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劳动定额工作

劳动定额工作



  地区劳动定额站使用山场作业组人员工资与林场作业组工资双重审核办法,对基层劳动定额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形成调研报告,被行署、集团公司以大署[1999]44号文件批转全区。以大定[1999]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修编定额准备工作<营林、林产工业生产劳动定额>有关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深入生产一线进行作业现场测定工作,历时7个月,先后深入8个林业局、15个林场、6个苗圃、2个种子园进行现场测定工作,召开6次“三结合”座谈会议。完成了《营林生产劳动定额》修编工作,提交编委会审定后,印刷颁布。
                                     (黄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