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
1999年,林业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继续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设备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加强企业管理若干规定》中的关于设备管理提出的要求。生产机电部根据机电设备管理的实际,先后派员对内蒙古阿里河林业局、黑龙江省伊春林管局的南岔林业局的设备有偿转让进行调研,有效地指导了部分企业在管理方式、方法上的探索。进一步加强了设备的管理与维修,强化设备的现场管理,促进了设备状态的升级,充分发挥了设备效能。为不断提高企业设备管理水平和设备状态完好,坚持开展设备的定期检查,生产机电部门先后3次对公司所属的13个企业的各类设备的管理、使用、状态、安全进行抽查,共抽检科级林场、车队46个,设备377混合台,取缔违章31起,勒令整改12起。通过检查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促进设备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设备混合台完好率完成91%,比计划提高1%;设备利用率完成73.2%,比计划提高8.2%,主要设备台年效率均达到或超出计划指标。
(孙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