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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



  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黑林营字[1998]7号《全省森林经营科长会议纪要》的文件精神,大兴安岭林管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受大兴安岭地区营林局的委托,总体室承担了塔河县二十二站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
  此方案的编制是依据黑龙江省林业厅颁发的《关于国有林场编制2001——2010年的森林经营方案的实施方案》和国家提出的保护天然林,减少采伐量的精神要求,编制了下个经理期和“十五”森林经营方案。本方案编制工作历时半年,共投入专业技术人员11人。通过外业补充调查,资料分析整理与内业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两个阶段,现初稿已经完成,正等待地区营林局初审。
                                     (李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