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工资标准
调整工资标准
1999年,在国家“天保”工程实施中,遵照中发[1999]12号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地林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117个单位9120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调整了工资,增加了离退休费。根据黑人办字[1999]119号文件精神又进行了正常晋升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各县、区也根据文件精神,集中人员和时间,按中央关于在9月15日前把普调工资发到职工手中的要求,按期落实到位。
(王中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