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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逃犯专项斗争

追捕逃犯专项斗争



  按照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7、8、9三个月,在全区开展追捕逃犯专项斗争。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追捕逃犯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两次召开部署追逃专项斗争电话会议。充好发挥“网上作战”优势,与邮电部门联系,保证DDN线路畅通,建立信息工作站,网上查询对比。先后开展三次集中统一行动,清查采伐点、营林点、采矿点、农场点1316处,清查公共复杂场所4216处,清查个体出租房屋1827处,清查从业人员12 441人。全区清理逃犯481名,全部录机。专项斗争中,共抓获网上逃犯231名(其中本区网上逃犯208名、外地网上逃犯23名;A级逃犯1名、B级逃犯11名、C级逃犯6名),抓获未上网逃犯137名。行署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追逃斗争先进单位”。全区有5个单位被省厅授予“追逃斗争先进单位”。
                                     (于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