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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自营经济

发展自营经济



  抓好职工自营经济工作,促进职工再就业。大兴安岭建筑工程总公司1999年制定了《关于加快职工自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总公司自筹自营经济储金20万元,基层单位储金10万元,对每个自营经济户都建立了档案,做到了规范管理。总公司现有自营户395户,从业人数580人,实现产值1100万元,纯收入369万元。总公司党政领导在政策上、资金上进行帮扶,全年走访自营经济户12户,为养猪大户李凤兰贷款3万元,养猪620头,成为地区命名的全区养猪大王。
                                     (李寿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