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
干部监督
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检查,检查中一方面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利用《大兴安岭日报》、部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贯彻执行《条例》和加强对贯彻情况进行检查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发挥检查的督促作用,强化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检查发现,广大干部群众对贯彻《条例》和干部工作的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纠正,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对214名干部工作监督员进行了知识测试,提高其掌握干部政策水平,增强了责任感。加强对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根据干部变动的实际情况,向审计局(处)累计发出审计提请书9份,完成审计10人。认真履行职责,承办中省直13个单位29名干部的协管工作。
(田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