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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实施

房改实施



  1999年,大兴安岭地区房改工作以出售公有住房为重点,制定了以改善林区职工居住条件为目的,到2000年居住条件达到小康水平为目标的指导方针,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为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地区成立了由行署专员、林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任主任、主管副总经理为副主任、各有关部门领导任成员的房委会,分工负责,形成了房改大事由房委会决定,具体工作由房改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全区新一轮房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尹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