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制
农业法制
1999年,地区农业局制定了全区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并将行政执法工作做为全年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全年工作责任制。全年共参加省、地举办的学习班人数20人,通过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全区已有40多名执法人员达到了持证上岗水平。加大了行政执法工作宣传力度,下发并实施了《大兴安岭地区农村政策法规教育活动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开展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颁布十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年初开展的科技大集活动中,印发了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资料,共计散发资料5000多份。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对农业法规进行了宣传,有效地提高全区农民的法律意识。农业行政执法重点是加强了农村经营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和农机配件等违法行为。全区查处非法经营种子16起,没收非法财物价值2万元;非法经营农药4起,分别给予警告处罚。
(张 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