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企务公开制度
实行企务公开制度
全区推行公务公开始于1998年,地区总工会把呼中林业局、加格达奇林业局作为试点单位。1999年4月28日,地委批转了地纪委、经贸委、总工会共同起草的《关于在全区国有企业实行企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地区企务公开协调小组。6月23日,协调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全区企务公开工作。8月,地区总工会组织全区各大企业工会主席到天津、石家庄等地学习、考察。地区总工会还举办了企务公开简报,及时介绍企务公开情况。11月,地委在全省率先召开了全区推进企务公开工作会议。由于全区各地重视,积极运作,全区有15个大中型企业和90%以上的林场实行了企务公开制度,涌现出一批典型。西林吉林业局前哨林场坚持“三个一”的原则,河东林场确定公开41项具体内容;十八站林业局局、场两级公开做到了“八有”;图强林业局、呼中林业局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图强林业局、呼中林业局、西林吉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等在部分非国有企业也实行了这项制度。
(张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