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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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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支持政协委员、侨联委员及民王党派成员发挥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塔河县政协委员提案44个,被立案的36个,占提案总数的81.8%。新林区政协委员撰写调研报告6篇,在新林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交流,其中3篇由区委转发全区。漠河县政协委员提案29个,有6个被县政府采纳,其中《关于场务公开的议案》在全县实施;5名政协委员被县公安局聘为特邀监督员,5名政协委员被县法院聘为特邀监察员。加区侨联委员提出的《中巴公交车应提高服务质量》、《关于自来水安装水表的问题》两项议案被加区政府采纳。九三支社社员在地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过程中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郭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