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农民负担



  地纪委对1998年以来全区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建立和完善了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制度和办法,农民负担低于省规定5%的标准。在全区开展了《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宣传月活动,推行了村务公开制度,全区100个自然村,已有94个村实行了村务公开制度。除中央和省规定必须公开的内容外,对农民普遍关注的项目,如招待费、干部工资、“五荒”拍卖、机动地发包、村办企业租赁和承包、固定资产转让和涉及农民负担的各项收费等内容都逐项进行公布。
                                     (岳玲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