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制建设
公安法制建设
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细化量化了法制工作任务指标,制定了《1999年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检查、法制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和《办理治安案件程序暂行办法》,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工作,年内审核各类案件1980起2482人,案件审核率达98%,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621个。受理劳动教养案件45起51人,审批了19起24人,劳动教养人员投所率达到了100%。1999年度行政案件合格率、刑事案件合格率、适用强制措施准确率分别为92.3%、95.1%、99.3%。认真开展清理超期羁押专项工作,共清理超期羁押27人。开展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30余次。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普遍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选出代表队参加全省公安系统法律知识竞赛,莸组织奖,促进了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那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