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出售
公房出售
贯彻黑龙江省房改会议精神,1999年,地区房产处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办法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促进公有住房出售。截止年末,全区共有公有住宅390.11万平方米(其中各县、区、局242.41万平方米,地林直147.7万平方米)。通过售房共出售公有住宅232万平方米,占全区总量的60%,回收资金18 658万元。1999 年共售房23.85万平方米,回收资金2549万元,其中地林直售房14.8万立方米、回收资金1500万元,各县、区、局9.05万平方米,回收资金1049万元。
(尹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