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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工作

残联工作



                  残 联 工 作
  【综述】  1998年,全区残疾人工作紧紧围绕联系残疾人,为残疾人办实事根本宗旨,以抓残疾人扶贫解困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加速了残疾人事业发展。                          (陈 祥)
  【组织建设】  按照黑残联发[1998]10号《关于做好残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地区残工办组成工作组,两次深入呼玛县、塔河县、新林区指导残联换届,按照残联干部双重管理原则,配合当地党委对新一届残联理事长进行了考核,上半年完成了塔河、呼玛、新林残联组织换届工作。在此基础上,重新调整了县(区)一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为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打下了组织基础。地区残工办按照大组发[1998]23号文件《关于大兴安岭地区残工办机关参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地委组织部指导下,于4月中旬完成了机关工作人员过渡国家公务员工作。         (陈 祥)
  【扶贫解困】  为贯彻落实国家“八七”残疾人扶贫解困攻坚计划,按照残联教就字[1998]62号《关于印发(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的通知》精神,于 5月12日组织地、县(区)政府有关部门收视了国务院关于残疾人扶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地县两级政府建立了残疾人扶贫工作领导组织,地区出台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以大署残工委[1998]3号文件下发全区贯彻执行。 经过多种形式扶贫工作,扶持贫困残疾人188户、206 人,扶持金额116 800元,脱贫率达80%。地区残工办经过积极努力,为呼玛县争取康复扶贫贷款100万元(当年到位50万元),用于残疾人单户扶持和集体从业。              (陈 祥)
  【劳动就业】  按照大署办[1997]103号文件《大兴安岭地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要求,1998年5月召开地区第三次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全区残联理事长工作会议,在会上进行了专题部署。会后,地区残工办率先在地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工作安置,历时2个月,深入100 多个单位下发《单位残疾职工情况手册》和《单位残疾职工情况年报表》近百份,对未达到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下发了《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对已安置残疾人单位重新核定了残疾人证书,为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创了先例,取得了经验。到年底安置有劳动能力残疾人229人,扶持个体经营残疾人104户。
                                   (陈 祥)
  【康复工作】  1998年,地县(区)普遍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机构并下达了启动经费,全面实施了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工作。4月10日组织收视了省政府召开的黑龙江省“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褚凤到会讲话。会后,行署以大残康办[1998]2号文件,下发了《贯彻落实“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确立了地区中心医院、塔河县人民医院为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1998年完成手术13例。9月5日地区残工办聘请北京市儿麻矫治中心主任、国家级矫形专家秦泗河主任医师一行3人的医疗队,为全区73名肢体残疾患者进行了免费检查,为14名肢体患者施行了矫治手术,术后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强烈。                                (陈 祥)
  【事业宣传】  5月7~8日召开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县(区)残联理事长工作会议。会上,传达贯彻黑龙江省第九次市地残联理事长会议精神和国家第十二次残联工作会议纪要,审议通过了《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实施方案》,行署副秘书长陆学东主持会议,褚凤到会做了《以十五大为动力,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动员讲话。第八次全国法定助残日,行署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下发了[1998]1号文件《全区第八次助残日活动方案》。5月16~18日全区各级残联以“扶贫解困”为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党政领导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企事业8家,慰问贫困残疾人101户,送慰问金8750元,慰问品72件,猪肉75公斤。褚凤在5月18日《大兴安岭日报》上发表《助残解困是全社会的义务》署名文章。为配合助残日活动,大兴安岭电视台专题播放了地区首届参加省残疾人文艺汇演获奖节目,配合节目主持人讲话和聋人手语,展示残疾人自强精神和艺术风采。             (陈 祥)
  【出席表彰会】  经各级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选举推荐,11人参加省残联第三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9人、特邀代表1人、列席代表1人)。8月15日地委副书记张进运、行署副专员褚凤、行署秘书长郑宝满代表地委、行署同代表进行座谈,为代表送行。
  在省残联召开的先优模表彰大会上,加区个体照相者张桂春获省残疾人自强模范奖,地区残工办康复科刘有利获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呼玛县第一小学教师吕丽波被授予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塔河县民政福利木材加工厂被省授予助残先进集体、加铁职校福利印刷厂被授予“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
  经省第三届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地区代表侯万霞为省残疾人联合会第三届评议会委员,齐连霞为省聋人协会委员,张桂春为省肢残人协会委员。           (陈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