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森林法》执法检查组来区检查
全国人大《森林法》执法检查组来区检查
7月10~1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德占,委员毛达加等5人组成的全国人大《森林法》执法检查组来区检查。 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魁文、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长福及国家林业局、省有关部门领导,行署专员、林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杨喜军等领导的陪同下,检查了林田公司甜杨育苗地、沙棘种园、公益林退耕地,松岭林业局古源林场重点公益林、商品林建设基地等。检查结束后,高德占指出,摸清森林资源底数意义重大,林业系统的各级领导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真正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培育、保护森林资源,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要认认真真地对几年来发生的林业案件进行清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要把林业执法队伍本身建设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真正在林业内部建立起稽查、审计的有效机制,依法保护森林资源。要从实际出发,把领导干部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完善,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用科技防止森林资源质量退化,不断提高林木生产量和森林质量。
(安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