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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政
  【改革开放20年】  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把民政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之中,自觉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推进了各项民政事业蓬勃发展。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依法行政得到强化;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果,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建立和完善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1998年前,呼玛县、加区建立并实施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全区实施职工再就业工程,大力开展了社区服务业,增加了服务项目,兴办各类社区服务网点70个,安排12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民政经济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不断发展壮大。全区29 家社会福利企业,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转换经营机制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加快了以建立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与社会互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救灾管理新体制,20年来共争取上级救灾款600 万元,衣物100余万件。保证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职能作用。
  优抚安置工作稳步发展。改革开放20年来,全区建立和完善了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安置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逐步提高了优待抚恤标准,共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32.68万元,164名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难、治病难、住房难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1981年~1998年共接收安置退伍军人19 616人。深入开展了“双拥”活动,塔河县、漠河县、加区被评为双拥模范县(区)。
  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取得了可喜成就。贯彻落实村、居委会《组织法》,完善了村、居民自治制度,全区102个行政村90%以上实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漠河县西林吉镇第八居委会被省厅命名为全省社区服务示范居民委员会。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加强了行政区划管理,圆满完成了省界、地市界、县区界的勘界任务;把婚姻、殡葬和收容遣送工作当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强化了婚姻管理和登记工作,登记合格率100%。加强了殡葬改革力度,加区火化率100%,其他土葬县区普遍建立了经营性公墓,使殡葬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强化了收容遣送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依法加强了社团和非企业单位管理,对全区198个社会团体依法进行了清理整顿,引导社团运用各自优势,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中介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广大民政干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了工作水平。全区民政队伍形成了上下一致,政令畅通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全区民政系统全面实行了“政务公开、文明服务”活动,塑造了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良好的整体形象。
                                   (杨满才)
  【综述】  1998年,全区民政系统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省厅提出全面推进五项工作为重点(建立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社区服务、勘界、村委会村务公开和民政部门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地委中心工作,强化落实,全面推进,使全区救灾救济、优抚、双拥、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超标完成任务,其它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突破。
  由于1998年遭受了巨大的洪涝灾害,全体民政干部深入一线,抗洪抢险,查灾核灾报灾、输送灾民,安置灾民生产生活,组织捐赠,发放救灾物资。发挥了民政部门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职能作用。确保灾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保证了灾民基本生活,使全区灾民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在地委行署支持下和民政部门多方协调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在加区和呼玛县首先实施。全区民政系统率先开展了政务公开、文明服务活动,促进了民政职能改变和优质高效工作新风形成。以村务公开为重点基层政权建设取得了新成绩,全区90%以上农村实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为全面推进民政工作,局党组重点抓了班子和队伍建设。在年初局务会议上,传达贯彻了省民政厅长讲话精神,重申了学习落实十五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做理论辅导报告。落实省厅关于“打好四个硬仗”、抓好“五个推进”工作重点,结合地区实际明确职责,为树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活动。在企业、财务等具体工作上坚持立会、公开、民主集中的原则。制定和严格遵守廉政勤政规定,电话费按规定标准定额包干,明确对公车、会议规格、接待标准的规定。在民政系统树立团结民主、廉政务实的良好形象。行政执法工作常抓不懈,民政执法水平得到提高。为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年初通过了民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将其列为民政工作一项重要目标,落实到人。制定学习方案,对民政有关法规进行学习,使民政干部自觉学法、懂法、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的程序与制度。支持和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积极探索民政改革新途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重点抓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民政经济发展。全区民政系统认真学习各地经验,积极探索,搞好城市生活保障体系建设。改革福利企业经营形式,采取兼并、改组、租赁等形式,探索福利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的新路子,推进民政工作。                     (郑宝环)
  【救灾】  1998年5月以来,全区境内7条主要江河发生特大洪涝灾害,129 618公顷农田受淹,绝收面积19 451公顷,受灾人口60 269人,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1 590.8万元。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妥善安置灾民,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和安全越冬。维护水毁房屋1187间,有4397名灾民搬进温暖的越冬房。在救灾工作中,民政部门深入一线,查灾核灾掌握灾情,向省厅争取救灾款150万元,衣物3万余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赠,接收捐款95万元,衣被27 153 件。做到合理调拨,及时救助,向受灾群众下拨救济款195万元,衣物3万余件,保证了灾民的基本生活,有计划地组织灾民通过采集中草药、山产品、划拨营林地等形式开展抗灾自救。地区局谭铁军被民政部评为“98”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郑宝环)
  【扶贫】  开展“4120”扶贫工程,即扶持4个贫困村;100个贫困户;20个优抚对象。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扶贫工程的实施;救济型扶贫与开发式扶贫相结合;集中式扶贫与分散式扶贫相结合;救助式扶贫和实物式扶贫相结合。省厅拨给214万元扶贫款,下发给各县区,使全区“4120”扶贫工程全部得到落实。                   (郑宝环)
  【优抚】  年初,以行署名义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完善优抚保障制度,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下发了《大兴安岭地区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强化了检查监督措施,先后解决了14户军人家属工作问题,为6户军休干部安排了住房。在地方财政十分紧张情况下,各县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了革命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定补标准。全区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面100%。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三属”的优待面100%。二级乙级以上伤残军人药费实报实销,并为在乡复员军人筹集18 780 元解决治病难问题,筹集21 709元用于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积极推进优待金征集和发放工作,全区筹集优待金132.9万元,兑现71.4 万元,其中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已按标准全部兑现。开展优抚对象奔小康活动中,加大扶持力度,定目标定方案,投入扶贫资金18 500元,扶持优抚对象28户,其中26户达到中等生活水平。                       (郑宝环)
  【退伍兵安置】  积极探索安置新路子,多形式地做好安置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完成。1998 年接收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548人,安置521人。其中志愿兵安置100%,城镇兵安置96%。                                 (郑宝环)
  【“双拥”活动】  1998年双拥工作坚持从基层抓起,层层设立双拥工作领导组织,各乡镇成立“拥军优属工作委员会”,落实专兼职人员,普及率达98%,形成了横纵延伸的组织领导体系,起到了指导、协调、检查、监督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在节日期间走访慰问活动同时,着重为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地区双拥办被省双拥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双拥办,漠河、塔河县为双拥模范县,加格达奇区为双拥模范区。         (郑宝环)
  【基层政权建设】  1998年3月,制定了《大兴安岭村务公开实施方案》,在三县一区确定6个村务公开示范乡,9个村务公开示范村,抓好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加区民政局在加北村进行了试点,总结了“383”工程(三块板、八项制度、三个组织)的成型经验并印制小册子发到农民手中。在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推广了加北乡、开库康乡、三卡乡等5个村务公开典型经验材料。全区90%以上农村实行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使村务公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地区《村民议事规则》、《村民议事细则》被编入《大兴安岭地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汇编》一书。1998年,圆满完成全区第三届居委会换届选举任务。对居委会主任进行培训,为考核合格的颁发了当选证书。一批经验丰富、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者,充实了居委会队伍。
                                   (郑宝环)
  【婚姻登记】  经过努力,加区和漠河县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已经达到省评选要求,通过了检查验收。为加强婚姻管理,提高登记质量,对全区婚姻管理登记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合格者颁发证书,两次培训不合格者调离婚姻登记岗位,全区婚姻登记全部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对婚姻证件实行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管理,避免违法婚姻发生。全区办理结婚登记4301对,离婚登记948对,合格率100%。
  依法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区收养登记10人,其中社会弃婴9人,父母无力抚养儿童1人。                          (郑宝环)
  【殡葬管理】  清明节前,同地区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区殡葬用品市场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清理出封建迷信用品13件。为加速殡葬改革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殡葬管理办法》,于10月26日出台实施,加区共火化尸体713 具,火化率100%。                             (郑宝环)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8年初,地区民政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保障制度的前期准备工作。省厅培训之后,各县区对业务骨干相继进行培训,一个月时间完成了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调查测算工作。下半年,行署召开联席会议,地区局组成调查组对县区进行了摸底调查,克服了特殊体制保障资金无来源的困难,首先在加区和呼玛县实施了此项制度,标准为90元,于12月初开始兑现。                  (郑宝环)
  【政务公开】  1998年,根据省厅要求,全区正式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地区局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机关政务公开、文明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制作了公开板,实行挂牌服务。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标准、时限全部公开,同时建立监督奖惩机制,设立监督电话,报纸、电台进行宣传报道,接受社会监督。加区民政局在活动中以行动快、标准高、要求严、程序规范,被加区政府做为典型示范单位,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扩大了民政工作知名度。                             (郑宝环)
  【社会福利事业】  1998年,民政经济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不断发展壮大。上半年完成两家集体兴办的福利企业资格审查。按照“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原则,对局直属三家企业进行了改造,一家租赁经营,一家拨离经营,一家以资还贷。全年实现产值1600万元,创利税200万元。                       (郑宝环)
  【募捐】  地区局与加区民政局联合组织,周密部置,在全区经济形势不景气情况下,克服了连天阴雨的困难,用一周时间,销售福利奖券20万元,支援了灾区人民。  (郑宝环)
  【社区服务】  1998年,对社区服务工作做了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多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全区社区服务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增加2个服务中心、19个服务网点,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11人。其中漠河县发展社区服务网点24 家,全部实行认证,与驻军九连共同兴办了一所社区服务示范居民区,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设有21个服务网点,安置了一批军嫂就业。  
                                   (郑宝环)
  【勘界】  经过调节、会商和大量思想工作,1998年圆满解决了呼玛、塔河两县的边界争议,完成270公里的测绘、界桩埋设任务。较好解决了地区与黑河市边界争议问题,完成 85 公里测绘和界桩埋设任务,配合内蒙古完成 180公里测绘和埋设界碑工作,受到了省勘界办表扬。大兴安岭勘界办被评为省勘界先进集体。                 (郑宝环)
  【收容遣送】  针对近几年自流人员增多,收容任务重、难度大具体情况,重点抓了收容遣送队伍培训和对收容人员管理工作。通过政治学习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了收遣人员依法收遣意识。整顿站里环境,提高伙食标准,开展多种形式副业创收,实现以副养站。1998年,种植果树、农作物、养猪等创收2万元以上。在资金紧张、条件差情况下,全年收容450人,遣送183人,安置32人,为5名危重病人及时治疗。               (郑宝环)
  【社团管理】  按省厅要求,对198个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整顿和分类。摸清了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底数,使社团管理工作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郑宝环)
  【民政信访】  1998年,重点抓了遗留问题的解决,稳定上访老户。根据信访工作新形势、新精神,在软件目标上下工夫。全年向地办省办提供信访信息10份采用3份,人民建议10 份采用3份,理论文章6份采用3份。在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联检中,被省民政厅、地区信访办评为优胜单位。                             (郑宝环)
  【民政信息】  1998年,总结和采写民政重要信息,及时反映民政工作的新经验、新成绩、新问题和先进人物事迹。全年共发信息23期。6月省《民政》杂志社来区调研时,反映民政工作新成绩、新举措,采写通讯8篇,在《民政》杂志第8期上刊发了大兴安岭民政专版。
                                   (郑宝环)
  【敬老院建设】  为推进敬老院文明建设,地区局深入基层敬老院进行检查,针对敬老院管理不利、环境差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要求县区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把敬老院建设成文明窗口。继续以呼玛、塔河、漠河三县为重点,开展敬老院环境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带动全区敬老院建设。全年,扶持和指导敬老院发展副业生产,通过养猪、养鸡、养牛、种菜等途径创收万元以上。                     (郑宝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