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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依法行政工作若干意见》

制发《依法行政工作若干意见》



  行署法制办公室制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若干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明确职责,加大考评力度;认定执法主体,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机构,强化执法监督;围绕经济建设,把好文件审核关。建立健全复议应诉制度,开展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和法律意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实行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建立专门行政执法干部培训基地。
                                     (高俊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