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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干部实行公示制

选拔干部实行公示制



  为了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约束机制,增强公开、透明的程度,拓宽识人的视野和渠道,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把好用人关,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标准的基础上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实行了公示制。对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非独立党委、党组的10个部门申报的78名正副科级干部进行了民意测验、考核公示,履行了75人的任免手续,其中提职37人,平任38人。
                                     (王中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