新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同时,对1997年全区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查出的非法占地38件,51宗闲置土地,全部进行了处理,其中,补办用地手续20件,面积5900平方米;收回土地69宗,面积44 800平方米。
在继续开展创建土地管理“三无”乡镇活动中,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督促检查,指导到位;总结、验收、评定1998年度有24个乡镇达县级“三无”乡(镇),达标率为55.8%,其中有14个乡镇被评为地级土地管理“三无”乡(镇)。 (薄其诚)
【土地市场管理】 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全面推行土地年租金制。全区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合同金额达550万元,实收385.5万元,其中出让土地46宗,面积34.1亩,收缴土地出让金206.99万元,收缴土地年度租金169.3 万元,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补交土地租金9.25万元。
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政府垄断土地出让市场,放开搞活土地二级市场。土地估价报告、土地出让、转让、出租合同进入规范管理。土地入市基本实行先立项评估、估价结果经政府确认后方可进行交易的制度。
今年,漠河县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的修订工作,塔河县完成了十八站的土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测算工作。
全区均开展了盘活土地资产,积极服务企业改革工作,对企业进行调查摸底,针对不同情况对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分别进行妥善处置。 (华琪梅)
【计划财务】 土地管理收费指标,在前二年实际收费平均数的基础上递增5%。全区土地管理收费任务为219万元,实际完成收入263 万元,完成计划的120%,其中土地管理费收入计划196万元,实际收入231万元,完成计划的117%,上缴省局92.4万元,对垂直管理的单位所有收入都直接缴入地区财政局。
省局对收费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定了《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省与地,地与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指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收费目标的完成。年终通过考核,漠河、加区、塔河被省局评为计财工作先进单位。 (李秀玲)
「全省土地计财会议」省局于7 月21至23日在加格达奇召开了全省土地计财工作会议,省局副局长于文复同志、计财处穆会新处长、金玉莲、刘运财副处长和有关科长以及各地市、森工、农垦总局、哈铁等土地部门计财科长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地市、局计财工作情况汇报,通报表彰完成全省土地管理费收缴任务的先进单位,布置了下半年工作。这次会议是行署土地局建局以来接待的首次会议。 (李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