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表彰“全区十佳政法干警”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表彰“全区十佳政法干警”的决定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关于表彰“全区十佳政法干警”的决定
近年来,全区各级政法部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搞好二次创业,兴企富民强区”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了“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为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全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杰出干警。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进“学创”活动的深入开展,经过各级党政组织、政法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推荐、考核和遴选,地委审核决定:
授予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张福臣、呼中区人民法院呼源法庭庭长张学忠、漠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明忠、地区检察分院反贪局一科副科长王国玲、呼中区公安局局长马利琪、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加北派出所所长许忠林、塔河县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郭春树、呼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勾兵、呼玛县司法局局长丛万友、地区国家安全局通信科副科长王维华十名同志“全区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给予王全华、张世平、何历明、刘秀香、刘亚友、李子鹤、丁军、刘万祯、王继清、郭利斌等十名同志“全区十佳政法干警”提名奖。
地委希望全区政法各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要以“全区十佳政法干警”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思想上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他们坚持百姓至上,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敬业爱民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秉公执法,廉明守纪,严于律己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匡扶正义,惩治犯罪,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勇于奉献的精神。为实现“搞好二次创业,兴企富民强区”的跨世纪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大兴安岭地委
199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