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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组)
法律顾问团(组)
按省司法厅的要求,1999年8月份开始筹备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1999年10月,经行署批准,组建以地区司法局董士祥副局长为团长,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各县、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有5个县、区相继成立了法律顾问组。法律顾问团(组)的成立,标志着全区法律服务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法律服务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王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