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
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
按照国家经贸委的要求,积极推进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同主管部委局即国家林业局的脱钩工作。提出了林业集团发展战略初步设想,向国务院调研组提出了集团公司规范运作意见。各林业局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共精减机构80个,精简31.1%;分流人员1396人,分流44.2%。将图强林业局改制为图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了恒友木业集团公司。对筑路工程局实施了破产前的人员分流和有关政策的争取工作。对各林业局实行以“保工资、保上缴、保利润”为主要内容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年末,各林业局均全面完成了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林业集团公司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1999年扭亏为盈。
(周锡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