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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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管理
【综述】 1998年,全区地矿行政工作,以宣传矿法为先导,以矿业秩序整顿为重点,加大找矿、开发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矿业经济取得了可喜成果。全区实现矿业产值3.3亿元,其中,黄金产量9.08万两,产值2.27亿元;煤炭产量89.76万吨,产值0.89亿元;建材产值0.14亿元。
全区已发现矿产42种,有矿产地540 处,其中矿床76处,矿点464 处。黑色金属矿产,铁矿石储量在1800万吨左右,磁铁矿石85万吨,伴生钛铁矿石1180万吨,目前均未开发利用;有色金属的铜、铅、钼等,现已发现矿产地34处,分布在呼玛、塔河和加格达奇等地,铜储量在3 万吨,铅锌储量在4 万吨;呼中的得尔布干大断裂带是我国北方重要成矿带,可望发现大型金属矿;贵重金属矿产,黄金已探明储量175 吨,黄金生产已列为全国重点砂金产区之一,砂金储量占全省60% 以上,黄金资源开发正由单一的砂金开发向砂金、岩金两梅开放的格局转变;非金属矿产,主要有萤石、白云岩、石墨、蛇纹岩、粘土、云母、含钾岩石、大理石、珍珠岩、石榴子石、石灰岩、硅石、沸石、黄铁矿石、麦饭石等,全区均有分布,矿种储量都在百万吨以上,现开发的有石榴子石、麦饭石、大理岩、粘土、砂石等。煤炭储量在1.3 亿吨左右,全区已形成古莲河、白音河、欧浦、椅子圈四个重点产区;泥炭储量达240 多万吨;漠河盆地油田经初步勘查,石油远景储量1.3 亿吨左右。
行署地矿局在抓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古利库金矿和卧都河金矿的矿业秩序整顿,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被省地矿系统评为优秀单位,成为省地矿系统先进典型,代表全省在全国矿业秩序整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还跨入全省地矿系统精神文明达标单位行列。 (董焕江)
【矿管执法队伍】 截止到1998年底,全区地矿行政执法人员共有83人。行署地矿局下设5个科室,干部15人;大中专以上的专业人才占53%;平均年龄34.23岁。各县、区地矿局7个,现有人数68人,干部占30%。其中漠河县地矿局20人,呼玛县地矿局12人,塔河县地矿局13人,松岭区地矿局14人,新林区地矿局3人,加格达奇区地矿局3人,呼中区地矿局3人。
(董焕江)
【矿法宣传】 各级地矿部门及黄金、煤炭等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宣传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开展了以《矿产资源法》“3·19”矿法宣传纪念日、宣传与矿法配套的三个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三次大型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12台次,散发宣传单3000份,发放宣传手册200份。地、县两级地矿部门深入到古莲河、白音河、古利库、卧都河等矿区宣传和现场办公,召开采矿法人座谈会,矿法的宣传面进一步拓展。塔河县地矿局利用办理采矿证年检、下矿检查、征收补偿费和整顿矿业秩序之机,把宣传工作做到了基层一线采矿单位,教育面达到100%。漠河县地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宣传计划,分阶段确定宣传重点,在县电视台设立法规园地,每周三、五晚向社会播放,对全县30余处矿点张贴法规宣传单,印发法规小册子78本,大型永久性标语牌3处,投入宣传经费3500余元。呼玛县、松岭区、新林区、加区、呼中区,都开展了宣传活动。 (曲少春)
【矿业秩序整顿】 各级地矿部门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加强矿业权管理。全区37个国有矿山企业全部持证采矿,在51个集体个体矿山企业采矿中,取得采矿权的51个,持证率达100%,年检率达100%,“三率”考核率达90%。塔河县严格采矿权审批制度和年度检验工作,面对资源减少、管理线长、面广、采矿人员分散等情况,组织地矿、黄金、土地、环保等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管理办法,对黄金采矿管理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定期研究,紧急事情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确保执法顺利实施。漠河县将个体采金户组织起来,靠挂企业,取缔了个体采金者,关闭不合格煤井8个,限期整顿7个,对无证开采和三证不全的进行检查,处罚3个。呼玛县完成了椅子圈煤矿和欧浦煤矿的“三率”考核工作。近几年,以湖南小采金船、广西的水枪队为主的个体采金者,大量涌入采金地区。地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个体采金者,允许他们在划定的过采区、尾矿、边角零星矿进行生产,规定产量,预交税费。重点解决“难点”、“热点”问题。1997年冬季,在嫩江上游的卧都河矿段集结的小采金船达200余条。1998年春,行署地矿局与黑河市嫩江县、地区黄金、公安、森警等部门积极配合,搞了六次联合行动,共抽调汽车20余台次和百余人,清理了无证开采小采金船280余条。地区整顿经验推荐到全国矿业秩序整顿现场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 (曲少春)
【地质勘查管理】 全区勘查项目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各级地矿部门重点抓了全区矿山企业采矿占用矿产储量登记工作。全区矿山企业已通过地质检测占用储量的18个。塔河县地矿局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依法执行了矿产资源行业区块登记制度,对区域内从事地质勘查队伍依法检验勘查许可证,签发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书,对塔河县宝兴沟利用补偿费进行岩金普查的项目,组织了初审验收,同时加强了石材调查研究和古莲河煤矿远景普查工作,对十八站乡布拉戈罕河含煤成因进行了异常查证,为找煤工作提供了地质依据。呼玛县在找矿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利用拼盘入股方式自筹资金上了富拉罕岩金勘查项目,并上报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四个,省批准宝盈金矿的深部勘查,争取资金80万元。按照县政府要求,帮助韩家园林业局论证开发建材和石榴子石等非金属矿。漠河县地矿局对勘查作业严格管理,在做好内业登记同时,加强勘查现场监督管理,对大庆石油物探大队勘探石油给予了多方面配合,初步估测石油储量1.3亿吨,探明后将对全区矿业经济发展,起到拉动作用。 (董焕江)
【地质环境管理】 开展汛期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工作。1998年,全区气候异常,进入汛期后连续降雨,诱发了地质灾害多处。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之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做到了早部署,早动手,防患于未然。行署地矿局先后走访了铁路、水利、公路等部门,为行署领导及时掌握汛期地质灾害情况,积极提供情报。塔河县地矿局,在防汛期间,积极组织在场人员,打石、防洪,运石修堤,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全区的矿泉水企业都进行了年检,并将年检结果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刊发公告,提高了矿泉水产品知名度;行署地矿局收集了全区水土流失资料,撰写了调查报告,呈报省厅;塔河县地矿局对塔河西山的泥石流实地调查已完成;漠河县地矿局在边防部队的协助下,对黑龙江岸国土流失情况进行了登记,提出了治理意见;地区和漠河县两级地矿部门与人大、环保、黄金、公安部门配合,对漠河县沙宝斯岩金矿区搞堆浸法采金,造成环境污染进行了处理,没收氰化钠40桶,罚款2.2万元。(曲少春)
【补偿费征收】 1998年,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中,推行了补偿费征收“五项制度”:补偿费目标责任制,行署地矿局与县、区地矿局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征费指标;补偿费纳费登记制度,采矿企业凭《采矿许可证》领取《纳费登记证》,建立纳费登记卡,按期纳费;补偿费预收预缴制度,对小煤井和小采金船等采矿者,办理采矿手续时,核定其产量,一次性征收补偿费;补偿费定额定期缴费制度,地矿部门与大中型矿山企业签订补偿费征缴合同,确保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单项“两挂钩一奖励”制度。各县、区地矿部门矿产资源补偿费完成情况与省、地拨付补充工作经费挂钩,与评选年度地矿先进集体挂钩。1998年,全区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征收任务。呼玛县地矿局针对辖区砂金矿点零散、分布广、采金队伍流动性大的特点,由地矿部门牵头组成八个部门的工作组,抽调50多名工作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划片常年开展征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在征费工作中,严格法律管理程序,全区下达限期缴纳通知书11份,行政处罚通知书1份,查封企业账户5次,追缴补偿费16.5万元,保证了国家补偿费资金入库。 (董焕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