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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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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地区轻工总会工作人员,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准则,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年末,在地区机关工委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命名大会上,单位被评为“合格职工之家”,受到了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的表彰。同时,有两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其中总会党组书记,会长刘颖同志被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称号。
                                     (王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