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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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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全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77 850人,其中,4、5、6月攻坚战扩面增加32 850人,参保企业增加89户。年初制定了失业保险金征缴计划,落实了工作人员征缴责任制,地区劳动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充实了人员。1999年征缴失业保险金839 万元,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23%。为下岗职工拨付社会筹集部分的失业保险金345万元。劳动力市场实行了一条龙办公服务,1999年全区就业安置8156人,其中安置城镇新成长劳动力250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省要求3.5%以内。
                                     (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