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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政法工作

综述



  1999年,全区各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各级政法部门坚持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全区依法打击处理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依法支持和保护各地群众抗议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野蛮行径,批驳“两国论”,反对“台独”势力等政治斗争。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消除了一批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政治稳定。  组织了“严打”专项斗争,打击走私、盗窃、抢劫机动车辆等犯罪活动;开展破大案、打团伙、保平安,追捕逃犯,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了木材生产流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果。集中侦破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了一批严重犯罪分子。全年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1079起,综合破案牢为82.2%。全区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416件552人,经审查批捕354件499人。全区两级法院共收各类案件5931件,审结6027件(含旧存),综合结案率97.5%,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440名罪犯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12人,无期徒刑10人,死刑22人,重刑面为33.1%。  政法机关立足为经济建设服务,把打击、惩治、保护、服务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积极组织开展了依法清欠、清贷等项活动。  各级政法部门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思想,依法正确地履行职责,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各政法部门都建立了错案追究责任制。对1998年以来办结的集件全部进行了检查。
                                     (张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