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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



  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在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注意发挥政策优势,行署人事局提出了十三条具体安排意见,经行署、集团公司批准付诸实施。通过哪来哪去、派赴基层锻炼、往事业单位商派、向国有企业分配、向非国有经济推荐以及自谋职业等形式,全区1400名毕业生就业安置1100名,缓解了毕业生就业的压力。
                                     (王中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