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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林业局野生浆果开发项目

塔河林业局野生浆果开发项目



  国家林业局以林计发[1999]417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40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832万元,流动资金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固定资产部分申请“天保工程”投资中资本金补助850万元,申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1982万元,流动资金部分1200万元由企业申请有关银行贷款解决。1999年已维修厂区道路1000米、生产车间、冷库车间、锅炉房及备品备料车间等共计支付45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分流富余人员187人。
                                     (聂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