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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普法

“三五”普法



  1999年,全区各级依法治理办,全部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实行“一把手”工程,建成并实行了由党委书记牵头,主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机制,制定了适应区情的实施方案,加大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力度。对普法宣传重点对象,进行法制培训教育。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全区共举办了21期培训班。筹备在地委党校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法律培训中心;组织科级以下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有7000人参加了这次活动,有300名处级干部也参加了法律知识答卷活动;对全区部分处级后备干部、新提职科级干部及部分妇女干部和乡镇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贯彻《森林法》,强化木材稽查工作。“三五”普法以来,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把对《森林法》的宣传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整章建制抓起,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强化对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木材流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宣传工具,宣传《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新颁布法律的实施,重点开展了《宪法修正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合同法》、《刑法》等法律的宣传。各行业、系统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已稳步开展。一个以基层治理为基础,行业治理为支柱,地方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区格局已在形成。
                                     (王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