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交通治安综合治理
交通治安综合治理
1999年,全省交通公安被列为撤消机构。全区交通公安干警被妥善安置。为确保交通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路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全年系统内部无火灾、无重大盗窃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朱 峰)