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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审核

建筑防火审核



  1999年全区消防建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公安部第30号令、第36号令,不断改进和加强建审工作,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高审核速度和质量。同时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建设单位审核,严把审核、施工、验收三关,实行审核、施工、验收、管理环节分离,切实达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全年地区审核工程32项,总面积200万平方米,审核率100%;各县、区、林业局审核工程120项,审核率100%。
                                     (崔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