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和爆炸物品管理
枪支和爆炸物品管理
宣传贯彻《枪支管理法》,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关于收缴非法枪支的通告》,群众主动送交民用枪支107支。同时,先后组织三次收缴非法枪支专项斗争,收缴非法枪支131支。3月3日至3 月19日在全区开展了收缴非法枪支、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整顿专项斗争,共收缴非法枪支7支,炸药4公斤;处理违法人员8人,其中逮捕1人、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3人、罚款1人。按照公安部《关于清理企事业单位保卫人员和经济民警配枪、加强守护押运用枪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3月10日至3月20日,对全区配有公务用枪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共收回枪支25支,其中手枪5支、步枪20支,并严格了全区公务用枪的交接、保管、审批等各项制度,消除了不安定因素。按照中政委《关于彻底收回党政领导违反规定配备枪支紧急通知》要求,收回党政领导配带枪支3支。全区已无党政领导超范围配带枪支问题。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认真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检查,年内共检查涉爆单位145个,发现并整改隐患9处,消除了隐患,堵塞了漏洞。
(于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